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症与社交恐惧症的诊断标准
强迫症状是指一种以强迫症状为主的神经症,其特点是有意识的自我强迫和反强迫并存,二者强烈冲突使病人感到焦虑和痛苦;病人体验到观念或冲动系来源于自我,但违反自己意愿,虽极力抵抗,却无法控制;病人也意识到强迫症状的异常性,但无法摆脱。病程迁延者可以仪式动作为主而精神痛苦减轻,但社会功能严重受损。
【症状标准】
(1)符合神经症的诊断标准,并以强迫症状为主,至少有下列1项:
以强迫思想为主,包括强迫观念、回忆或表象,强迫性对立观念、穷思竭虑、害怕丧失自控能力等;
以强迫行为(动作)为主,包括反复洗涤、核对、检查,或询问等;
上述的混合形式;
(2)病人称强迫症状起源于自己内心,不是被别人或外界影响强加的;
(3)强迫症状反复出现,病人认为没有意义,并感到不快,甚至痛苦,因此试图抵抗,但不能奏效。
【严重标准】社会功能受损。
【病程标准】符合症状标准至少已3个月。
【排除标准】
(1)排除其他精神障碍的继发性强迫症状,如精神分裂症、抑郁症,或恐惧症等;
(2)排除脑器质性疾病特别是基底节病变的继发性强迫症状。﹡br﹡CCMD-3关于恐惧症的诊断标准:是一种以过分和不合理地惧怕外界客体或处境为主的神经症。病人明知没有必要,但仍不能防止恐惧发作,恐惧发作时往往伴有显著的焦虑和自主神经症状。病人极力回避所害怕的客体或处境,或是带着畏惧去忍受。
【诊断标准】
(1)符合神经症的诊断标准;
(2)以恐惧为主,需符合以下4项:
对某些客体或处境有强烈恐惧,恐惧的程度与实际危险不相称;
发作时有焦虑和自主神经症状;
有反复或持续的回避行为;
知道恐惧过分、不合理,或不必要,但无法控制;
(3)对恐惧情景和事物的回避必须是或曾经是突出症状;
(4)排除焦虑症、精神分裂症、疑病症。﹡br﹡社恐恐惧症的诊断标准
(1)符合恐惧症的诊断标准;
(2)害怕对象主要为社交场合(如在公共场合进食或说话、聚会、开会,或怕自己作出一些难堪的行为等)和人际接触(如在公共场合与人接触、怕与他人目光对视,或怕在与人群相对时被人审视等);
(3)常伴有自我评价低和害怕批评;
(4)排除其他恐惧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