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奇案:男子山林遇害,老婆悬梁自缢,县令凭一个包袱破案擒凶

清朝顺治十五年,盛夏的一个傍晚。淄川县西崖庄村民张大海,背着一个包袱,匆匆从县城往家里赶,当他行至望水垭,距离村口还有一里路时,路旁的大槐树后,忽然蹿出一名黑衣男子,二话不说就抡起一块石头砸到他的后脑勺处。张大海顿时血流如注,他还没来得及吆喝一声,就倒地不起。黑衣男子行凶之后,迅速消失在苍茫的暮色之中......

第二日清晨,西崖庄村民付鸿飞进城卖菜,路过望水垭时,率先发现了张大海的尸体。他的第一反应就是将此事告诉地保曹熊。曹熊听后大惊,担心付鸿飞认错了人,他特意去了一趟张大海家里,找他老婆王氏前去认尸。二人到了张家大院外,惊奇地发现院门和堂屋门都是虚掩着的,就连王氏的睡屋,也是虚掩着的。更为诡异的是,睡屋一侧的窗框之下,绑了一根白布,王氏竟用那根白布自缢而亡了!

偌大的张家大院内,再无他人。曹熊和付鸿飞二人,瞬间惊出一身冷汗,急急退出了院中。曹熊忽然想起,张大海还有个亲生弟弟叫张小海,在邻村做了上门女婿。为此,他急急跑到邻村找到张小海,告知他不幸的消息,希望他能去为张大海两口子收尸。张小海听到噩耗,心中十分悲痛,很快跟着付鸿飞去望水垭认尸了,曹熊则去县衙里报了官。

时任淄川县令的是青年进士费祉祎,他听说本县境内发生了凶杀惨案,十分震惊,立马带了一帮衙役到事发现场验尸。等这一行人到达望水垭时,已近午时,正是做午饭的时间,然而乡中村民,似乎还没有做饭的意思,都围在案发现场看热闹。张小海见到县令来了,慌忙跑过去磕头喊冤叫惨,“大人,我大哥死得好惨啊,求您一定为他申冤报仇啊!”

费县令也不多言,他只围着尸体,仔细勘察了一番,然后问现场众人,“是谁首先发现这具尸体的?”

“回大人,是草民最先发现的!当时,天色刚亮,草民进城卖菜,路过这里,迎面看到路边躺了一个人,走近一看,才发现是张大海。”付鸿飞慌忙上前回话。费县令盯着付鸿飞放在一旁的菜篮子,暗暗点点头道,“你可有挪动过尸体?”

“当时这具尸体是面朝下,趴在草丛里的,草民并不知道他是谁,为了弄清身份,草民斗胆将他的脸翻过来看了一眼,但其它地方,草民不敢挪动。”付鸿飞如实回答。这时,随行的仵作也检查完尸体了,如实禀报道,“大人,死者后脑勺被钝器所伤,流血过多而死,死亡时间至少在六个时辰以上了。”

如此一来,付鸿飞讲的应该是真的,可以排除他的嫌疑。费县令正自寻思,捕快头子又报告道,“大人,死者身下有一个包袱,包袱里还有五两银子,两件换洗的衣服,这个包袱没有被翻动的痕迹——”

包袱没有被翻动,银子也还在!说明凶手并不是因为财物而行凶杀人,那必然是仇杀或是情杀了!想要弄清这一点,还必须弄清死者的社会关系。费县令一边思考,一边看着包袱出神。那个包袱用灰色布料织成,上面还用红线绣了个“卐”图案。张小海盯着那个图案,惊声而道,“大人,这个包袱是我嫂嫂亲手给我大哥缝制的,这上面的图案也是她亲手缝上去的。”

“哦,可有何意义?”费县令看着那个图案,颇为不解。张小海皱着眉道,“看这个图案,像是个四字,应该是我嫂子为了给我哥过四十岁生日,特意缝制出来,留作纪念的。”

“哦!”费县令点了点头,因为在案发现场再没有任何新的发现,他不得不命人将张大海尸体拉到张家大院,随后趁着脸对张小海说道,“走吧,再去看看你嫂子。”

彼时,王氏的尸体还悬挂在白布上,案发现场未遭到人破坏。但见王氏穿戴整齐,脸上似乎还化了淡妆,也正因为这个缘故,费县令从她冰冷的脸蛋上,看到了两行泪痕。如此说来,死者确实是自己绑了绳子,悬梁自尽的,这就说明,没有人对她下手,也没有人伪造现场。可是这个王氏,活得好好的,她为什么要悬梁自尽呢?难道是她听说了丈夫惨死后的消息,才做出这种选择的吗?

想到那虚掩的几道房门,费县令陷入了沉思之中:在王氏自缢之前,肯定有人来过,她死后,那个人必然又匆匆离开了。那个人必然是王氏的熟人,正感困惑时,隔壁邻居赵大娘忽然大哭道,“小王啊,你就这样走了,让我怎么活啊!”

“赵大娘,你这话什么意思啊?”看热闹的人不解,纷纷向赵大娘投去询问的目光。赵大娘盯着王氏的尸体道,“这个小王前几天说要出门走亲戚,特意从我这里借了根漂亮的金钗子,戴在她头上。那根金钗子,还是我老祖宗流传下来的,放到如今,至少值五十两银子了!可是这个小王,还没把那只金钗子还给我,你们看她头上,又没有那根金钗子,这不是要了我的老命么?”

众人闻言,纷纷替赵大娘感到惋惜。费知县似乎有心要帮这个赵大娘一把,便让赵大娘将金钗模样描述出来,再命人四处寻找。然而,众人将张家大院搜了个底朝天,也未找到那只金钗。费知县由此作出了一个大胆猜测:杀死张大海的人,很有可能与王氏,以及这只金钗有关。为此,费知县又开始排查王氏的社会关系。这一查,赵大娘立马又透露出了一个消息,“你们看这个小王,长得倒有几分姿色,我们村一个无赖周盛,常常趁张大海不在家时,来勾引调戏她,可是这个小王,根本看不上他。”

“周盛几天之前就消失不见了,也不知道这小子跑哪里去了。”与周盛相邻的钟大爷无意中又透露了这么个消息。费知县由此作出判断:会不会是这个周盛,暗地里想强占了王氏,又觉得张大海碍了他手脚,然后将他打死了?有了这个猜想后,费知县立即命人前往周盛家里拘人。可周盛那两间破草房子,却是空无一人。据村中人反映,这小子十几岁时就死了爹妈,这些年基本上都是吃百家饭长大,因此养成了好逸恶劳的本性。

种种迹象表明张大海的死与这个周盛有关,可是周盛这小子却凭空消失了一般,为此,这个案子陷入了僵局之中。张小海认为县令无能,这个案子肯定破不了了,最终只得草草将哥哥嫂嫂埋葬了,然后将其房子变卖了。半年之后,西崖庄的村民,似乎都忘记了张大海这个案子,这时候,周盛也背着个包袱从外面回来了。然而,这厮前脚还没站稳,两名公差就从暗处里跳出来冷笑道,“周盛是吧?我们等你很久了,请跟我们去县衙走一趟吧!”

“我,我为什么要跟你们去县衙?你们凭什么抓人?”周盛大喊大叫,即便到了公堂之上,这小子也觉得自己是冤枉的。费知县本来还想动用大刑,欺负这小子一番的,可当他看到周盛所携带的那个包袱时,顿时眼放金光。原来,那个包袱也是灰色的,最重要的是,上面还有个独特的“卐”图案。这不与张大海死时所携带的那个包袱一模一样吗?

费知县大喜,立马将惊堂木一拍道,“周盛,你口口声声喊冤,可是你能告诉本官,你这个包袱是从何而来吗?”此话一出,周盛脸色大变,结结巴巴道,“这,这是小人在路上捡来的。”

“胡说,这个包袱分明是王氏亲手缝制的,肯定是你在玷污她之后,从她家里顺走的吧?”为了让周盛心服口服,费知县特意拿出了他保管了近半年的另一个包袱。周盛见状,立马低下了灰溜溜的脑袋。费知县知道这小子的心理防线正渐渐崩溃,于是趁热打铁诈唬他道,“还不快把你如何强占王氏,如何杀害张大海的犯罪事实从实招来?你当本官是吃素的吗?如果没有半点儿证据,本官会让人在你家门口等你半年之久吗?”

原来,这半年来,费知县采取的是欲擒故纵的对策,借以麻痹周盛,进而让他放松戒备,乖乖回到家乡。周盛听费知县如此一说,当真以为对方掌握了大量证据,为了免受皮肉之苦,这老小子只得老实交代:张大海确实被他所杀,而王氏,也是被他逼死的。原来,王氏在借了赵大娘的金钗走亲戚后,在回家途中,不小心把金钗弄丢了。周盛一直觊觎王氏的美色,那日正好跟踪了她,他亲眼看到金钗从王氏头上掉落,他趁机捡到手里,一直跟着王氏到了她家里。随后,周盛坏笑着取出这只金钗,逼迫王氏跟他做那事。

王氏一个妇道人家,哪有办法?再加上当时张大海不在家,她不得不从了周盛。周盛办完了事,却还不愿交出金钗,因为他还想跟王氏长期交好。王氏就骗他说,“我也想跟你长期交好,可我还有丈夫在啊。这件事如果被他知道了,我们两个都会被浸猪笼的。”周盛觉得在理,于是就有了除掉张大海,然后带王氏远走高飞的打算。谁知,在他杀了张大海,并将这个“好消息”告诉王氏的时候,王氏不但没有兴奋之情,反而将她自己关在房中,上吊自杀了。

周盛没捞着好处,只得灰溜溜而逃。他知道,这件事情如果查出来,他肯定逃不了关系,于是当晚,他带着包袱,匆匆离开了西崖庄。在从王氏家里出来的时候,这小子还没吃晚饭,恰好闻到厨房有馒头的香味,于是他随手从王氏房里抓了个包袱,捡了七八个馒头才匆匆离开的。事后,他又用这个包袱装了衣物出逃。不料,最终这个包袱,竟成了呈堂证供。据周盛交代,那只金钗在他逃亡途中被他当了十两银子,正是用完了这些银子,他才回到了西崖庄。他本以为半年之后,风声过去了,他也就安全了,随之一回来,就被抓了。

最终,案件真相大白,张大海和其妻王氏,皆是因周盛而死,最终,这小子被判凌迟处死。纵观本案,不难发现,王氏如果没有虚荣心作祟,她也不可能借金钗走亲戚,更不会被周盛所胁迫,张大海也不会因此而死。所以,我们在感叹“色字头上一把刀”的同时,也得出另一个结论:虚荣心害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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