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的好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管理司负责人就《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这项政策带来了哪些好处?
对于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来说,这项政策带来了这些改变:
1、提高收入。
过去很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难以取得工资报酬之外的收入,这样不利于提高科研人员开展创新研究的积极性。《指导意见》有效激励了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参与合作,将自己的创新成果转化为物质财富。
2、有利职称评审。
专业技术人员在兼职单位的工作业绩或者在职创办企业取得的成绩可以作为其职称评审、岗位竞聘、考核等的重要.依据。这项政策为既想参加创新创业,又追求学术成就的青年科研人员服下了“定心丸”。
3、保留人事关系。
意见中“创业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和基本待遇”的政策,为追求稳定工作、担心创业失败的科研人员提供了一个过渡期,鼓励他们带着科技与成果,放心大胆地投入到“双创”中去。部分地区则规定5年内都保留人事关系,比如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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