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年久失修,不经村委同意,可以在原基础上重建新房吗?
农村宅基地是一个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最近有网友提出这样的问题“老家宅基地年久失修,可以不经过村委同意,直接在原基础重新建房吗”?
按照正规流程,是不可以的,因为我国的《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中明文规定,在农村建房时需要审批!而审批过程中需要经过村委会的同意。
在农村建房修房,是很常见的事情,农村地区每年都有几户人家会在自己家原来的老宅子、老基地上建房子,这些情况该走的流程还是要走的,一定要提出申请。
农村建房办理手续需要5种材料,这5种材料分别为:
1、建房申请;
2、村社建房证明;
3、农村村民住宅建设规划管理报建审批表;
4、户口薄、身份证;
5、村社是否土地复垦证明。
农村盖房审批流程大致如下:
首先,建房户提出建房申请,经社、村同意(签字、盖章);
然后,村、镇建环办对用地及建房地点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接下来,由村、镇建环办现场勘查、定点,并对建房户基本情况、现有房屋状况进行核查,符合建房、用地条件的,由村、镇建环办发放规划,用地审批表格;
最后由政府部门审批并下发《乡镇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许可证》。
从大致情况来看,我国多数地区的盖房审批流程就是如此,但还是请以当地实际情况为准。
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