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账面上的未分配利润越来越多,要怎么处理?
这要看账面上的“未分配利润”是真是假,然后再决定怎么办!
可能有人要说了,未分配利润是指企业当年的期初未分配利润加上当年的利润总额,减去交纳的企业所得税后的余额,怎么还有“真假”之说呢?
未分配利润是企业的留存收益,是企业所有者权益的一部分,企业对它有支配权,可以用它来做很多事,所以,未分配利润就有了“真假”之说!下面分别来说明一下:
一、“假”的未分配利润
其实,在实务中有一些企业处于一些目的,虽然企业并没有多少利润,甚至是亏损的,也会把财务报表做的“很好看”,看上去利润很大,未分配利润也很多,实际上早已资不抵债,这种情况是很危险的。
比如:我们这边有个搞农业的公司,公司每年都是亏损的,但是为了获得银行贷款,整天找人改报表,找中介机构出虚假报告,虚增资产,虚增利润,未分配利润也逐年增大,银行呢,未尽责,每年都给贷款,在去年“东窗事发”了,法人代表和财务总监都进监狱了,银行也处理了好几个人。
这种情况下怎么处理,说实话,没办法处理,人家说“一个谎言需要千百个谎言去弥补”,这样的公司是“拆东墙补西墙”,早晚有补不上的那一天,出事是早晚的事,如果你与这样的公司有关系,请尽快远离!
二、“真”的未分配利润
这个好办,既然是实实在在的未分配利润,那就按正常的途径处理就行了,但是也要注意税收问题,处理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再投资
企业可以将这部分资金可以用于企业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也可以用于企业的项目投入、固定资产购置等方面等企业建设方面的投入。
如果企业用未分配利润作为投资款再去投资其他企业,那么该企业就是被投资单位的法人股东,等到从被投资单位分回投资收益的时候,是不用交税的。请注意:我说的是居民企业之间的投资与被投资!
2、分红
未分配利润的主要用途就是用来给股东分红,如果给法人股东分红,不需要扣税,这也是我们一直建议,在注册公司时以法人做股东的主要原因!
咱们主要说说给自然人股东分红,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非上市公司给自然人股东分红,需要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有没有感觉税负有点高啊,不奇怪,很多老板和你的感觉是一样的!所以,他们都不愿意通过分红的形式拿走这笔钱,于是就有了各种各样的税收筹划,在此不做过多介绍!
需要提醒的是,企业长期不分红,未分配利润数额过大,容易引起税务机关的关注!
举个例子:我们这边的一个房地产企业,项目结束了,账上还有6000多万的未分配利润,几个股东开会研究了几次:分红要交那么多个人所得税,还是几个股东把钱拿走,公司扔那不再纳税申报,让公司转为“非正常户”,一了百了合算。结果大家应该可以想象的出来,没用多久,因为一个税务案件,税务机关发现了这件事,随后对几个股东追缴个人所得税及滞纳金,几个股东一分钱都没跑掉!
3、增资
这个要注意法人股东与自然人股东的区别,如果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法人股东不用交税,自然人股东则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4、其他用途
未分配利润还有其他用途,比如弥补亏损、分配给员工等等。
弥补亏损主要是为了报表好看,打个比方,企业的亏损是“脸上少块肉”,未分配利润是“屁股”,弥补亏损,就相当于从“屁股割块肉补到脸上去”,结果“脸上”好看了,“屁股”上少块“肉”,所以,用未分配利润弥补亏损,没啥实际意义!
再比如,把未分配利润分配给员工,不排除有的企业会这样做,但是大部分企业不会分配给员工,因为未分配利润是属于股东的!
可能有人要说:未分配利润是员工创造的,如果老板有良心的话,应该分配给员工!
别开玩笑了,“良心”这玩意,老板们哪有?反正我碰到的老板们没有!哈哈!
综上所述,未分配利润怎么处理,需要老板们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