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开缱绻
春天里不写花简直无法写文章了呢。不是吗?都说写作的人要沿着身边生活的主线一笔一划地勾勒下去,苦辣酸甜都在这条主线上加一点,然后再一点点不着痕迹地擦除掉,剩下的那部分,就是一个人历经沧桑之后沉淀下来的平静和从容。也只有到了那一时刻,才会微笑着翻检过去的时光,好的坏的,完整的破碎的,都无比珍惜地刻印在一个人的人生轨迹中。又因无法更改,反而成为琥珀色的瑰宝。我最近写字,都是蘸着花香来写,恨不得把百花的美全部从笔尖儿流淌到纸张上,若是一篇文字写完,送至窗外,没有蝴蝶前来嗅香,那就是一篇败笔吧?若是有蜂蝶前来,并且在上面缠缠绵绵不肯归去,那才是一个热爱文字之人的小胜吧?
我从来慌张,在百花面前。这些时日,偏偏得了一个好去处,天天去里面寻找可以书写的契机,若是寻得了,夜里便安稳地睡。若是寻不得,心里便会发慌,会生出若干个细长的触角,这触角,分明就是想勾引出万千人间美色,想引诱百花逐一开放在眼前,若是有不肯臣服的,恨不得立马揪出来问个究竟:任人都有想要开花的心情,为何你没有?是这个春天不够盛大,你不屑来开吗?还是你自卑得要命,非要等百花开尽你才来?哪一种回答,都不是我喜欢的理由。
一朵花不想开,其实大可不去牵强,花儿有花儿的自由,人有人的属性,一朵花和一个人一样,都是这茫茫人间的微小颗粒,不会有人真的在意,除非,一朵花虽然不开却腰肢上生着刺,一个人不惹眼却硌疼了别人的心,只有此时,才会有人上前来责问或者讨伐,其余的日子,就任它或他去吧,没有限制的人生,才是最惬意的,最完美的,最值得效仿的。
曾经不喜欢牡丹,它花开太张扬,不内敛,略显臃肿。在我的记忆里,居家不远的小区里就有一丛丛的牡丹,大咧咧地开着,任蜂蝶缠绕。每次走过,我都看也不看,更懒得拍照留存。这几年我的年纪长了,再去看它,突然就生出了怜惜。牡丹该如何用力,才能积蓄出那么大的花蕾,它在怦然打开花苞的时候一定很疼吧?我这样确定的时候,再从它身边路过,就忍不住会蹲下身来,摸摸它的头,触触它的花叶子。它自然也回报我摇曳的舞姿和微微的颤动。我更加自责了对它的忽视:没有人喜欢被忽略,在生活里面,在爱里面,都喜欢做唯一,做专属。我可以在你的场子里大声吆喝,却不允许其他人前来藕断丝连。
正如这一日,我走过一丛丛的不知名的花树,我体恤这花开的短暂,这芳菲的片刻。再过几日,众多的花儿们俱会完成各自的使命,而全部躲在暗处孕育果实,到那时,世界会静悄悄的,每个花神都成为一个母亲,再也不肯大声喧哗,也严禁其它花儿们的吵闹。春天是恋爱的季节,那么,夏天就是繁衍生命的季节了。我想到这里,不禁思绪起伏,这是多么美好的人间啊,一朵花会恋爱,会怀胎,会结果,会瓜熟蒂落,会子嗣满堂......想想就开心,想想就快乐。
我是这世间最笨拙的女子,每到春天,就舍不得看百花陆续开败,然而看到所有花朵皆能孕育出小小的生命,我的内心又是欢喜的。比如此刻,我因为无字可写,无心情可诉,只能坐在这里想念起我见过的所有花儿们,它们一朵朵地不间断地在我心头开关、闭合,散发出各具特色的味道儿,我便不由自主地被迷惑了,被痴迷了,被虏获了,然后,我就想着,下辈子也做一朵花吧,就开在母亲的后花园里。
早晨时候,我要牵着母亲的衣角,让她弯下腰来亲吻我的绯红脸庞。傍晚时候,要恳请母亲把我抱到她的床头,我要吻着她的发鬓入睡......我还想,还想在这充满魅惑的尘世里,写出一篇又一篇的美丽文字,完成一季又一季的使命,不让生命终于枯竭,不让爱恋单于虚无。如此,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