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直播迎来规范性利好 中基协《纪要》划清合规边界
火爆了一年多的基金直播的合规边界终于迎来了权威部门的非正式确认。
5月27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下称“中基协”)向行业机构发布了《公募基金直播业务专题讨论会会议纪要》(下称《纪要》),针对现有基金直播业务的形式、红包发放、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以及合规内控多个环节提出了规范建议。
在业内看来,虽然讨论会《纪要》以建议形式发出,但大概率会成为公募行业默认的合规要求。
1·红包、业绩展示被允许
《纪要》的发布实际上是基金直播业务的一次重大利好。
此前由于缺少明确监管规则,不少公募机构和代销机构的直播活动均处于“试探摸索”状态,由于考虑到监管合规的审慎性,不少公募机构在开展基金直播活动时也在从严把握合规尺度。
《纪要》的发布,实际上将部分基金直播业务的定性,以及合规性存在争议的环节进行了明确的界定。
例如,基金直播期间“发放红包”的营销方式得到了《纪要》明确认可。
即在满足投资者利益优先、以投教为目的、不得挂钩产品推介、开户持有、价值适当、杜绝诱导刺激销售、不得用于交易抵扣等基本要求的情况下,基金直播被允许进行通过红包发放来引流。
不过,基金直播的“打赏”功能未能被《纪要》所允许,根据要求,直播人员不得收取观众打赏红包。
此外,非从业人员担任直播主持人亦获得《纪要》的允许。
即在满足《广告法》要求、不对基金行业及产品进行具体评价的前提下,主持人可不由从业人员担任。
不过这一规定仍然可能会导致一些持牌机构以外的基金直播大V展业受到冲击,例如有一些具有带货能力的雪球大V,当他们试图开展直播带基时,从业资格可能会是一个基本要求。
此外,在基金直播中提供购买链接、展示历史业绩的合规性也得到了《纪要》的确认。
《纪要》提出,展示业绩需要在屏幕前展示10秒以上并做全面讲解,亦可采用滚动字幕来进行展示;而在提供购买链接时,则需要向投资者充分说明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并对投资者进行风险测评。
2·把控直播风险
针对基金直播可能存在的风险问题,《纪要》进行了举例。
在其看来,目前基金直播可能存在三类风险问题。
l实际的直播内容难以做到与送审完全一致;
l直播现场提问存在不可预知性,无法事前审核;
l事中同步收看耗时耗力,且若发现问题已既成事实,无法保证事中监控的有效性。
正是由于这些风险的普遍存在,许多公募机构为了兼顾风控要求往往会采取名为直播、实为录播的“假直播”模式。
而针对以上风险,《纪要》建议采取四种方式来防范风险。
一是内部审核的脚本内容的全面审核。
二是明确关键、敏感问题清单、拟定备答口径。
三是事中同步收看并填写合规记录单,记录发生错误的场景和具体表达,视情况现场提示直播人员及时纠正或事后整改。
四是直播应备有应对突发状况的备用脚本,或可有效执行的直播中断机制。
此外,公募机构、销售机构及直播平台的三方关系得到了进一步的明确。
“销售机构不得集中组织基金管理人在第三方直播平台开展直播活动”。《纪要》明确提出。
如此规定显然提高了销售机构与直播平台合作关系的脆弱性,同样也对蚂蚁、天天等拥有自主直播平台能力的销售机构形成明确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