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第160课:细说“命”字
接着我们的《说文解字》课程,今天是第160课,只讲《说文解字》“口”部汉字中的一个汉字:命。标题中提到的成语,解释请见加粗字,详情如下:
命。读mìng。《说文解字》给的解释是:“命,使也。从口,从令。”林义光的《文源》:“按:诸彝器令、命通用,盖本同字。”先看字形发展:
(命的字形发展)
甲骨文中有“令”无“命”,西周金文中开始出现“命”字,命、令通用。我们看令字的字形,就是从倒口从一个跪着的人,会人跽跪接受命令之义。“命”字是在令上叠加义符“口”而成的,其本义是命令,含有差遣,指示等义。由上可知:命是形声兼会意字。
“命”字本义中的有两义:1、差遣。比如《三国志.蜀志.诸葛亮传》(《隆中对》):“天下有变,则命一上将将荆州之军以向宛洛。”意思就是:若天下局势有变,则可差遣一员上将领荆州军团向宛城,洛阳发动攻势;2、指示。比如《论语.子路》:“使于四方,不辱君命。”大意是,出使他国,能不辜负国君的指示。这两个意思有细微的差别,一定要注意。
(隆中对)
本义之外,“命”字还有其他意思,举常用的说说:
1、任命;委任。比如《韩非子.亡徵》:“出军命将太重,边地任守太尊,专制擅命,径为而无所请者,可亡也。”大意是:带兵在外的统帅委任的权势太大,驻守边疆的长官地位太高,独断专行,直接处事而不请示报告的,可能灭亡。
2、政令;法令。比如《国语.鲁语下》:“诸侯朝修天子之业命。”韦昭注说:“命,令也。”诸侯要在每天早晨学习天子的政策法令。
3、古代政府的一种公文。比如《文心雕龙.诏策》:“昔轩辕、唐、虞,同称为命。”“其在三代,事兼诰、誓。”“降及七国,并称曰令。”“秦并天下,改命曰制。汉初定仪则,则命有四品:一曰策书,二曰制书,三曰诏书,四曰戒敕。”“令诏重而命轻者,古今之变也。”这是讲“命”这种公文的发展史,我们简略引用原文:在远古,帝王的话都称为命……到三代时,还包括诰和誓……到了战国时代,都称为令……秦统一了天下,将命改为制……汉初制定仪法,又分为四种:第一种是策书,第二种为制书,第三种为诏书,第四种为戒敕。……现在诏重要命不重要,是古今有变化了。《论语.宪问》中也有提及:“为命,裨谌草创之,世叔讨论之,行人子羽修饰之,东里子产润色之。”大意是:郑国制定文书,由裨谌起草,世叔研究后提出意见,行人子羽修改,最后由子产润色定稿。这里的“命”,还是这种公文。
(《文心雕龙》书影)
4、帝王锡命臣下职位、爵禄的文书。比如《周礼.春官.序官》中说:“典命”郑玄注说:“命,谓王迁秩群臣之书。”《文心雕龙.诏策》也说:“命喻自天,故授官锡胤。”大意是:命意味着上天的旨意,用于授予官爵赐予姓氏。
注意,以上两意又是只有细微的差异。
5、礼命;爵命。比如《论语.先进》:“赐不受命而货殖焉。”皇侃疏引王弼曰:“命,爵命也。”这句话里,孔子的意思是端木赐(子贡)不安爵命(他的本分)而去经商。
(子贡像)
6、教诲。《广韵.映韵》:“命,教也。”比如《孟子.滕文公上》:“夷子怃然为间曰:‘命之矣。’”赵岐注说:命之,犹言受命教矣。朱熹《孟子集注》称:“命,犹教也,言孟子已教我矣。”(听了徐辟的话)夷子茫然自失,好一会儿才说:“他教育了我。”韩愈的《欧阳生哀辞》有:“父母之命兮,予奉以行。”取的也是此义。
7、告诉;奉告。《尔雅.释诂》:“命,告也。”《书.大诰》:“即命曰,有大艰于西土。”杨树达《尚书说》称:“命,谓命龟。”按《礼记.杂记上》:“小宗人命龟。”郑玄注说:“命龟,告以所问事。”这里的命龟,就是用于占卜的龟壳,得到的‘大艰于西土“是卜辞的结果:西方将有很大的灾难。
8、召唤。《广韵.映韵》:”命,召也。“比如《史记.平津侯主父列传》:”(公孙)弘让谢国人曰:’臣已尝西应命,以不能罢归,愿更推选。‘“大意是:公孙弘向国人推让拒绝说:“我已经西去京城接受皇帝的召唤,因为无能而归来。希望改变推举的人选。”
(公孙弘牧豕)
9、为。此义之下,用法很多:(1)制定。比如《左传.宣公十一年》:“令尹蒍艾猎城沂,使封人虑事,以授司徒,量功命日。”令尹蒍艾猎在沂地筑城,派遣主持人考虑工程计划,将情况报告给司徒,制定工程完工日期。(2)备置。比如《世说新语.识鉴》:“遂命驾便归。”命驾是让人备置好马车的意思。(3)制作。(4)运。(5)置。后面三项不再举例。
10、天命;命运。比如《诗经.周颂.维天之命》:“维天之命,於穆不已。”孔颖达疏称:“言天道运转,无极止时也。”这句诗的大意是:天命(天道)在运行,庄严肃穆永不停。
11、生命。《礼记.祭法》:“大凡生于天地之间者皆曰命。”
(生命)
12、寿命。比如《论语.先进》:“有颜回者好学,不幸短命死矣。”
13、特指命终,即“死”。比如向秀的《思旧赋》:“(嵇康)临当就命,顾视日影,索琴而弹之。”临当就命,就是临死。
(嵇康弹琴)
14、生计;生存。《广韵.映韵》:“命,计也。”比如李密《陈情表》:“母孙二人,更相为命。”这里的命,指的是生计,并不指生命,也不指寿命。晋武帝推行“以孝治天下”,提倡孝敬父母,尊重老人。他想启用西蜀尚书郎李密,就下诏书任命李密为郎中。李密不愿出来做官,就写《陈情表》上书晋武帝,说自己与祖母形影相吊、相依为命,待伺候祖母后再出来做官。这也是成语“相依为命”的出处,相依为命指互相依靠着过日子。后泛指互相依靠,谁也离不开谁,即彼此之间共患难,不抛弃,不离弃。
(李密与祖母相依为命)
15、逃走。比如《汉书.酷吏传.咸宣》有:“散卒失亡,复聚党阻山川,往往而群,无可奈何。于是作‘沈命法’。”颜师古注引孟康曰:“命,亡逃也。”大意是:失散的兵卒,再次聚集成伙阻断山川,因为队伍很大,导致没有办法处理,于是颁布了《沈命法》。汉武帝末年,因地方官员管理不力等原因,盗贼团伙蜂起。于是汉武帝颁布了《沈命法》,规定:盗贼兴起而没有发觉;发觉了而不去剿捕,或剿捕数量没有达到规定的标准,主管官吏将受到严惩,二千石及以下的一律处死。这种一刀切法令,当然不好,所以汉书归到了《酷吏传》里。
(汉武大帝像)
16、同“名”。名称。《广雅.释诂三》:“命,名也。”王念孙《广雅疏证》称:“命即名也。名、命古同声同义。”比如《吕氏春秋.察今》:“东、夏之命,古今之法,言异而典殊,故古之命多不通乎今之言者,今之法多不合乎古之法者。”这段话很有名,大意是:少数民族和中原的法令,古今的法令,言辞不同,内容也不相同、所以古代的名称和现在的说法也不一样,当今的法令也多不符合古代的法令。
17、名,命名。比如《左传.桓公二年》:“晋穆侯之夫人姜氏,以条之役生太子,命之曰仇。”阮元《十三经校勘记》称:“《汉书.五行志中》引作‘名之曰仇’案:名,即命也。”这段话的意思是:晋穆侯的夫人姜氏在条地战役的时候生了太子,取名叫仇。
命的小篆写法如图:
(命字的小篆写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