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女婿接自己母亲来家养老,被丈母娘一家打出家门

跟老家的亲戚聊天得知,我家前院的小鼠死了,家里就剩下一个80多岁的傻老太太,在家无依无靠,饿了就出来到邻居家要东西吃。

傻老太太有两个儿子,一个鼠年出生叫小鼠,一个虎年出生叫虎子。小鼠腿有残疾,没娶到媳妇,和老娘相依为命。

虎子被村里的一家招为上门女婿。这家人有三个女儿,老大、老二都嫁到了附近的村子,随婆家生活,老三招虎子上门,继承家业,为父母养老。

两家人各过各的,逢年过节,虎子会回家看望他老娘和哥哥,也会偷摸地给点钱用,十几年倒也相安无事。

本来,虎子想把老娘接到他家奉养,跟媳妇商量时,遭到了媳妇和丈母娘的反对,说是,上门女婿就不应该再管父母的事,当初没要彩礼,没要房子,只身一人出了家门,就和父母再无关系。

村里没有办法,只能只能到乡上给傻老太太申请五保户,想送她去乡敬老院养老,乡上主管部门说,有儿子就不能当五保户,不能免费到养老院去养老。

前几天,虎子给他娘买了一兜子馒头和包子等吃的给送到家里,看到屋里乱七八糟的都没法住人,就搀扶着老娘回了他丈人家。

第二天,媳妇把两个姐姐姐夫都叫回来,全家人开会,批判虎子,说他不懂规矩,最后媳妇说,如果虎子要养他老娘,就净身回他原来的家,要不就不要管老娘的事。

一家人为此争执起来,最后还动了手,全家动手打虎子,虎子被打得头破血流,还被赶了出来,连一件衣服都不让拿,说是丈母娘家给买的。

你说,做了二十多年的夫妻,两个女儿也都长大了,一点感情都没有吗?为这点事就打人,还把人赶出家,是不是太过分了。

我认为,嫁出去的女儿和当上门女婿的儿子一样,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任何人找借口拒绝赡养老人都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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