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军珍:谈钱不伤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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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给某企业培训后的提问阶段,企业的一位员工提出这样一个问题,他说,他所在的市场主要是几个大型龙头企业,这些企业非常强势。所有和他们合作的企业几乎都是按照他们的“规矩”来合作的。他费了很大的劲终于能够把自己的产品进入该企业。但是,让他为难的是,公司要求他必须有明确的款期,而这家龙头企业恰恰在回款期限上不作任何承诺,而是啥时有钱啥时给,因为和这家龙头企业合作的所有厂家似乎都默认这种“规则”,他问我该如何办。
这样的事情不止一次听说过,一些销售人员面对大型客户常常处于弱势地位“求着”赊给人家,人家还是给你面子,否则,连赊的机会也不给你,还谈什么回款条件——这是许多业务人员的想法,他们认为公司谈的回款条件让他们很是委屈——好不容易能做进去,却被公司的这一条件给卡了壳。
事实上,有这样想法的销售人员不在少数。但是实实在在的讲,这种想法是极其错误的。一个完整的销售必须有明确的付款条件,并且必须是事先约定的,而这种约定是基于合作双方在交易中的地位、企业资源及营销思维所决定的。“我可以赊给你,但必须清楚,赊多长时间,赊多少”。否则,我根本就不可能知道赊起赊不起,事先说清楚,我赊得起就赊,划得来就干;我赊不起就不赊,划不来就不干,事先啥也不说,就一股脑儿的赊销,事后再看对方的脸色行事,这是哪门子生意?如果真是这样,这种生意不做才好,至少还能保住成本,也不用低三下四去求对方。
做人有做人的规矩,交易有交易的规则。任何一种交易必须是交易双方事先明确交易规则,而基于规则展开合作,并且交易双方必须把规则牢记在心里,时刻敬畏规则,这样的交易才能够长久。任何一方单方面破坏规则都会出现不该出现的各种争议,更何况在交易的开始就不讲规则,这样从一开始就留下了争议的伏笔。
我们习惯于唯“朋友”论,认为谈钱会伤感情。须知,你把对方当“朋友”,对方是否把你当“朋友”,很可能对方把你当做是“待宰的羔羊”。真正的合作必须是事先把该讲的都讲出来,该写的都写在纸上,谈钱才不会伤感情,不谈钱,不仅伤感情,而且伤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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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戈军珍,珍谋钧略企业管理咨询机构创始人、首席咨询师;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EMBA;河北畜牧兽医学会副理事长;多家院校客座教授;《今日畜牧兽医》编委;曾任职多家动保企业CEO,对动保行业发展有独到见解;擅长农牧企业营销管理、咨询指导与实践落地。曾出版发行动保行业营销专著《跨入成功之门》、《一个兽药人的思考》、《一个兽药人的再思考》、《破局——动保行业经营管理透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