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有一种“海捕”乞丐,让他们到处去抓贼,这个事靠谱吗

清朝时期,民间曾出现一种特殊的职业,他们被称作是海捕乞丐,专门负责追捕各地逃犯。但奇怪的是,无论海捕乞丐是否能抓住逃犯?他们都不会被官府追责。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如果您想知道,就让小编来为您揭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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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上下五千年的文明,经历了数十个朝代的更迭,但是每一个王朝在确立之后,都会不约而同地将立法作为头等大事。诚然,法家中提倡无规矩不成方圆一说,将法律作为约束民众行为的准绳。法律的确立也是保障社会稳定、国家繁荣昌盛、政权维持平衡的重要基础,在任何时代,公民打击犯罪都是应有的责任。

相比于现代文明社会,古代王朝多采用严刑竣法的制度,对犯罪者加以严厉的打击,旨在震慑意图犯罪者。不过古代生产力不发达,科学技术十分落后,相关刑侦学尚不成体系,所以在发生离奇大案时,捕快们很难确定凶手的真面目,即使侥幸确定了凶手的真实身份,也会因为通讯方式不发达,让罪犯有逃之夭夭的可能,并从此逍遥法外。

犯罪之人理应被逮捕归案,如此才能维持社会稳定,官府为了能够节约成本,抓到在逃罪犯,往往会在各州、府、县发布海捕文书,将罪犯的体貌特征全部描绘下来,鼓励各地方部门联合行动对其实施抓捕。这里我们提一下,所谓的海捕文书,其实与现代公安机关发布的通缉令一样,具有地区普遍性与人员针对性。在清朝时期,尤其是清朝末年,由于社会局势十分动荡,导致民间犯罪率大幅度上升,负责缉捕的官府部门压力越来越大,久而久之,官府便摸索出一套好办法,就是组织各地乞丐成为海捕团,四处缉拿海捕文书上的要犯。

乞丐也能成为缉捕要犯的官人?这在现代人眼中看似荒唐的一幕,其实完全可以在清朝发生。毕竟从乾隆朝开始,朝廷便为了节省资金,找来几个乞丐做官差自然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据河南某县的县志记载称,清朝时期的河南地区曾出现一个海捕乞丐组织,他们被当地官府承认并且拥有特殊身份,在当地影响颇大。海捕乞丐们虽然顶着公差的身份,但背地里却做着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一旦官府的海捕文书发下来,乞丐们便会争抢文书,抢到纸张后一哄而散,吆喝着去各地抓贼。乞丐们哪里是抓贼?其实不过就是靠着海捕文书闷声发财而已。

乞丐们平日里唯唯诺诺,生怕乞讨时主人家给自己白眼,但有了海捕文书可就不同了,海捕乞丐敲开主人家的房门,先是亮出海捕文书,声明自己公务在身,并拿出一捆香递给主人家。若是对方明事理,会立即拿出数十铜钱送给乞丐,否则的话,乞丐就毫不客气地以搜查的名义进入主人家,甚至以公务为由直接抢走财物,乞丐们的目标非常简单,就是绝对不能让自己白忙一场。

海捕乞丐们靠着自己的特殊身份,不但可以免费住店,而且还能蹭吃蹭喝,果然是十分潇洒,至于能否抓住要犯已经不重要了,毕竟抓犯人只是幌子,过得快活才是最要紧的。此时有读者可能会感到好奇,既然海捕文书已经发下,乞丐抓不到逃犯,上级各部门不会被追究责任吗?当然不会,因为清朝时期,朝廷内上下都在得过且过的混日子,没有人会追究相关的责任,相反,他们只关注往自己的兜里揣银子。至于海捕要犯之事,乞丐们只要能如期汇报交差便可,大可不必在这些事情上太过较真。

清朝之后,荒唐的海捕乞丐也随之消失,它是特殊时代的特殊产物,代表着落后的封建制度,更是畸形社会即将终结的表现之一。新中国成立之后,以往的丑恶现象被一扫而光,繁荣富强重新成为了定义现代社会最恰当的形容词。

参考资料:《中国丐帮》 雷方著 江苏古籍出版社出版
文澜海润工作室主编文秀才,本文撰写:特约历史撰稿人:常山赵子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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