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土地新规即将实施,农村土地将迎来什么变化?
■本文作者:佟湘玉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新规即将实施,农村土地也将迎来最新变化。
9月1日,《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修订)即将正式实施。其中,该条例共有七章,由总则、国土空间规划、耕地保护、建设用地、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组成。
此次修订是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自1998年修订后的第二次全面修订,较之此前的版本,《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无论是从体例还是内容都有了很大程度上的调整与变化。
本文笔者将从耕地保护这一角度分析该条例存在的亮点,希望给有需要的农民朋友提供一些有意义的参考。
一、种树养鱼会被重罚?
众所周知,1998年的《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虽将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作为土地用途管制的核心与重点,但对农用地之间的转化缺乏制度性的约束,导致大量地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严重影响了国家粮食安全。
在新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修订)中,国家对耕地实行了特殊保护,即规定耕地应优先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的生产。如果需要将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应当优先使用难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比如荒地等。
同时,在即将实施的最新政策中,有关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需要重点注意。
事实上,永久基本农田是指无论什么情况下都不能改变其用途,不得以任何方式挪作它用的基本农田。虽然之前实施的土地条例已经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的行为作出了规定,但并未明确法律责任和处罚的细则。
此次《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修订)规定了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且新增了对于违规在永久基本农田种树和养鱼的行为的处罚措施。
该条例第51条规定,如果发现上述行为,相关部门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按占用面积处耕地开垦费2倍以上5倍以下进行罚款。
整体来看,此项规定不仅弥补了之前的漏洞,也体现了国家对耕地保护的态度。
敲黑板!广大农民朋友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自家耕地属于永久基本农田,千万不要用来种植经济果树或者养鱼,否则9月1日后,或将面临“巨额”罚款。
二、抢栽抢建不补偿?
实务中,许多人为了多拿征地补偿,经常会抢栽抢建,并以“多种一些作物,多建一些房屋”的方式获取更高地补偿。
新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修订)虽对建立耕地保护补偿制度做出明确规定,即按照“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加大了耕地保护补偿力度。但这并不意味着征收过程中出现的抢栽抢建行为也会获得补偿。
与以往不同,此次条例细化了土地征收的程序,增加征收土地预公告制度。根据条例规定,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由此可知,以后抢栽抢建的方法已经没有用了,所以如果遇到土地被征收,被征收人千万不要耍小聪明,免得到头来聪明反被聪明误,赔了夫人又折兵。
三、农村土地打乱重分?
随着土地新规的出台,有关农村土地是否会打乱重分的话题又在网络上的引起了激烈地讨论。
针对这件事,笔者认为,虽然国家加大了对土地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采取长牙齿的措施切实保护耕地,但我国毕竟实施的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土地政策,想要在最大程度上保障农民和土地承包关系的长久稳定。
因此,从目前的情形来看,农村土地不太可能大规模地打乱重分。
当然,随着乡村振兴政策的稳步推进,农村土地将迎来增值。无地农民该怎么办呢?
事实上,根据《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要求,村集体预留的机动地、无地农民依法依规开垦的荒地,以及集体内部成员自愿放弃的承包地等三类土地是可以进行集体内流转。无地农可以对上述三类土地进行申请,并且进行确权。
也就是说,如果村内有机动地的,无地农民一定要优先申请,因为未来获得机动地的机会将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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