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道德的人,不是嘴上天天喊仁义,而是在行动上行善弃恶

关于义利思考,也是墨子伦理思想的重要内容之一。与中国伦理思想史上的其他义利观相比,墨子的义利观有独特思考。

所谓“义”,一般指人们的思想和行为合乎公认的社会道德准则;“利”即利益,主要指物质利益或功利。

在义利关系上墨子提出了“贵义尚利”、“义利合一”的思想。

墨子曰:“夫义,天下之大器也。”(《墨子·公孟》)

又说:“天下莫贵于义。”(《墨子·贵义》)所以要“贵义”,在他看来是天意,即“天欲义而恶不义”(《墨子·天志上》)。

在墨子看来,天是人间祸福、人世是非的最高主宰。天的本质是义,义自然是天地万物最高尚的德行和原则。

因此墨子说:“有义则生,无义则死,有义则富,无义则贫。”(《墨子·天志上》)

在墨子那里,义成了考察是否是非的绝对标准。

而且在墨子看来,为义就可获利:“今用义为政于国家,人民必众,刑政必治,社稷必安。所为贵良宝者,可以利民也,而义可以利人,故曰义天下之良宝也。”(《墨子·耕柱》)

可见,在墨子那里,贵义重义是其基本的价值选择。

墨子不仅贵义,而且重利。墨子以救世济时为己任,“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孟子·告子下》),力倡“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墨子·尚同中》),从来不讳言利。他说:“仁人之所以为事者,必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墨子·兼爱中》)

基于这样的认识,墨子讲兼爱时,常爱利连言,《墨子·尚贤中》言:“爱利万民”、“兼而爱之从而利之”,《墨子·兼爱中、下》言:“兼相爱交相利”、“爱人利人”,爱人必须利人,爱人就是为了利人,这是墨子一贯的思想。

由于墨子讲爱必言利,故十分重视实利和实用。在墨子的价值学说中,举凡有利有用的就是合理的,就是有价值的,否则就是不合理的,没有价值的。他说:“用而不可,虽我亦将非之。岂焉有善而不可用者?”(《墨子·兼爱下》)有用就是善,善必然有用,有用就是真理,是真理必然有用,这就是墨子的价值观。

为了检验是不是善政,墨子为天下王公大人确立了“三利”的准绳,即上以利天,中以利鬼,下以利人。

如果三利无不利,就是天下之善政,如果三利无所利,就是天下之恶政。他提出“尚贤、尚同、兼爱、非攻、节用、节葬、非乐、天志、明鬼、非命”十大纲领,就是本着实用原则提出来的,也是根据是否有实利来进行检验的。

他向弟子传授心法曰“国家昏乱则语之尚贤尚同,国家贫则语之节用节葬,国家喜音湛湎则语之以非乐非命,国家淫僻无礼则语之尊天事鬼,国家务夺侵凌则语之兼爱非攻。”(《墨子·鲁问》)这就是其实用主义的自白。

那么,我们可不可以说墨子唯利是图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墨子所言之利非自私自利,而是公利、利他。其所谓:“上中天之利,而中中鬼之利,而下中人之利”(《墨子·非攻》)的利指的都是公利;其所谓“交相利”,“爱人利人”之利,即利他。公利、利他是墨子反复阐明,竭力倡导的。

但与此同时,他并没有简单排斥和否定个人利益,不过,他反对亏人自利,损人利己,至于不亏人、不损人的自利,即正当的个人利益,墨子是持肯定态度的。这里重要的是看是不是自食其力,是不是靠自己的劳动去获得。“赖其力者生,不赖其力者不生。”(《墨子·非乐上》)

凡是农夫“耕稼树艺”,妇人“纺绩织”,百工“制作器具”,以至王公大人“听狱治事”,士君子“治理官府”等等,都被墨子视为“赖其力者”,都该有应得的个人利益。反之,如果“不与其劳,获其实”(《墨子·矢志下》),诸如偷人桃李、抢人牛马,甚至攻伐无罪之国、强占别人土地财产等等,就是亏人自利的不道德行为,是应该坚决反对的。

墨子既贵义又重利,那么义利是一种什么关系呢?

墨子曾言:“天欲义而恶不义”(《墨子·天志上》),又说:“天必欲人之相爱相利,而不欲人之相恶相贼”(《墨子·法仪》)。

由此不难看出墨子所言之义即是相爱相利,即爱人利人。也就是说,在墨子那里,义利是合一的。

这种义利观反映了当时小生产者要求团结互助的理想和愿望,同时也是个体劳动者希望依赖集体力量以保护“自利”的思想的体现。

由这一阶级的历史局限所决定,墨子的义利观也不可避免地包含有消极的因素。如墨子虽主张义利统一,但事实上却是以利取代了义。

因此在《墨子》书中,用义不义论证问题者甚少,而以利不利作论据者甚多。

《墨子》一书给人的感觉是处处言利,而对正义的提倡,大义的阐述反甚寥寥,这就有失偏颇了。

在公道无人实施的社会里,又如何能够兑现所谓的善恶之报呢!

还有,“墨子过分强调了实利,以至于用是否有利来衡量是否有用,用是否有用来衡量是与不是”。

而其所谓利又局限在温饱冷热等起码的物质欲求上,故非礼非乐,反对一切礼乐文章。除了追求饱食暖衣这种动物式的生活外,墨家没有提出任何建立高尚文化设施的设想。此外,“墨者过分追求功利,稍微偏离为天下求利的前提,或者一旦兴天下之利成了少数权势人物谋私利的借口,极易陷入追名逐利的泥潭”。

君臣言利,父子逐利,夫妇讲利,举天下一大利海,环中国一大欲壑,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但是人欲无限,物质有极,物不胜欲,必致争战,天下未有不陷入困境的。

不过,墨子的义利观之中也含有积极的因素。

如墨子讲兼爱,但其从不空言兼爱,而是讲“兼相爱,交相利”。

在墨子那里,爱人必以利人为目的,有爱而无利,则等于无爱;厚爱而薄利,则无异于薄爱。

墨子讲义又讲利,将义通约为利,利又指天下万民之利,即墨子将兴天下万民之利作为自己的道德追求,将自己的人生价值定位于兴公利、谋利他上。这对于改善当今社会损人利己,损公肥私,惟利是图,见利忘义,无视国家民族大义的不良社会风气,对于树立正确的义利观具有着十分重要的借鉴价值。

在道德评价问题上,历来就有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主张以行为动机为道德评价的根据,一种意见认为应当以行为效果为评价根据。

在中国伦理思想史上,行为的动机被人们称之为志,行为的效果则被称之为功。评价一个人,到底是以志为根据,还是以功为根据呢?墨家学派认为这两个方面都不能达到对一个人的真实评价,应当把志和功结合起来。

据《墨子·鲁问》篇中记载,鲁君曾问墨子说:“我有二子,一人者好学,一人者好分人财,孰以为太子而可?”墨子回答说:“未可知也,或所为赏誉为是也。

钓者之恭,非为鱼赐;饵鼠以虫,非爱之也。吾愿主君之合其志功而观焉。”(《墨子·鲁问》)这段引文表现了墨子实事求是的观人思想。

在他看来,鲁君的两个儿子,一个好学习,另一个好分人财,这都是其表现,仅看其表现,还不能够判断谁好谁坏。因为好学与好分人财的行为,可能皆出于沽名钓誉的动机。这好比钓鱼,钓鱼的人一副恭敬的样子,并不是出于敬重鱼,其喂鱼以饵,也不是真正想给鱼好处。人也是一样的,相同的行为有可能出于不同的目的,不同的行为也有可能是出于相同的目的。如果只看行为而不看动机,就不能达到对人的正确认识。

因此,在观人中,必须通过行为来观其意图,通过功来看透志,然后合其志功而观。

《墨子·公孟》记载了墨子同公孟子的辨论,公孟子对墨子说,一个人确实是善人,就一定会为世人所知,一块宝玉确实无瑕,也一定会有人来买,而一个女孩确实长得漂亮,虽处于深闺不出,却也总会有人来求婚。公孟子的意思是说,只要本质好,无需到处宣传。墨子反问道:“今夫世乱,求美女者众,美女虽不出,人多求之;今求善者寡,不强说之,人莫之知也。且有二生于此,善筮,一行为人筮者,一处而不出者,行为人筮者,与处而不出者,其糈孰多?”

公孟子说,当然是行路为人算卦的得粮食多。由此,墨子得出结论:“仁义钧行说人者,其功善亦多。何故不行说人也。”(《墨子·公孟》)也就是说,张扬仁义,其动的功夫越大,其所产生的效果也就越明显。在这里,墨子以此批判了不重效果独善其身的观点。他曾对吴

虑说:“天下匹夫徒步之士,少知义,而教天下以义者,功亦多,何故弗言也?若得而进于义,则吾义岂不益进焉?”(《墨子·鲁问》)

吴虑是鲁南鄙人,冬陶夏耕,自比于舜,过隐居生活。墨子劝他向别人多宣传“义”,要注重功效,鼓动天下人都来行义。

在墨子看来,一个人是否懂得道德,不是概念问题,而是行动问题。他说:“瞽不知白黑者,非以其名也,以其取也。今天下之君子之名仁也,虽禹汤无以易之,兼仁与不仁,而使天下之君子取焉,不能知也。”(《墨子·贵义》)墨子认为,一个有道德的人,不仅是在概念上了解什么是仁义,更重要的是在行动中对善恶的行为能够取舍。

注重实际功效是墨家整体伦理思想显著的特点。他们讲兼爱,不把兼爱仅仅看成是一种心中的情感,而把其看成是一种实际的活动,反对空谈仁义大道德。这一点是十分难能可贵的,也反映了墨家的务实主义精神。不过,墨家也同样注重行为的动机。墨子提出的合其志功而观的思想,表现了墨家对于志功关系的灵活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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