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教仁:故纸堆中之滇人泪(1911)

宋教仁

宋教仁(1 8 8 2—1 9 1 3),湖南桃源人,字初,一作钝初,号渔父,辛亥时期著名革命党人。1903年入湖北文普通中学堂,后参与创立华兴会,次年因长沙起义事泄逃亡日本。在日期间参与中国同盟会筹备工作,后代理同盟会庶务,主持本部工作。1910年归国,后任《民立报》主笔,参与发动黄花岗起义,又与谭人凤等组织中国同盟会中部总会。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任法制院总裁,政府北迁后任农林总长。1912年8月,将中国同盟会与统一共和党、共和实进会等团体改组为国民党,任代理理事长。1913年3月20日在上海被刺杀。编者简介郭汉民,男,1 9 4 5年生,湘潭大学历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优秀教师。著有《晚清社会思潮研究》、《中国近代史事探索》、《中国近代思想与思潮》等,主编、参编四卷本《中国近代社会思潮(1840—1949)》、《清代人物传稿》(下编第六卷、第八卷)、《中国近代史实正误》、《湖南辛亥革命人物传略》、《“研讨式五步教学法”的推广与应用研究》等十余种著作,先后在《历史研究》、《近代史研究》等重要刊物发表论文一百余篇。暴宏博,男,1984年生,湘潭大学出版社编辑。

滇界侦探记(一)
绪言
英人窥我滇边二十一年于兹矣。光绪十六七年间,英人曾派通华、缅语者四人至怒江、金沙江一带,侦察边地情形。当时有腾越举人张姓,痛国权之不振,争之不得,又因边地无兵,阻之不可,遂密嘱其弟、侄,一名德馨,一名成瑜,饰为驼夫,尾英人后,日侦察英人之所侦察者,记以缅文。既归,译以华文。成瑜所历尤艰苦,事竟即病,译竟即死。顾当时某督,率循英领之请,穷治反抗英人者,故虽成书,无敢为之刊行者。适姚子梁先生,以勘界在滇,遂搜得之,附以其所著筹边记后。呜呼,张氏之用心良苦,忍使之埋没也哉!用觅得其原稿,按日载报,以见尖高山以西,广漠千余里,实为我之锦腄腴壤。彼英人以十余年之处心积虑,深入稽绘,成为精图,而中国置之不问。即相离咫尺之腾越厅,亦从未有一纸之报告。广土自弃,彼族坐大,卒酿成今日片马之交涉,固谁职其咎耶?张氏之书,名侦探记,其名不确切,兹姑仍之,时雨手录并志。
滇界侦探记(二)
原叙
予在太西,既定查看滇边缅界之议,尚未奉檄,闻印度政府先已派员遄行,分为两路,一路查看大金沙江上游,一路查看潞江下游以东至九龙江,皆滇之边界也。予因电属滇省所派驻缅坐探之张举人成濂,遴选晓事者,尾随英人,察其所为,以收知彼知己之效。维时张君之弟成瑜及其族人德馨愿任是役,充作驼夫前往,英人信之不疑,遂得悉知其底蕴,每日以缅文记所行事,及所经历之地,因同行者多通华文,故出于慎密也。既归,然后译出,各成行记一卷,详略互有不同,要求不辞险难则一也。成瑜归已病,译甫竟即亡,尤可悲也已。上海姚文栋。
侦探记卷之上
密察英人窥探大金沙江上游一带边地情形(腾越附生张德馨)
英人于光绪十六年十一月初八日辰刻由新街起行,乘小火轮船沿江而上。是日未刻至江边一缅寨,名曰清蒲,约有人烟十余户。是晚即于此寨外停帆而宿,盘坐四日,查英员四名。其一名曰“厄了徒”,年约三十余岁,身中材,面白有须,性情刚烈,略通汉言汉字,昔时曾署“猛其温道”之文职,今则奉委阅边,加为“阿也伴”之职,总理行程一盘大事,带领黑面小兵七十余名,为护卫,内有兵头二名,为管领,雇就我中国昔日大理腾越作逆逃生现住葫芦王地界之回人骡马九十匹(查此回人实有骡马一百二十匹,许英人只用九十匹)。
随从马夫三十名,锅头二名。每牲口一匹,按月给银四十员[元],马夫别无工资,限五个月为期,倘只用三四个月,亦照五个月工资开发,不能少给分毫,先于冬月初四日由新街人马空闲取山路而进,限五日期内至清蒲,听候应用。另雇有木果船四支,朗船四支,亦已由新街载运一切粮饷,在彼待命多日矣。
自十一月初八日在清蒲盘坐至十二日,其三英员乘小火轮船而至,就此同往。
其一名曰“好不得”,年约四十岁,身中材,面白有须,体态厚实,性情平和,能言夷人之语,现受“阿瓦温道”之职,今亦奉委阅边,除图书外,带有小徒一人,乃黑面一流,亦能画,年约二十余岁,从者二十余人。
其一名曰“不来特”,年约二十八九岁,身上材高大,面白有须,情性勇敢,文兼武职,亦奉委阅边,测量道里,盘查一切人烟户口村寨,稍暇采寻奇花异草,从者四五人。
其一姓名未考,乃接替猛其旧阿也伴之新阿也伴也。
十一月十三日,限天明起行,水陆并进。英员“好不得”同猛其新阿也伴带兵二十余名依水道而行,沿江绘画地形,兼督催粮草。英员“厄了徒”同英员“不来特”以及“好不得”之小徒从山路而进,亦绘画山水形势。“不来特”天天后行,逐处测量,详记道里人烟户口村寨,“厄了徒”前行开路。查当时此项牲口不过驼运粮食二十余囊,其被盖行李不多,每驮略重十四五砘。是日午刻,即止宿于郊原,经过缅寨三四处(查每寨约有人烟十余户)。
十四日,仍以天明为起行之规(以后逐日如此),经过三四缅寨,是日未初,即止宿于小江边。
十五日,起行,至猛其江边,用小船渡过,即宿于江之彼岸。
十六日,起行,过一小河,午刻即止宿于缅寨,名曰户干。现有洋兵五六十名(黑面人也),在此寨之后驻防。寨前有江一湾,瞥见江之中流来数船,将欲到岸,观之乃即英员“好不得”与孟其新阿也伴督带粮草遵约来聚会也。
十七日,停骖。孟其新阿也伴告别,由孟其江而去。
十八日,“厄了徒”令缅船先将粮饷行李渡江,越过彼岸,即宿。
十九日,仍水陆并进,经过缅寨三四处(每村约十余户),内有野人一二户同处。
滇界侦探记(三)
记者本拟于原书中必要处加以按语,昨日仓卒未及登出,今补录之,此后亦逐条加入。渔父识。
又昨日篇中各处“猛其”二字,应改为“猛拱”二字,“孟其”二字亦然。又识。
记者案:自英人灭缅,滇边遂多事。光绪十一年,曾惠敏公纪泽使英,与英商订善后条约,英人允中国稍展边界,凡潞江下游南掌掸人各部落,皆听中国收为属地,大金沙江东岸,亦允中国设一商埠,未成约而惠敏回华,事遂中辍,是为滇缅界务之始。其后薛庸菴使英,锐意欲整顿滇缅界务。光绪十七年,以参赞姚子良观察文栋精地理学,遣往查勘。姚氏周历滇缅,察其形势险要,作云南勘界筹边记以复命。其后薛氏与英人折冲数年,至二十年始成约,所谓滇缅境界通商条约也。姚氏原序中所谓“既定查看滇边缅界之议”,盖即指此事。二张氏侦探之举,即在姚氏查勘之前一年也。时英人屡次出兵,攻略猛卯、陇川各土司地,又时时遣员探看各处地形。是年正月,有副使贝得禄,曾率兵四百至麻汤、汉董(皆陇川地),二月,返至八募。三月,又有英员某率兵二百五十攻后崩野寨(猛卯地),四月陷之。张氏所随之英人之行,盖是年之第三次也(补入原序后)。
记者案:新街,亦名八募,亦名蛮莫,昔为中国土司。乾隆三十一年,其头目瑞团内附,道光以后没于缅。曾惠敏曾欲向英廷索还其地,其咨总署文谓其地在厄勒瓦谛江(即大金沙江)上游之东,龙川江下游之北,大盈江下游之南,屹然可为重镇,即此地也。清蒲,亦作新博,在八募西北,今亦成北缅重地(补入首条下)。
猛拱(昨误作猛其),又在清蒲西北,孟拱江南,昔时亦为中国土司,道光以后没于缅(第二条下)。阿瓦在缅甸境内,厄勒瓦谛江东岸,抹龙河来会之处,缅甸旧都也(第五条下)。
野人,凡北缅一带皆有之,一名卡青Calnin,其人种属于藏缅族(十九日条下)。
二十日,起行,过一大河,后穿长林,至一地,名曰三鸦硔,有缅人十余户,野人一二户,间有华商住彼办树乳者。再行一里之遥,有一寨,名曰密己那,有缅人二十余户,内设头目一名,亦有办树乳之华商。寨前有一大江,水势颇深。对岸有一缅寨,汉夷人同处,约有十多户。对岸之上游,约相隔二十里许,有一缅夷寨,名曰蛮南,有缅夷人约共二十余户,其中野人一二户。对岸上[之]下游,相约隔二十余里许,有一缅寨,名曰允冒,亦缅夷人住寨,约有二十余户,亦有办树乳之华商寓其间。由允冒再下,约相隔八九里,有寨,名曰戛鸠。由戛鸠再下,约二里许,有寨,名曰打落查。以上四寨,皆顺江边而立,由此数寨后越山而至汉土司地,不过三日之遥也。
二十一日,停骖,盘坐。
滇界侦探记(四)
记者案:三鸦硔,亦作三丫拱。密己那,亦作密芝那、米纪那,俱在迈立开江西。蛮南、允冒、戛鸠、打落查俱在江东。此六地在明时为里麻土司地,本朝为允冒土司地,不知何时没于夷。近日英人延长其铁道至密己那,阔为北方重地,骎骎乎有窥腾越西北之势,今年侵入片马亦由其来也。
二十一日,停骖,盘坐。
二十二日,停骖,盘坐。英员等三人预为选雇缅人中熟悉野夷言语者四五人,以为领路,每人按月给劳资洋银三十员[元]。
二十三日,水陆并进,如前所行之程,尽属荒郊。溪深,人马几陷,所经之寨,已无缅人踪迹,考之,乃缅之边限也。是晚,宿于郊中。
记者案:缅甸境界,昔时不及于野人山。光绪十八年,英外部照复薛星使文,谓缅甸管理江东之地,直至恩买卡河及迈立开江汇流处,是亦明认缅境只至二江汇流处而止也。观此书所言,至密芝那北无缅人踪迹,乃缅之边限云云,益可信矣。
二十四日,宿于大江边,缅人呼其地曰米聪。是晚水道官兵粮食未至。
记者案:米聪,在迈立开江与恩买卡河会流处之西岸。
二十五日,停骖候之。至巳刻,有水道兵丁皇然来告曰:此江下流,乱石丛杂,江面露水皮阻塞,船只不能逆上,更加水势紧急,拖拉数次,皆坏绝,徒劳甚矣。于是三英员商议,因“不来特”带有巨绳,领强壮兵丁二十名折回相助,督令壮丁竭力拖船上行。及船到米聪,视之,已多半伤损,粮食染水渍者亦不少矣。余观此江之上约半里许,乃是两又江,其江有两条而归为一者也。查左边一江,由华界腾越之明光练来源,右边一江,由夷地坎底来源。又江以上,石露水面,船亦无能再上。英员议以为船既断不可行,只当别图良策。一员曰:此举必游至坎底方可相度机宜,照此看来,非驼运二个月之粮饷不可,拟设新章,以牲口六十匹运粮,每匹驼粮三囊,每囊约二十砘。以三十匹运行李等三捆,每捆亦约重二十砘。闻脚人等怨声咨嗟,大众告辞,不愿前行,英员“厄了徒”不允,脚人暗地啧啧,隐有愤恨之心,然亦无奈何。
记者案:两又江者,其左边一江,即恩买卡河,上流实由野人山来,其所谓由华界腾越之明光练来源,盖指小江支源之滚马河而言,滚马河发源于腾越之明光练土司,北流入小江,小江下流又入恩买卡河,故如是云也。其右边一江,即迈立开江上流,亦由野人山来者。坎底,即野人山地,在野人山东北,亦称为树浆厂,产橡树,可制橡皮,即树乳也,亦称树浆,故名,又产黄果树及金矿,今英人经营野人山,已据为己有矣。又按:野人山有二,腾越西边之野人山,即南牙山,为腾越诸土司地,昔薛星使尝力争者,今已大半隶英,缅甸北边之野人山,即怒夷、俅夷、卡青等,自古不属中缅二国,此书上卷中所称之野人是也。
二十七日,英人强逼驼运而行,中途闻脚夫怨言,仍然骂不绝口。查英人所带之粮,其数不少。是日早晨,先命兵丁将下剩三个月之粮饷等装入船内,命兵丁二十名同船夫解运,顺流仍回密己那地方,草创一行粮台,小心守护,留待二个月后再行搬运。
二十八日,起行,陟彼高山,恍若在云雾之间,未刻即止宿于野人寨。
二十九日,登山越岭,所行之道真鸟道也,倘人身长四尺即当鞠躬而行,又况两旁藤刺交加,所谓“碍帽藤盘屈,拘衣树攫拿”,正合此诗之言也。如此连行三日,端然不异,俱宿于野人寨,且经过大河二道,两岸亦无人烟船只,对岸水势甚大,策马而渡,所运之粮食行李等被水淹其大半,染水渍者十之三四,兵丁马夫皆掠衣卸甲相牵而过,越三日。
十二月初二日,行至一野人寨,山高悬绝,四面险崖,闻有出乳之树数柯[棵],见力所砍之痕,从根至技,尖刀口所隔不过一寸许。是晚即宿此寨,至夜间,忽觉牲口有惊惧之状。
初三日,天未大明,脚人来告英人,昨夜牲口失却二头,英人并不许脚人找寻,即催赶前行。脚人恨之切齿,口出怨言如前,无奈,勉强忍之而已。是日午后,宿于而排下山野人寨之次。
初四日,停骖,脚人折回寻获牲口一匹,其一匹被虎食去。
初五、六、七日,挨寨雇野人领送。先步一山,其山高险无路,英人命野人寻鸟而往,所上之坡,不啻云梯,所下之坡,不啻井底。雾锁深林,天日莫睹,一连三日,皆是如此。
初八日,行至一野人寨,名曰而排蚌笼捧,约有野人三十余户,是日即于寨内宿。
滇界侦探记(五)
前二十四日,本文十六日条下再补入案语如下:“记者案:户干亦作户工,在迈立开江西岸,孟□□(发源野人山)自西北来汇处之北,孙士毅《绥缅纪事》尝载之,所谓江以西之门户也。”
又,前廿五日案语“Calnin”应作“Kachin”。
又,前廿五日本文末行二十一日条应删去。
记者案:而排蚌笼捧,在迈立开江西卡青山脉中,为野人山一大部落,地望东与丽津府相直,其人种亦属卡青人。盖侦探队由迈立开江恩买卡江汇流处西北行,入野人山深处矣。观下文野人头目之言,可知野人山素为瓯脱地。
初九日,停骖。至晚,有本头号目来,对英员言曰:我自主此山以来,汉、缅兵丁未曾到此,为何尔洋人突如其来也?倘要越过此地,必须先给洋银二千元,鸦片烟四五百砘,始肯用情,不然,万难容。英人当给洋银一百元,鸦片烟一二砘,收受者一人,其他众人不肯受,即言倘若不给所需之数,纵尔英人等过去,我必先往前途邀众阻拦。领路人闻之,急告英人。是晚,此寨野人不知如何号令,转瞬间,见野人四路蜂拥而来,各持军器,略计其数二百余人。是夜闻其刀木之音,英人大惊,卧不安枕,密令兵丁人人持械,通宵防备。
初十日,天明,尚欲前往,命领路人探查。回报前边道路尽被树木拦阻,不能再行,此外亦无可行之路。英人闻之,即刻传令折回原路,别寻他道而行。刚出此寨后二三里,野人枪炮并发,响声震地。英人只管行,不理,官及小兵人人丧胆,各各惊心,无不色变矣,只得照旧路折回,越四日。
十三日,起行。脚人又告英人,言昨夜牲口又失却一头,竟无踪迹。英人亦不许找□□□□不知下落,是日过一横山斜□□□□□地名曰抱空渡渌,间有□□□□乳者,寨内仅有野人三户□□□□于此寨之外江边。
记者案:抱空渡渌在迈立开江西岸,亦野人山地,盖由而排蚌笼捧折返,又东行至此,将渡江也。
十四、五日,停骖,寻船渡江不可得。
十六日,上山,起行。绕出江边,寻渡,亦不可得。
十七日,沿江而下,再寻渡,亦不可得,英人命兵丁伐木为筏。
十八日,命兵丁乘筏至下流寻渡,约行四五十里许,始有渡口,又因水势汹涌,江口宽阔,非用绳索拉扯不能渡过彼岸,奈无惯渡水手,亦无绳索,此时诚束手无策矣。再回寻思,见江中有一大石。
十九日,天初明,即取脚人所用皮绳将大筏拴妥。“好不得”带有树乳造成之小船一支,可容二人,先用此小船渡数人并绳至大石上,竭力拉扯,方将大筏上所载官兵军装粮饷等渡到大石,复用小船渡一人携绳往彼岸,用力拉扯大筏如前,意欲数十人过得去,无如渡至江中,人船顺水而下,仍行折回,一连数次,不能渡过。众皆盘坐于大石上纳闷。午后,突然有野人八名忽至江边。英人命路人唤之,与多金,命其来渡。野人即寻小筏来,至石上,将粮食军器载之而行。野人八名,同“厄了徒”及“不来特”二人亲身并领路人三四名,共十四人,竭力擎渡。十四人不容稍间,连渡数次,至戌刻,尚未告尽。是夜,洋兵、脚人宿于江中大石上者大半。
记者案:此所渡之江,即迈立开江,江东即前此屡次勘界案中所谓迈立开江恩买卡河间瓯脱地也。
二十日天明,“厄了徒”及“不来特”同领路人野人十四人竭力如昨接渡,至午刻方尽,此一举足见英人之不畏难而苟安也。
二十一日,穿越横山而行,至未刻,又至江。此处已有渡船,是晚宿于彼岸。
记者案:此所渡之江,当是恩买卡河。盖渡江而南,以向蛮南也,蛮南已见前。
二十二日,起行,顺江而折。是晚宿荒郊坝。
二十三日,起行,顺江直向大坝而折。巳刻,见坝中一汉夷人寨,约有人烟四五十户,是晚宿于郊原。
二十四日,由坝尾起至一坝,有汉夷人三十余户,耕田而食。是午,折至蛮南,宿于寨之前江边。
二十五、六日,停骖。
二十七日,停骖。重运粮食,另选领路人四名,从蛮南之后东南方再游。是日宿于小沟边。
二十八日,起行,宿于汉夷人寨,名曰龟图,有人烟三十余户,此地属野人管也。
记者案:龟图,亦名古拖,在密己那之东,迈立开江东,腾越西边之野人山西麓。盖曰蛮东行至此,将东探中国边徼也。
二十九日,游一高山,宿于高山野人寨之侧。
滇界侦探记(六)
前二十六日首段案语应增补如下:“三鸦○密己那,俱在迈立开江(即厄勒瓦谤江上流)西,蛮南、允冒、戛鸩、打落俱在江东。此六地明时均为孟养土司地,后分江东地为里麻土司,至本朝,江东之蛮南为南甸土司地,允冒、戛鸩为盏达土司地,打落为蛮夷莫土司地,江西仍为孟养土司地。斯时除江西地已没于夷外,江东地尚未尝绝于中国,惟以境界不明晰,仅稍羁縻之而已。光绪二十年划界,尽归英密己那,今为北缅重镇,英人已修有铁道通此,骎骎乎可窥永昌、大理,今年进据片马,即由此地来者。允冒,即明时允墨,本朝乾隆时,传恒征缅尝于此济师者也。”
十七年正月初一日,起行,下山至一坝,约隔寨七八里之遥,耳闻有枪炮之声,英人大恐,有欲折回之意,即时停骖道左。英人命领路人往彼寨查问,当时见汉夷人数名来告无事,请勿多疑,英人再四详询,知其心诚,遂壮胆前进。是晚,宿于田坝,田坝一里外有寨,名曰大地方,有汉夷人三十余户,内有中国盏西土目孟正太之弟在斯同住,其地深属野人所管。
记者案:大地方在龟图东,当时实为腾越厅南甸土司所属盏西土目地,当神护关外,野人山西方,地处群山之间,为一平野,周三百里,其西南有一古城,或以为即明时里麻土司故址,书中谓亦属野人所管,盖当时有野人头目在盏西土目治下也。光绪二十年划界,此一带地悉归英矣。盏西土目,为南甸土司所辖地,本姓闷氏,《永昌府志》所谓南甸世袭知事谢氏居曩宋、闷氏居盏西是也。地在南甸西北槟榔江(亦名盏西江)西岸,此谓孟氏者,盖夷语相传之误,土目今如故。
初二日,停骖。英人遣调野人头目,不会,再调夷人至,问曰:“此去有古永一地从何路而去?”予在侧闻之甚为诧异,婉转进辞曰:“古永乃我中国腾越厅所属,十八练中之一练也,尔英人纵然游历,不宜妄越内陆边界。”英人曰:“闻此边有一路可通古永,不过三五日之程。”余又将古永人民刚强说之,英人又唤该地人问之,该地人告曰:“此去古永,道路崎岖,人马难行。”英人方罢前进之念。英人又曰:“此寨之后,有一路至昔董,直达盏西。”余曰:“昔董乃中国地界也,况言盏西,勿行为妙。”盖昔董有中国土司孟正太镇守,有夷兵数千,盏西有中国泛官把守,统领雄兵数百,骁勇非常,一可当英之十,英人闻之,未敢决进。余又私告脚人曰:“英人如此胡行,不知利害,妄信缅向导之言,倘有逆难,不得不先作计较,防其未然,我等皆中朝赤子,当尽忠心,设有遇内陆守边将兵,我等当乘机夹攻此英人,藉表隐忠,或者可转邀一线之荣。”脚人皆喜曰:“翁之意深为合众人意,窃我众马夫自从同英人游历以来,朝夕被他言语相伤,不时呼众曰犬也,鸟兽也,猪也,非人也,受之折辱,恨之切齿,但敢怒而不敢言,只因他小利,受彼无边辱骂,非一二日也,情愿盟誓,同翁行事。”余再命脚人以利害先为阻之,脚人往谏,反被英人羞辱而退。余又思英人若如此胡行,恐有不便,于戌初往告孟正太之弟曰:“尔兄弟世食汉禄,今日尔何将英人迎入境界?”孟正太之弟曰:“小弟不知其情,彼系误为该地向导引进,万望包涵。”余曰:“尔虽迁居异地,宜思尽忠于中国。今英人欲适昔董,君以利害阻之,假威势惊之,则尔大有幸也,不然汉员知觉,恐尔兄弟难保性命。”孟正太之弟言也曾有意欲往阻之,奈言语不通,若得老翁从旁相助方妙。于是余亦同往,孟正太之弟告英人曰:“昔董,前次汉员带领精兵数百,曾言英人越界,则必迎敌,切不可轻进。”英人迭次见告殷勤,始罢前行之念。
记者案:古永,亦作古勇隘,腾越厅属之土把总也,地在厅西北槟榔江上游东岸,土把总今如故。十八练在腾越西北,所以防夷人者,即大塘隘土把总、茨竹隘土把总、古勇隘土把总、明光隘土把总、滇滩关土目、神护关正副抚夷、止那隘抚夷、铜壁关正副抚夷、万仞关正副抚夷、巨石关正副抚夷、坝竹隘抚夷、铁壁关正副抚夷、虎踞关正副抚夷、杉木笼正副抚夷、邦中山正副抚夷、天马关正副抚夷、崩冈寨抚夷,所谓八关九隘是也,再加以马面关抚夷,为十八练。光绪二十三年,割天马关于英,余如故。昔董在盏西土目之西北,神护关北,野人山东麓,当时实为盏西闷氏辖地,光绪二十年亦割归英。
初三日,由大地方起行,上山岭,横山斜下,再游他山,至一野人寨宿。
初四日,宿于山岗。
初五日,宿于野人坝。
初六日,下山,宿于平荒坝。有汉夷人寨,名曰蛮线,约有人烟十余户(此乃由盏西、盏达迁来之夷人,耕田而食者也)。
记者案:蛮线在大地方南,野人山中,原南甸土司地,光绪二十年亦割于英。
滇界侦探记(七)
初七日,停骖。
初八日,由山路再往他山,而至一野人寨,即宿。
初九日,起行,至山岭,有野人寨,曰朗速,兵丁人马先已过去。“好不得”在后画图,画毕,即乘马遄行。至北寨外,忽然有野匪二人,见其身旁一无兵丁,二无军机器,仅一人一马,当下将“好不得”拉扯下马,口出大言。此时势孤,岂不碍难,有先行之兵一名遥见,即奔告前途,英兵折回救援,野人见其势大,遂远去矣。
记者按:浪速,亦作浪宋,在蛮线东,野人山中,亦属南甸。或谓《永昌府志》言南甸所属世袭知事谢氏居曩宋,闷氏居盖西,其曩宋即此,今亦归英。
初十日,宿于山凹。
十一日,宿于山凹。
十二日,宿于野人寨之外。
十三日,宿于山颠之间。
十四日,登峰,游一横山,宿于野寨,名曰跑夺,有野人二十多户,汉语者多(由此去昔点只一日之程,昔点乃中国地界,闻得如此)。是日,即宿于寨外二十里间坡中。至晚,有一野人姓李名老四,来告余曰:“我虽野人,原籍汉家,故姓李也。”又云:“我乃密奉汉员之委,来此以探英人虚实动静,尔等汉人切不可同英人前往,否则有害也。”次日,该寨野人头目亦来力阻。英人当初必欲往昔点一游,此时方醒悟。脚人亦同余往阻之,英人乃不敢前进。
记者按:跑夺在浪速东,昔点又在跑夺东,皆野人山地,今亦归英。
十五日,英员三人带小兵二十七名,出跑夺山后游河即返。
十六日,照原路折回,宿于坝,遇大雨。
十七日,陟一山,又遇大雨,即宿于树林。
十八日,由树林起行,至山下坝中,即宿。
十九日,又游山岭,宿于野人寨外。
二十日,折回,下山至坝边汉夷人寨下。“厄了徒”接展缅人跑呈之信,开视后顿然泪如雨下,口不能言。余旁问之,乃伊母亲亡故之音。即日赶程,午后至允冒即宿。
二十一日至二十五日,停骖。重运粮草至允冒。
二十六日,由允冒重运粮草顺坝而下,即宿郊中。
二十七日,起行,至于荒坝,木不及供,督令分食,断不能多,即宿于此。
二十八日,再行,连过二溪。是日午后至打落,即宿。人烟二十余户,亦有汉商作贾者二一人。
二十九日,至二月初一日,盘坐。
初二日,重运粮草,再游山,是日未刻,宿于打落后之坡下。
初三日,游一大山,过一河,即宿于山凹。
初四日,越山而行,复顺山而下,至一坝,汉夷人约十余户。
初五日,越对坝山尾,直上一山,有领路之野人获鹿一只,献上。午刻,宿于半山岭,忽遇大雨(由此去昔马只一百一二十里)。
记者按:昔马在盏达土司之巨石关外,为腾越往北缅新街之三要道之一,本属盏达土司,道光中没于缅。光绪二十年划界,收回此地。二十三年划界,又失于英。
初六日,因雨盘坐不行。英人曰:“此去定往昔马坝一游。”余闻之,不安,突然有野人二名(乃由昔马来,原籍汉人,久而变为野人也),余即用善言命二野人以利害阻英人,野人欣然往告曰:“前数日,汉闻英兵犯界,已发来昔马坝汉兵六七百名,往必起衅,切不可往,非敢妄言,如不信,请往试之。”是夜,遥遥共闻有枪炮之声,各山响应,英人皆惊恐。
滇界侦探记(八)
初七日,早,英人皇然催促起行,迅速折回,随下山,仍宿原宿之地。
初八日,别游一山,至一田坝,有汉夷人二十多户,即宿。
初九日,直上一尖山,遇有野人寨,约十八九户。越十里许,又至一寨,约有野人三十余户。是午,转下山,宿于坡脚。
初十日,出坝,至坝外,观之,亦宽大,即有缅夷寨,名曰蛮妺,有人烟十五六户。前面有河一道,过后宿于河边。至此有脚人一名,因三日前沾有疟疾,英夷不能调治,病已垂危,命该寨头目照料,三日即亡也。是午,即宿。
记者按:蛮妺,未详,或云当即蛮莫,考蛮莫即昔时蛮莫土司治所,亦名老蛮莫,亦名老八募,在尼勒瓦谛江东、大盈江北,与大盈江南之新街遥对,道光时没于缅,但以当时所经方向与日数推之,不应至蛮莫也。
十一日,起行,由坝头山上,即宿于野人寨之五里外,偶见脚人告英人曰:“此半山之间,一无草,二无水,牲口无食,何以能行?必下坡放马方可,兼可驼运草料。”告毕,脚人牲口一并下坡。此坡与宿地相隔不过二十余里,途中有野匪三四人截抢去牲口三匹,脚人手无军器,何以为情?有一年幼者,大胆空手御之,被野匪举刀砍伤,约去肩皮二三分,不甚重,彼即上山奔告英人,英人即差该寨野官究治,已无纵[踪]迹。
十二日,照原路折回,宿于河外缅寨,约有人烟十多户。
十三日,停骖候之。又唤野官追究抢案,至晚,来告云:人虽查出,是否亦未可知。至晚,英人即又差寨外缅人往告野夷头目,若还,可随后速为送交,不还,姑听之可也。
十四日,折回原路,一直下坝,返至打落地方。是日午刻,宿于小沟边。至酉刻,有野人二名送牲口二头来还,下余一匹,诈言失落,不知去向。
十五日,起行,皆游荒郊,草旺丈余。由此山至山脚约二百余里,中有大江,顺流,长约七八百里,乃一带缪之大坝也,树木森森,惜无耕种。
记者案:(石列)缪为一平原,在野人山西方,自大地方以西南,西接允冒、戛鸩,迄于南太白江以南皆是,明时为孟养土司地,后以江东地分为里麻长官司,至国朝,南为盏达地,北为南甸地,不知何时没于缅甸。(石列)缪,亦作列牟,亦作李麻,皆即里麻一声之转也。其地襟江倚山,内通盏西、盏达,当滇缅间出入要道。当时姚子良氏曾议划大金沙江(即厄勒瓦谛江)为界,收里麻为内陆,后卒不得,竟失于英。
十六日,宿于荒郊。
十七日,宿于河边。
十八日,宿于树林中。
十九日,折至打落,再停骖三日。
二十日至二十二日,停骖。
二十三日,由打落直顺江坝而下,宿于河之对滩。翌日,“好不得”因足染小恙,已于打落乘舟从小道折回新街矣。
二十四日,起行,上一山,游一山,宿于小沟之左。
二十五日,起行。午刻,即止宿于小沟之左。查此小沟之水,深不过四五尺,宽不过五尺,沟之下有一积水池,约深一丈,宽七八尺,因水不流,久之而积为池塘。脚人到此,求鱼为食,入水取之,因知水性,往来不惧。有一脚人,乃夷地之野人,久与汉同,彼不知水性,妄入其间,落水而亡。
二十六日,直往坝外而游,过小河,即宿于缅寨。
二十七日,宿于效中。
二十,宿于打哩坝。
记者按:打哩坝,在厄勒瓦谛口东,南接蛮弄,东倚野人山,地势宽大,原为蛮莫土司地,即所称为野牛坝者,道光中没于缅。此次侦探时,英人尚未治理此地。其后有某氏上陈滇督,请于打哩坝分驻军队,以握沿边形势,卒不照行,遂失于英。
滇界侦探记(九)
二十九日,由打哩坝起,越过中下二路坡脚,后顺河而下,宿于姐阁。
记者案:中下二路者,蛮弄有上下三路,以通干崖土司之蛮允,上路即过打哩坝入铜壁关,而至蛮允者,计二百五里,中路则经石梯而至蛮允者,计百六十五里,下路则经蚌洗而至蛮允者,三路皆越野人山而行,为滇缅商人大道。姐阁在蛮弄东北,野人山西麓,大盈江北岸,今亦属英。
三十日至三月初二日,由姐阁下蛮弄,量道里。是日,“不来特”由此起身下新街矣。
记者案:蛮弄在野人山西麓,大盈江北,原为蛮莫土司地,道光中随蛮莫土司失于缅。缅亡后,英人犹未治理其地,有南云练官马武相驻扎之,以保滇商出入。此次侦探时,中国兵队亦尝往来其间。其后,姚子良氏请移数营扼守之,不果,后竟失于英。其地盖滇西南极重要之门户也。
三月初三日,移粮过江,即宿。
初四日,宴于老蛮弄。
记者案:老蛮弄,未详,以上文过江一语推之,当在大盈江南岸,新街东不远处。考新街东二十余里有旧八英城,昔曾惠敏公尝向英国索允,于其地设关收税而未实行者,或即是处乎,其地今亦属英。
初五日,官兵人马折至新街。查此次脚人随同游历之期,实只有四个月,而仍得五个月之工资,共计洋银一万八千员[元]。以上皆余所身亲阅历者也。(卷上终)
记者案:此次英人所探查者,皆在野人山地方,盖专以探查野人山为目的者。计其进路,自新街起,渡厄勒瓦谛江,沿江北上,经密芝那,入野人山深处,为野人所阻,乃还。东渡迈立开江,折而南,渡恩买卡河,于是回旋于腾越西边野人山诸处,历故里麻、蛮莫二土司地,复归于新街。吾人惜未能得见英人之游记,以一考其风土民俗及其他人种学上之情况也。兹略写粗图,以备读者参考。
前月二十五日三续中案语“亦名蛮莫,昔为中国土司”,应改为“原为蛮莫土司地,蛮莫于”。又同条“道光以后没于缅”句下,应加入“新街”二字。
二十六日四续中案语“又产黄果树”,应改为“又产木材”。又同条“此书上卷中所称之野人是也”,应改为“此书上卷中所称之野人,十二月二十日以前,此属前种,以后属后种”。
二十六日六续案语“光绪二十三年,割天马关于英”,应改为“光绪二十年,割虎踞于英,二十三年,割天马崩冈铁壁于英”。
本月六日七续中,案语朗速条下“亦属南甸”,应改为“巨石关西不远处属盏达土司”。又同条“今亦归英”改为“今如故”。又本文礼六日条后,应加入案语如下:“昔马坝在巨石关内,属盏达土司,今如故。”
七日八续中,案语“蛮妺,未详”,应改为“蛮妺,亦作蛮抹,在野人山西麓,巨石关西南,原属盏达土司,即姚子良氏《筹边记》所谓山外之蛮抹也,今亦归英”。又末段案语“打哩坝在厄勒瓦谛口东”,“口”字应改为“江”字。
文章出处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页165-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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