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有居住权的房屋不得出租 ...
设立有居住权的房屋不得出租
传统的房屋有使用权和所有权两种物权属性,而从2021年1月1日起,房屋增加了居住权(habitation)这个物权属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66条对居住权这样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设定有居住权的房屋,居住权何时生效?《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对设定有居住权的房屋,房屋所有权可以出租吗?《民法典》第369条明确规定,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也许会有人问,设定有居住权的房屋可以转让吗?一个设定有居住权的房屋连出租都不允许,这样的房屋有人卖,你敢买吗?
设定居住权有什么现实意见呢?老张是一个退休干部,丧偶后娶了一个老伴,老伴对老张照顾有加,让老张的晚年退休生活过得体面、愉快。老张担心自己过世后老伴没有地方居住,于是和老伴签订无偿居住协议,并到不动产局办理备案登记。有了这个居住协议,就是老张百年后,老张的子女们也无权将老伴赶走,老伴可以在约定的时间里在这个房屋里安度晚年。
居住权的该项规定,与社会发展相适应,该规定更加人性化,也体现了对人权的尊重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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