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是科学的文字简述之六十三
中文是科学的文字简述之六十三
承前篇
建构组装的意义导向逻辑是按照组装位置来决定的。一般的顺序是按照先上后下,先左后右。不分先后者平等待之。先为主导,后为辅助、校正、补充。
但是形声字其义皆是以形声旁为主导。类旁为辅助的。类旁只表示这个字属于哪一类。而意义全在于形声旁的导向。类旁在先可以让我们一眼就知道这是关于什么类的内容。
勿(wù ㄨˋ):阴阳运转其所现光气变化之形是勿字之范式。因其变化而否定了当下。不是当下的样子了,已经变了。所以其义多用于否定。
刎(wěn ㄨㄣˇ):勿、刀两范式叠加。用刀割颈断绝阴阳气息运转是刎字之范式。表示抹脖子。勿在前并在字中不是发声的偏旁,所以勿、刀的取义是并列的。但“勿”在前是意义的主体,是一个关于“勿”的内容。刀是意义的主导。逻辑是这样的。阴阳光气刀是砍不断的。但阴阳气息在生命体中,那么用刀就能断。而断之的关键是脖子。所以抹脖子是刎的主要意义。附带意义就是“割断”了。
物(wù ㄨˋ):牛、勿两范式叠加。天地之数日月之行始于牵牛(如认识牛一般地认识阴阳光气的存在)是物字之范式。表示一切可认识感知并可接触的存在。牛在字先的部位,所以这是一个关于牛的内容。但因为勿在字中是发声的部分,那么勿在物这个字中是意义内容的主导。“牛”只是一个为了说明“勿”的存在。所以物有光色的意蕴。但“物”是由阴阳光气所构成的象牛一般的存在。
而《甲骨文字典》第83页:将“勿”视为'
’象耒形。'
’象耒端刺田起土。认为一举耒起土为一墢,墢与'
’(勿,卜辞中用为否定词)古音同。且'
’、'
’形近,故'
’字后世亦隶定为勿。这是没有依据全凭作者象幼稚园小朋友看图说话般想象。
《甲骨文字典》第83页并以此认为“物”是在说牛耕土:“由起土而训为土色、色、彩色。经传多借物为之。”
特别要注意说:“由起土而训为土色、色、彩色。”这种训诂毫无道理。全凭臆想,这简直是一种不负责任的学术腐败。
再看《甲骨文字典》第83页所举事例:“《左传》成公二年:'物土之宜而布其利。’。物土即土色也。”这样的举例解释,根本不通。“物土”不是在讲“土色”。而是在讲土之产物。
物土:
(1).土地所产的物品。 晋 袁宏 《后汉纪·桓帝纪下》:"先王疆理天下,画为九壤,物土不同,风俗亦异。"
(2).选择合适的土地。《仪礼·既夕礼》:"筮宅,冢人物土。" 郑玄 注:"物,犹相也。相其地可葬者,乃营之。"《文选·潘岳》:"在皇代而物土,故毁之而又复。" 李善 注:"在皇代物其土宜,故前毁之而今又复。"
(3).指土地。 晋 皇甫谧 《序》:"其物土所出,可得披图而校。" 唐 顾况 《湖州刺史厅壁记》:"其英灵所诞,山泽所通,舟车所会,物土所产,雄於 楚 越 。"
再看《甲骨文字典》第83页所举第二个事例:“郑司农注《周礼草人》:'以物地占其形色。’。物训色则非一色,引申之为杂。”。显然这个举例解释也根本不通。适合的解释是地上产的物品占其形色。所以《甲骨文字典》考证失据,举例不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