论市场经济的灵魂

2014年的一篇老文,今天看了一下,觉得没有什么问题,不知为什么说是灌水,今天重新贴出来。

最近,韩志国教授有一段发言,其中有段话的立意就是市场经济的灵魂,他认为市场经济的灵魂是“自由交易”,由此为依据进行了论证,论证的结论是“政府不应该干预股市”,我当时就觉得这个结论有问题,回来后进行学习,上网查了市场经济的灵魂,网上异口同声的说市场经济的灵魂是诚信,我又看不懂了,古人说“无尖不商”,现在人说“无奸不商”,好像与诚信也靠不上边,我又查了“奸”的含义,其中有一种是“狡诈”的意思,而“无尖不商”和“无奸不商”都能与之有所联系,而与“诚信”则无半毛钱的关系,说明商业本就是一个“狡诈”的行业,这话可能得罪了全国人民,但没办法,中国人的老祖宗都是不怕得罪人的主,净说实话,我也是中国人,继承了老祖宗的优良品质,得罪之处还请多多原谅。所以说“诚信”是市场经济的灵魂之说是无稽之谈,是错误的。想想也是,你去问一下商家的商品进货价格,我敢肯定99%的商家不会告诉你真实的进货价格。

那么说就是韩教授说得对了,但我总觉得他说的不对,这样,我又上网查了一下“市场经济”的定义,“市场”的本意就是交易的场所,“经济”是很有说头的,这是个很好的词,但现在有点用乱了。但我理解“市场经济”就是和中国古人说的“商贾”的意思相近,两者差距不大,基本就是“行商坐贾”的别称。这就对了,那问题就来了,市场经济的灵魂到底是什么?是自由交易?初一听挺有道理,但细一琢磨,似乎又缺点什么,缺什么呢?这使我想起了一篇古文叫“盐铁论”,如果是自由交易,问什么还会有“盐铁论”那样内容的一篇文章,我觉得这篇文章中所描述的一些东西就是自由交易所丢失的东西,这些内容也是市场经济必不可少的东西,那“盐铁论”代表着什么呢?我认为它体现着各方利益的平衡,它代表着“公平”,这样市场经济的灵魂就呼之欲出了,他就是“公平交易”,这个“公平交易”体现了市场参与的各个利益方的利益平衡,很明显,政府是市场经济的利益方之一,也是有能力进行利益平衡的一方,所以政府是市场经济的参与者,并且是最主要的参与者,它的作用就是平衡各方利益,保证交易的公平性,所以说,韩志国教授的“政府不应该干预股市”的结论也就错了。

另外,我还可以从市场的调节作用来论证市场经济的灵魂是公平交易,论证过程如下。

首先,价格是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形式,但价格又不能完全准确的体现商品价值,就是说价格和价值是有区别的,两者的差别我叫他定价误差。所有商品的基本定价权或者说第一定价权在政府手里,应该说政府的定价都是偏低的,或者说其它的定价都是以政府定价为基准依据,这也是为什么说“关系国计民生的生产资料国家不能放开。”,就是放开了,国家也要关注或干预其定价,决不让其自由买卖,原理就在这里。

其次,价格是交换的最终依据,随着以价格为依据的交换而使商品的所有权进行了转移,同时,定价误查也完成了转移。

再次,就是价值发现,价值发现就是对原有的定价误查重新进行货币量化的过程,有可能价格升了,也有可能价格降了,总之是形成了新的价格。所有的交易过程都是价值发现的过程,这也就是市场的调节作用。也就是说,所有的交易过程中,商品卖出者和买入者在交易的那一刻对这宗商品价值发现是不同的,只有双方都认为有利可图的情况下才能达成交易,这个过程中当然要考虑到政府的利益,如果排除了政府的利益,基本上就可以说是非法交易,当然,如果数额太小,不够执法成本,政府也不会管理。

从上述过程可以看出,定价误查越大,价值发现的空间就越大,交易肯定就越活跃,定价误查越小,价值发现的空间就越小,交易就不够活跃。市场通过这个自动进行调节,政府也是通过改变自己在交易过程中的利益比重及增加或减少商品的交易属性来调节经济,也就是制定各种文件和规定,确保定价误查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也就是确保市场的公平交易。

所以说,买卖双方和政府都是市场经济的参与者,买卖双方负责价值发现,即各自根据自己的需要以货币形式重新量化定价误查,政府负责出台各种文件和规定,提供以货币形式重新量化定价误查的依据,从而保证交易基本的公平性,只有三方共同参与才能完成合法的交易。同时三方还是互动的,通过互动来适应历史和环境的变化,使本国市场的公平性维持在合理的范围内,维持市场得以平稳运行。所以说市场经济的灵魂是公平交易,而不是诚信或自由交易。只有公平交易才能使市场历史的、客观的、普惠的、长久地维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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