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刘永彪案回顾:逃亡22年背负4条人命,他的恶再也藏不住了
最近“人设崩塌”的人有很多,特别是娱乐圈里的人,什么某凡,某爽,对于“作家”觉得这是人设,那怎么也应该是饱读私书,不说像李白一样斗酒诗百篇,起码应该也是一个儒雅的人,就算不儒雅起码也得是个好人,但是总有那么一个另类。
读书也像开矿一样“沙里淘金”这是来自我国著名的农民作家赵树理先生。同样的农民作家刘永彪,曾是中国作协著名作家,出版多部作品,曾获安徽文学奖,可能他的写作成绩没有赵树理那么好,他却是文人作家中的一朵奇葩,别人都是靠作品出名,他靠什么?
他居然是靠杀人犯罪出名的!那这位奇葩“作家”是怎么走上这条歧途的了?刘永彪1964年出生于安徽南陵县的一个普通农村家庭,父母虽然不是特别有能力但是也一直在努力的供养着他读书,但是没想到高考居然落榜了。
从小就对写作比较感兴趣的刘永彪在高考落榜之后正式走向了文艺之路,买了照相机给人拍照,写诗歌和小说,85年才21岁的他就在合肥市文联主办的《未来作家》期刊发表了自己的处女作,为了在文学创作道路上有更多的造诣,还去了鲁迅文学院去进行了研修学习。
一切按部就班的发展应该是不错的,但是人生终究需要经历波折,虽然是成为了安徽散文学会的一名作家但是写作的收入终究是比较微薄的贴补家用的都不够,在91年妻子生下女儿更是让这个家庭雪上加霜,刚刚出生的女儿患有“小睑裂综合征”,必须动手术。
可是手术的费用刘永彪根本就承受不起,本来父亲去世以后就还有债务没还清,所以想找亲戚朋友借钱给女儿治病所有亲戚朋友都跟躲瘟疫一样躲着他,借不到怎么办了,女儿的病又必须得治?
本来就有点小名气的人,为人又清高,怎么受得了这屈辱,这人一旦走投无路的时候,思想没端正好很容易走偏,借不到钱怎么办了?那就只能搞些歪门邪道,那无非就是偷或者抢,与好友汪维明两个人不谋而合,那是浙江算是有钱人比较多的地方,所以两人便去了浙江!
1995年两人入住浙江湖州一家旅馆,已经买好工具的二人只等寻找目标,首先是瞄中了同在旅馆住宿的于某,就为了20来块钱就用榔头将人锤死了,完事之后没有一丝的恐惧和担心,还觉得钱太少,那怎么办了?坏人一旦开始了行动又那是轻易会停手!
很快寻找到了下一个目标,旅馆老板闵某成为了他们的目标,先是骗闵某到房间然后将其残忍杀害,同时汪维明潜入老板娘房间向其勒索,无果之后,就用榔头将其锤死,连12岁的小孩子都没放过,残忍杀害了四个人,最后就抢到了一个金戒指和100多块钱现金。
由于当时的科技比较落后,刑侦技术也不是很好,案件20多年都没被侦破,直到2017年两人才落网,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刘永彪和汪维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劫取他人财物,致四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犯罪情节严重被判处死刑。
事情过去20多年其实已经过了法律的追诉期,根据我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追诉时效期限】第四条规定,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期间刘永彪律师还认为他与汪是共同犯罪,但是作用是要次于汪的应该要减刑,提交其文学作品获奖证书和中国作家协会的会员证,以证明其案发后已改过自新。但是两人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法院没有改判,19年对刘永彪执行了死刑。
虽然刘永彪最后得到了相应的惩罚,但是期间有记者问刘永彪,你杀害了这么多人有没有害怕警察会找到你?有没有想过自首?他的回答真是令人惊讶不已?
他说“肯定还是害怕的也担心警察会找到我,但同时,我也抱有侥幸心理,毕竟还没被抓到。我偶尔也劝自己,万一办案人员疏忽大意没查到我,时间一长说不定就查不到了。”是啊!案发后他可是逃了20多年啊!
对于自首他的回答是“这个案子如果不查出来,我永远都不说,我也不会自首。因为首先想到的是名誉问题,那时候我已经小有名气了,一旦被查出来就会名誉扫地,这也是我一直不敢自首的原因。”
后来他说自己曾想被自己的经历写成小说“就写原罪,打一个括号,后面是赎罪。”但是他觉得他不配因为在他心中,作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写的都是真善美。他这样背负命案的人,怎么能当灵魂工程师呢?
刘永彪他一生都在被自己的“作家人设”这个包袱束缚着,还曾为了维持这个人设走向了犯罪,这个社会也还有很多被自己人设束缚着的人,也有为了维持自己的形象甚至走向犯罪的道路,人应该学会承认自己的平凡,做最真实的自己,这样也才是最受人尊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