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胎公司非法占用土地,被处罚
2月24日,山东省青州市人民法院,发布一份行政裁定书。
申请执行人为青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被执行人是青州市华韩橡胶有限公司。
据了解,申请执行人根据相关规定,对华韩橡胶做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理由是未经批准,擅自于1995年6月非法占用16038平方米土地,建设厂房、套院。
该行政处罚的内容,是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同时,对这家公司罚款320760元。
对于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申请执行人于2018年9月15日,将该处罚决定向被执行人送达。
2019年3月20日,向被执行人送达《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
因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青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内容为,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罚款320760元,加处罚款320760元。
法院认为,申请执行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在行政执法主体、执法权限、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方面合法,强制执行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故法院裁定,准予青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强制执行。
华韩橡胶收到该裁定书后十日内,缴纳罚款320760元,以及加处罚款320760元,若逾期,法院将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须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逾期则依法强制执行。
资料显示,华韩橡胶成立于2005年11月9日,位于山东省青州市东阳河工业园。
该公司主要生产工程机械轮胎、装载机轮胎、实心叉车轮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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