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加上女方的名字,离婚时,女方能分到多少份额?

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前个人全款出资购买房屋,房屋属于出资人的婚前个人财产。
要在房产证加上另一方的名字,首先这套房产是全款购买的,如果是按揭房产,是无法在房产证加上另一方的名字的。
男方在婚前全款购买了一套房产,无论是领取结婚证之前还是之后,都可以加上女方的名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也就是说,男方自己的房产,男方完全是可以把自己的房产赠与给女方的。

同时,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房产赠与是需要办理登记的,是需要到房产部门作变更登记,把女方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才可以。
如果男女双方只是口头上说说,或者只是签订了赠与协议,但是迟迟没有将女方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男方是可以随时撤销赠与的。
那加上女方的名字,女方是否就可以分房产了?
答案:是的!
现实中,女方可能会提出这样的要求,把女方的名字加在房产证后,才会同意去领取结婚证,在这种情况下,男方不得不加上女方的名字。但最终因为各种原因,男女双方没有去领取结婚证,这种情况下,男方就非常被动了,因为房产证已经加上女方的名字,女方是可以要求分割房产的。
当然,对男方来讲,只能选择一种方式,不让女方分到房产,就是把房产赠与归结到彩礼,最好签订赠与协议时,在协议中表明,房产加上女方的名字就是视为彩礼,相当于支付彩礼给女方了。
一旦女方反悔,男方最起码可以要求返还房产的数额。

还有一种情况时,婚前房产加上女方的名字,后来双方也领取了结婚证,但是不久后,双方感情破裂了,要离婚了,房产怎么分?
或者是两个人结婚之后,男方将房产加上女方的名字,那离婚时,房产怎么分?
加上了女方的名字,那女方对房屋享有部分产权。房屋成为共同共有,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共同共有的房屋,产权份额与出资比例是无关的,离婚财产分割时应该一人一半。

然而在司法实践的判例中,目前离婚案件的财产分割,虽然确定加名字的一方有产权份额,但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方式,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一些法官还常常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使得加名一方的实际产权份额不足一半。
也就是说,女方是可以要求分割房产的,如果双方对方房产份额有约定的,那就按照约定的份额分割,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的,那就由法院来判决了,女方不一定能分到二分之一的份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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