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六经求真(二十七)
第八编 第二章 厥阴病纲领
1.“厥阴之为病,消渴、气上撞心、心中疼热、饥而不欲食。食则吐蛔,下之利不止。”
本条为厥阴病提纲,仲景以为厥阴病理界说。凡伤寒见此证状即是厥阴病。消渴、气上撞心、心中疼热、饥不欲食四证之病理见概说所述。
提纲中“食则吐蛔,下之利不止”二句不是仲景文字,乃后人所加。因蛔虫并不是人人皆有,无蛔之人必不能吐蛔,而吐蛔与否与伤寒并无直接联系,吐不吐蛔不是病理的必然表现,所以吐蛔不能作病理界说。下之利不止是药物伤害造成的结果,也不作为病理界说。这是十分明显的道理。食则吐蛔与下之利不止二句,必是后人在临床中,见到饥而不欲食证有食则吐蛔的,而且误以饥不欲食为可下证而下之,下药伤害了胃肠有限生机而造成下利不止,自然要记取这个痛苦的教训,注文以告诫后来读者。同时,厥阴篇中有辩脏厥与蛔厥一条,而蛔厥属于寄生虫病,与伤寒无关。若误把蛔厥认作伤寒厥阴病,就难免以为提纲中遗缺蛔厥而补入“食则吐蛔”,食则吐蛔四字当是出于乌梅丸条中“得食而呕,蛔闻食臭出,其人当自吐蛔。”从仲景的厥阴界说——伤寒气机病的阴性过程来看,“食则吐蛔,下之利不止”必不是仲景原文。
昔日注家对厥阴病以阴阳错杂,上热下寒为解说,其由来必是把“消渴、气上撞心、心中疼热、饥而不欲食”看成是一个过程。以消渴与心中疼热为上热,为阳,以饥不欲食为下寒,为阴,于是便产生了阴阳错杂上热下寒的解说。然而实际并不如此,提纲中的四证是四个单独存在的病理过程。古今医学著作中及当代医家的经验中,谁曾见过消渴、气上撞心、心中疼热、饥而不欲食并发于同一个过程。仲景在少阳病中,对少阳主证说:“但见一证便是,不必悉具。”这是气机病位决定的少阳病的特殊性质。厥阴病与少阳病为同一的气机病位,所以也表现这种性质,所以消渴、气上撞心、心中疼热、饥而不欲食不是同时并发的一个过程,而也是“但见一证便是,不必悉具。”自然,厥阴病也便不是什么也阴阳错杂,上热下寒之证候了。
2.“厥阴中风,脉微浮为欲愈,不浮为未愈。”
本条既不言证状又与提纲之病理界说不相符合,只以脉浮不浮决愈与不愈,理不可解。旧注随文作解,皆无可取之言。此必别派医家附入之言论。
3.“厥阴病,欲解时,从丑至卯上。”
六经病各有欲解时一条,其理难解。想亦是别派医家之言论。
4.“厥阴病,渴欲饮水者,少少与之愈。”
厥阴消渴欲饮水,少少与之,不可恣意饮用则是,但说少少与之愈则不是。陆渊雷先生说:“渴得水而愈,犹饥得食而饱,寒得衣而温,人皆知之,何劳告语。”厥阴四条,其三条皆无理,非仲景意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