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年久失修,不经村委同意,可以在原基础上重建新房吗?

农村宅基地是一个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最近有网友提出这样的问题“老家宅基地年久失修,可以不经过村委同意,直接在原基础重新建房吗”?

按照正规流程,是不可以的,因为我国的《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中明文规定,在农村建房时需要审批!而审批过程中需要经过村委会的同意。

在农村建房修房,是很常见的事情,农村地区每年都有几户人家会在自己家原来的老宅子、老基地上建房子,这些情况该走的流程还是要走的,一定要提出申请。

农村建房办理手续需要5种材料,这5种材料分别为:

1、建房申请;

2、村社建房证明;

3、农村村民住宅建设规划管理报建审批表;

4、户口薄、身份证;

5、村社是否土地复垦证明。

农村盖房审批流程大致如下:

首先,建房户提出建房申请,经社、村同意(签字、盖章);

然后,村、镇建环办对用地及建房地点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接下来,由村、镇建环办现场勘查、定点,并对建房户基本情况、现有房屋状况进行核查,符合建房、用地条件的,由村、镇建环办发放规划,用地审批表格;

最后由政府部门审批并下发《乡镇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许可证》。

从大致情况来看,我国多数地区的盖房审批流程就是如此,但还是请以当地实际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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