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完善“五项机制” 强化纪巡联动

龙湾区健全完善纪巡联动机制,持续推进区委巡察机构与区纪委区监委的全过程协作,通过巡前函询沟通、巡中协作联动、巡后协同监督,区委第四轮巡察发现并移送问题线索41个,立案39件。

完善巡前函询沟通机制,实现问题有数、心中有底。每轮巡察进驻前,区委巡察办均发函至区纪委区监委党风室、案管室、信访室,提前了解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全面收集被巡察党员干部涉及信访举报和失职渎职、贪污贿赂等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根据巡前函询收集的相关材料,区委第四轮巡察中提前掌握被巡察单位问题线索28个。

建立分片挂钩协同机制,实现联合研判、联动查核。由区纪委区监委联系纪检监察室全程介入被巡察单位的巡察工作,指定科室专人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苗头进行深度核查。同时,由各纪检监察室副主任以上干部直接挂钩联片,参加每月召开的问题线索研判会商会,做好问题共商、线索共研、成果共用。通过纪检监察室、街道纪工委以及巡察机构多方协作,快查快办了郑宅村书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村两委不作为等一批基层典型案例,强化了巡察的震慑效果,在群众中树立了巡察的威信。

强化问题线索跟踪机制,实现边巡边移、快查快办。区委巡察办将巡察问题线索经报批后移交案管室转办,由案管室跟踪了解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情况,每月底将对巡察移送问题线索处置办理进展情况进行汇总反馈,定期向巡察办通报立案、结案情况。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区纪委区监委给予优先办理、及时查核、快查快结,通过线索协作联动,区委第四轮巡察一个月内就移交问题线索26个,立案14件。

做实巡察整改监督机制,实现巡驻联动、持续督改。巡察机构及时将立行立改问题、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报告通报派驻纪检监察组,由派驻纪检监察组将巡察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对整改的真实性进行抽查核实,对未完成整改问题的持续跟踪督办,对已整改问题的加强监督,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整改成效。通过整改监督协作,巡察反馈问题1283条,已整改1226条,整改率达95.5%。同时,巡察机构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对第一轮、第二轮21家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回访检查,发放《整改督办单》15份,有力推动巡察整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健全巡察成果运用机制,实现责任压实、震慑升级。龙湾区将配合巡察工作和落实巡察整改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将巡察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将巡察结果作为干部和领导班子考核评价、奖惩的重要依据。同时,充分发挥以案示警作用,敲响问题“警示钟”,坚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切实把监督关口前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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