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路170-180号国民党上海执行部旧址
南昌路180号是第一次国共合作时期国民党上海执行部旧址,原来是环龙路44号,1924前后一年毛泽东与杨开慧夫人一生共同工作时间最长,生活最稳定。毛泽东在这里先后负责国民党员的重新登记、黄埔军校在上海地区招生的复试、上海各界追悼列宁大会的组织筹备。执行部的大多数工作只能由这些年轻的共产党员来完成,而毛泽东身兼数职,既要做组织部和文书科的工作,又要处理平民教育委员会的事务。
南昌路170-176号外貌
上海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310103805190000290 南昌路176号住宅 民国 瑞金二路街道
南昌路176号入口二侧科林斯立柱装饰,三级石料抬级,彩色地砖坪。
南昌路178弄7号郭沫若于1923年寓所。
郭沫若(1892-1978)四川乐山人。1914年留学日本,1926年参加北伐,1927年参加南昌起义,1928年流亡日本,1937年回国历任高官。现代文学家、历史学家、新诗奠基人之一。甲骨文专家。
南昌路180号
上海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310103925190000005 第一次国共合作时期国民党中央上海执行部旧址民国 瑞金二路街道
中国国民党临时中央执行委员会上海执行部1923年11月29日,孙中山委派廖仲恺赴上海筹建中国国民党临时中央执行委员会上海执行部,廖仲恺奉孙中山之命到沪召集、主持。是月24日,增补张秋白、彭素民为上海执行部候补委员。1924年1月31日,派胡汉民、汪精卫、毛泽东等到沪,筹组国民党中央上海执行部。2月25日,上海执行部首次会议,推定各部部长及秘书,组织部部长胡汉民、秘书毛泽东,宣传部部长汪精卫、秘书恽代英,工农部部长于右任、秘书邵力子,青年妇女部部长叶楚伧、秘书何世桢,调查部部长茅祖权、秘书孙镜。1924年3月1日,上海执行部在环龙路44号正式办公,统辖苏、浙、皖、赣等省党务工作。1925年国民党西山会议派接管国民党上海执行部。
南昌路180号旧址是一幢坐北朝南,砖木结构的西式楼房。房屋最早产权人之一为上海市文史馆馆员贾叔香等。
当年毛泽东在这里担任秘书工作,前后有一年时间,他每天从“甲秀里”步行来这里上班。
20世纪30年代,这里曾改建为耶稣教室。1949年10月后楼上为居民住宅,底层先后为民办小学,街道加工厂,卢湾区业余大学实验室,天明电子公司办公地等。2013年来此时为一家台湾服装店。
一次国共合作时期国民党中央上海执行部旧址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毛泽东参加中国国民党临时中央执行委员会上海执行部工作,与同事们在思南路7号草坪合影。
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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