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出借收取利息,等还不上了就起诉,难道债权人没有责任吗?

记住一点:没人会在你困难的时候帮你,除非是为了钱!

看到下面一个评论:在你困难的时候借钱帮了你,拿点利息不是应该的吗?

看到这个评论,貌似非常有道理,但是很多人都被误导了。其原因就是他们把因果关系弄颠倒了。

不是因为他们帮了你,收取你的酬劳;而是为了赚取高额利息,才会借给你钱。这些人把自己包装成精致的利己主义者,甚至是正义的化身,其实就是在为自己的不道德行为,拉大旗作虎皮!

记住:他们不是救世主!而是吸血鬼!

当然,笔者所说的是那些违法的高利贷。换句话来说,高利贷就没有合法的。

但是,作为债务人,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一个问题,那就是:我们时刻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其实,去借高利贷的无非就是一种人,在被逼无奈之下,抱着侥幸和赌徒思想。

举个简单的例子:当你的企业面临资金链断裂,被银行催债,被员工讨要工资,房东断电断水,为了继续维持,等待后续资金,大多数人都想着,先借用几天过渡一下,想到办法马上归还。

其实,这就走向了一条不归路。后续资金迟迟不到位,而高利贷的利息本金,大多数都是利滚利,你可能借了10万,一两个月利息都不止十万。再加上你的利润率,根本无力承担。

最后,欠条越写越多,欠款金额越来越大,直至被拖垮。

高利贷可不管你这些,反正要不上,就是威逼利诱,甚至暴力施压,没有钱可以,那就连本带利写欠条,原本10万的本金,加上以前的利息,现在可能成了20、甚至50万的本金。只要你不还,那就去法院起诉你。记住:起诉你的本金不是10万了,可能是5个,甚至8个十万都有可能,而且你还没有任何证据反驳。

你还认为高利贷是积德行善吗?

记住:如果遇到这种情况,还欠条可以,但是必须把本金和利息分开写,如果他们强行逼你,直接报警。

那么,债权人收取利息,应不应该承担责任呢?

如果是国家正规信贷机构,贷款是属于普惠,帮扶性质。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但是,作为民间借贷,尤其是高利贷,其本身就是违法行为,或者说国家不认可的借贷行为,必须自负盈亏。换句话来说:你想借给别人钱,国家不会干涉,但是你得自己承担责任。

所以,国家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说,民间借贷的当事人会承担刑事责任。否则的话,人人都拿个万儿八千地去放贷,要不到了就告他,让债务人去坐牢,人人都想不劳而获,把法律甚至法院当成催收的工具,岂不是乱套了?

在这一点上来说,不管你有没有收取利息,不管你收取的利息是不是合法。但前提是:你们的借贷关系属于自愿。那么,你既然默认了回报,自然要接受风险和责任。

天底下有哪个生意,稳赚不赔?债权人难道不知道,你既然知道了这个原则,那就是默认了这种风险。那么,你自己默认风险,却不想承担风险,显然是极不道德的。

所以,法律在不断完善,严厉打击非法放贷,严厉打击暴力催收!

我们不做欠钱是大爷的事,也绝不姑息一切非法行为!

绝大多数债务纠纷案件,原告都是高利贷。还不上债,才是债务人最困难的时候,而在他们最困难的时候,将他们逼得走投无路,你还认为是在帮他们吗?是在积德行善吗?

欠了债,我们坦然面对,合理合法的,我们必须承担,反之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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