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5条“黄金法则”,让乔治·奥威尔成为英文写作一哥
乔治·奥威尔堪称英语作家中的奇才,他对社会、人性的深刻洞见让他的作品跨越大半个世纪而经久不衰。
奥威尔:被称为“一代人的冷峻良知”
他的两部惊世骇俗的作品:《1984》和《动物庄园》被奉为世界文学经典中的经典。就像凡尔纳的科幻预言一一成为现实,奥威尔的半个多世纪以前的政治预言也在现世一一应验。
他的书之所以成为经典,除了思想的深刻性,语言的易读性也成就了这位大神在读者心中的地位。
上世纪40年代,乔治·奥威尔在《政治和英语语言》(Politics and the English Language)这篇文章中,替我们总结和归纳了5条英文写作的“黄金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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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号“奥威尔”
今天,侃哥就跟大家解析一下这五条关于英文写作的金科玉律。
1
Never use a metaphor, simile, or other figure of speech which you are used to seeing in print.
不要使用比喻的说法,或是其他修辞,即使你在印刷媒体上经常看到。
先整理一下句中的生词:metaphor:隐喻;simile:直喻;figure of speech:修辞;be used to:习惯于;print:印刷品。
这一点说起来很容易,但实操很难。咱们很多英语学习者学过一些“成语(idiom)”,就很想把它们用在作文里面以示自己的“逼格”。
奥威尔在文章里点了几个例子:
1)toe the line:原意是“脚尖抵在起跑线上”,用来比喻“遵守规则”、“服从要求”。
2)stand shoulder to shoulder with:原意是“和…肩并肩地站着”,比喻“同舟共济”
3)Achilles’ heel:原意为“阿基琉斯的脚后跟(来自希腊神话)”,比喻“致命的缺点”。
4)swan song:原意为“天鹅临死时的叫声”,比喻“(某人的)绝笔、最后的作品”
奥威尔认为这些表达固然让人感觉到舒服,但显得“矫揉造作”、“无病呻吟”,反而缺乏表述的力度、鲜活和真诚。
说白了,这些华丽辞藻不够“接地气”。
2
Never use a long word where a short one will do.
如果可以用“小词”,那就不要用“大词”。
“大词”不叫“big word”,而是“long word”。使用所谓的“大词”不会让你显得很有智慧,相反,如果用错场景,它们会让作者显得很“矫情(pretentious)”。而且,读者的感受也不会好。一篇诘屈聱牙的文章一定会降低读者的愉悦感。
福克纳和海明威是20世纪上半叶美国文坛的双子星,都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他们俩就像诸葛亮和周瑜,颇有“既生瑜何生亮”的恩怨情仇,经常在公开场合相互揶揄,甚至批评。
(左:福克纳;右:海明威)
有一次,当福克纳批评海明威用词简单时,海明威这番反驳非常值得我们这些英文学习者的思考:
Poor Faulkner. Does he really think big emotions come from big words? He thinks I don’t know the *ten-dollar words. I know them all right. But there are simpler and better words, and those are the ones I use.
可怜的福克纳!他真的以为“大词”能引发更强烈的情感?他以为我不会那些所谓的“大词”,其实我当然会用,只是我有更简洁、更好的词汇。
*10 dollar words:指那些“炫酷、华丽、晦涩”的词汇(比如:inextricably intertwined:纠结的)
文学巨匠之间的“撕逼”萌萌哒。
3
If it is possible to cut a word out, always cut it out.
能砍掉的词,一定要砍掉。
美国伟大的诗人和文学评论家埃兹拉·庞德(Ezra Pound)说过:
埃兹拉·庞德
Great literature is simply language charged with meaning to the utmost possible degree.
伟大文学作品的语言都把“含义”的承载量提到最大值。(这句话很难翻,我这是简单意译。)
换句话说:真正好的语言,都是意义丰沛,而形式精简的。因此,任何对含义没有帮助的、累赘多余的词只会稀释语言的力量。
永远记住这句话:less is more. “少即是多”,或“大道至简”。
4
Never use the passive where you can use the active.
能使用主动,就别用别动。
主动被动的问题也是很多同学在写作过程中的一大困惑。
不少人学了被动句,就很喜欢用,他们觉得被动句更客观、好像“逼格”更高。今天,奥威尔的这个原则,帮大家正本清源了。
英文中还是以主动句为主流,被动句实际上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会使用。我举些例子,告诉你什么叫“不得已”的情况:
1)当不知道主语是谁的情况下:
The window has been broken.
窗户被打破了。(不知谁打破的)
2)当主语是泛指、不重要的时候:
Many mysteries are unexplained.
很多迷还未被解开。(主语是people,这很泛)
3)想突出受动方时:
Donald Trump was elected president.
唐纳德·特朗普被选为总统。(突出“Donald Trump”)
除了上述的几种情况,一般都用主动句。使用主动句的好处不言而喻:更精简、更有力度。
5
Never use a foreign phrase, a scientific word, or a jargon word if you can think of an everyday English equivalent.
如果可以找到一个日常词汇,那就不要使用外来词、科学词汇、或者行话。
这条规则让我想到了白居易。
相传唐朝诗人白居易每作一首诗就念给老年妇女听,不懂就改,力求做到她们能懂。不论这个故事真假,但老白这样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
好的文章,一定是“易懂”和“可读”(readability)的,要达到这样的目标,咱们必须降低姿态,用读者感觉舒服的方式进行写作。
而那些 a foreign phrase(舶来词)、a scientific word(科学上的词汇)、a jargon word(行话、术语)正好站在上述目标的对立面,我们应该坚决规避。
比如下面三个句子,都是拿术语、行话写出来的,你能看懂吗?
1)An incredibly insatiable(贪得无厌的) desire to understand that which was going on led to the demise(死亡) of this particular Felis catus(猫科动物).
2)A sedimentary(沉淀的) conglomerate(聚合物) in motion(在运动中) down a declivity(下坡) gains no addition(增加) of mossy material(苔藓物质).
3)Members of the genus Mus(鼠科动物) tend to engage in recreational activity(娱乐活动) while the feline(猫科动物) is remote(远离的) from the locale(现场).
即使我把生词的注释都给你了,你是不是还觉得不知所云?原因很简单,行话、术语太多以至于句子都不像“人话”了。
如果用 everyday English 去表述的话,上述三个句子就很容易理解了:
1)Curiosity killed the cat.
好奇杀死猫
2)A rolling stone gathers no moss.
滚石不生苔(流水不腐、户枢不蠹)
3)When the cat’s away, the mice will play.
猫儿不在耗子闹(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