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节专刊 || 王一凡:致青春
致青春
王一凡
青春于我而言,是一段永远不愿重提的光阴。
她太短,过于荒唐,青涩得难以回味,然而又确是真真实实的存在,偶尔地记起,便是百转千回,一时竟不知如何提及。
那是十六岁的年纪,浪漫而又糊涂得不知所以。《窗外》中的江雁容坐在教室里心不在焉的模样那么美丽,她与康南的爱情足以令我什么都不做地哭上整整一晚上,然后第二天一早红着眼睛去上学。
那个在运动场上,穿红色运动背心的男生来得恰是时候。他有结实的臂膀,一双腿并不修长,但却充满了力量。每个黄昏,他都是校体工队的训练队伍里跑在最前面的一个,汗水很快便将他红色的运动背心洇得湿湿的。他满脸是汗地从我身边跑过,脸上的神情专注得仿佛这个世上只有那条往复不止的跑道。夕阳无声,在渐渐寂静的校园里,给他披上了一片金色的霞光。而我,就站在一处霞光照不到的地方,投给他的目光,尽可能地像江雁容投给康南的目光。
这个穿红色运动衣的男生与我并不同级,这样的距离恰到好处地成就了我可以如江雁容一般地枯坐于教室中,去想象他于夕阳笼罩之下的那一副专注的神情。
而那个时候,坐在我旁边的,是一位身量瘦小的男生,他的脸很小,一个巴掌便可以盖得住似的,这让他的五官便都依着这张小脸的比例,长得小巧而精致,浑若女生。不过他的头发很是浓密,并且在前额处打着一个深深的旋。据说有此特征的人性格倔强且难以相处,如今回想,又多像是被宠坏了的孩子。
他有一个被称作是“红sa”(方言,有“江湖老大”的意思)的哥哥,其实也就十七、八岁的年纪,却结交了一帮闲散的社会青年,于是便有了江湖老大的作派。以至于在我们班上,若有哪位同学稍不顺了我同桌的心意,第二天他便叫了当“红sa”的哥哥到班里来,把那位同学挤在墙角教训一顿。
所以班里的同学都怕我的这位同桌,但奇怪的是,他对我倒是从来客气而谦让的,他把他爸爸从外地带回来的巧克力或者是他妈妈包的牛肉馅的包子分一半给我,却又总是偷偷摸摸地,趁着上课的时间碰一碰我的手臂,然后充满着神秘地挤一挤他那并不算太大的眼睛,压低了声音说:“可好吃了。”
不知为什么,那个学期,老师突然给我安排了一位新同桌,而他则被安排在最后面靠墙角的座位上。
他把书包摆在书桌上,坐都不曾坐那个座位,便把手举得高高地冲老师喊:“老师,我在这里看不见。”
老师有些嫌恶地看了他一眼,问他说:“那你在哪里可以看得见?”
他径自地走到我的桌前,指着他从前的座位说:“就坐在这里能看见。”
全班同学都在吃吃地笑,他却是一脸正经的样子,背着手站在那里,歪着脑袋盯着老师看,前额发间的那个旋上立起了一小撮头发,又直又硬。
但是他最终并没有再坐回我的身旁。
老师问我,还愿意和他坐同桌吗?
他脸上的神情,像极了课堂上塞给我牛肉包时的样子,他微笑,冲我挤眼睛,他大概是太想坐在我身边了,又或者,他也以为,我同样地想要他坐在我身边。
然而我没有,我对老师说,我不想和他坐同桌。
十六岁的年纪,对于情感的领悟,懵懂但却有几分不明就理的执着,夕阳笼罩之下的红色背心仿佛一团火,他能将想要靠近我的一切烧得寸草不生,而我,则心驰神往地想要靠近那团火。
那是五月初的夜晚,依旧凉爽,有不知名的虫子在唱着欢快的歌。月色清明,且无吝惜地将月光洒满操场,如水一般柔和。穿红色背心的男生坐在我的身边,不远,也不近,他身上微微的汗气,和着五月的夜风,吹进我的心里,在那里化成暮春的涟漪,不时荡漾着,使我难以安宁。
他说,天太晚,送你回吧。
我起身,极为留恋地望着这月色,月色里, 一个瘦小的身影远远地站着,他一直在那里,他盯了我们很久的时间。
第二天的早自习,我在课本里看到了一张用蓝色钢笔水写的纸条,上面写着“让他小心着”,字迹是我再熟悉不过的。我回头,看到那张瘦削精致的脸上充满着怨气,他前额发际间的旋上更为倔强地挺立着一撮又直又硬的头发,像极了一把剑。
那一晚,校体工队和校外的社会青年在操场上群殴,双方都有人受伤,而受伤最重的,是那个穿红色背心的男生,他的脑袋被人用砖头打破了,当即被送进了医院,据说缝了好几针。
第二天,有警察来找我,他们将我从教室带出来,外面的阳光,正是五月的阳光,晒得我燥热不安,两条腿竟不知道如何向前,只是一个劲儿地打着抖。
他们将我带到了一间办公室,给我一张凳子,我却吓得不敢就坐。胸口仿佛塞着一团棉絮似的不能呼吸,也许我可以将那一团棉絮大声地喊出来,或者是哭出来,但是我不敢,我不敢做声,就连小声地啜泣,都不敢。
警察的身体完全地陷进座椅,他一只手扶在扶手上,一只手敲打着桌面,一副一切尽在掌握的样子。他说,他什么都知道,只是想考验考验我。
那个时候,我即将要入团了,申请已经交了上去,只等着五四青年节宣了誓,我便是名共青团员了。至今我也不太清楚,那一天,我究竟是因为害怕,或者是急于想要向我即将加入的组织显示我的诚实,我把那张写着“让他小心着”的字条交给了警察,并且告诉他说,这场群殴一定是我的那位同桌找他的红sa哥哥来干的。
那一年我十六岁,那一天,是如今天一样的红红的五月,石榴花红得像鲜艳的旗子,麦穗即将长成,会有如金子一般的颜色。这红与金它们凝结成一枚熠熠闪光的徽章,那是我向往的荣耀。
然而,那一年的五四青年节,我并没有如愿地戴上这枚象征着荣耀与使命的徽章。在所有的班委中,我唯一没有被批准入团,大约与那一场群殴有关。但比这更令我难过的是,教室最后一排的座位上,从此再也不见了那一张精致的小脸——他被学校开除了。
此后很多年,我一直都想再见到他,但又怕见到。我常想如果那一天,我并不曾向警察交出那张字条,又或者我一口咬定我真是什么都不知道,他或许就不会被开除。
又或者,我从一开始,便从未曾与那位穿红色运动背心的男生并肩坐在操场上,这一切或许就根本不可能发生。
然而,青春的记忆的确并非都是那么的清纯而美丽,有一些伤痛,埋在那个如火的五月,纵然是人生的季节经历了盛夏与晚秋,当冰雪来临的时候,也未必能够封冻那些因为年轻幼稚而留下的伤痕。
唯愿往后走来的青春里,你们能一切安好,愿未来的每一个五月里,阳光明媚,像少男少女永远灿烂的笑脸,永远都不知道什么是伤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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