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售后回租业务违规 江南金租领75万元罚单

来源:零壹租赁智库

日前,银保监会公布常州银监分局对江南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下称“江南金租”)一张罚单。

罚单显示,江南金租因售后回租业务中存在租前调查不尽职、租后管理失职、未有效识别关联客户授信风险进行统一授信等问题,被罚75万元。

按照相关规定,江南金租因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最多处以50万元罚款;江南金租此次被罚75万元存在多单业务并罚的可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继农银租赁、国银租赁和兴业金租被罚后,这是今年第4家被罚的金融租赁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被罚数据增至16家。

来源:零壹租赁智库。

回顾此前被罚的金融租赁公司,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是常见被罚理由之一,河北金融租赁、长城国兴金融租赁、北银金融租赁和国银金融租赁都曾因此项缘由被罚,但江南金租是违反此项条款下罚款最多的金融租赁公司。

江南金租于2014年12月11日获批筹建,注册资本10亿元,由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常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誉集团有限公司、常州金沙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江苏金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华威模具有限公司和常州市武进长虹结晶器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其中江南农村商业银行为控股股东,以三农、中小微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

End.

零壹租赁智库书系

《中国融资租赁行业2017年度报告》

《融资租赁法律风险防范指南》

《融资租赁案件解析与实践指导》

均已开放发售,购买、了解详情请点击“阅读原文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