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学论语#10.9【2017-3-10】
#每日学论语#10.9【2017-3-10】
【原文】
祭于公,不宿肉。祭肉不出三日。出三日,不食之矣。
【译文】
孔子参加国君祭祀典礼时分到的肉,不放过夜。祭祀用过的肉不能留三天。超过三天,就不要吃了。
【微言微感】
祭祀,摆上干果酒水,"大三牲"牛羊肥,"小三牲"鸡鸭鱼,都是挑选最好的,以表示诚心诚意,有瑕疵是不能供奉的,这是邀请祖先或者神灵享用的,所以十分讲究。
仪式结束了,酒还是酒,果还是果,鸡鸭鱼还是鸡鸭鱼,牛羊猪还是牛羊猪,从物质存在的理论讲,他们依然客观存在,还是美味佳肴。这些沾染了灵气的事物如何处理呢?
扔掉,太浪费了吧!这可是最好的,而且是神灵享用过的。于是,聪明的君王就物尽所用——皇恩浩荡,众位爱卿辛苦了,你们也都沾一些福气和灵气吧,按级别分享了吧?
这是恩宠,一般人是没资格享用的。大臣能否领到祭肉,是地位重要性的象征。吃的不是肉,是面子。
可是有一个问题必须搞清楚,从宰杀到祭祀,这是一个严格的流程,一般的祭祀要经过两三天。所以,大臣领到祭肉之后,要马上享用,不能过夜,过夜肉就腐烂变质了。
祭肉不超过三天,超过三天就不能吃了。这是健康饮食的要求。
祭祀用的肉,据说并没有煮熟,只是滚水稍微煮一下,去去肉腥味。神灵食用过后,君王赐给臣下,加热煮熟,就可以享受了。当夜,全城飘着煮肉的香味,皆大欢喜,其乐融融。
小时候春节,我最喜欢跟着父亲煮肉,火苗呼呼地舔着锅底,空气中弥漫着肉的香味。一直煮到我眼皮打架了,父亲才停火,捞出一块骨头,说:“给,尝尝肉熟不熟!”刚出锅的肉,偷偷地吃,或者被恩赐尝尝,那味道自然是最美的。
农村人,一年到头吃不了几次肉,春节也不可能让我们敞开肚皮吃。
记得童谣是这样唱的:“二十五,冻豆腐;二十六,去买肉;二十七,宰公鸡;二十八,把面发;二十九,蒸馒头;三十晚上熬一宿;初一、初二满街走……”
这就是说,中国人过春节准备年货,从腊月二十三就开始忙活,磨豆腐,杀鸡割肉,蒸馒头,都要提前很多天,等到春节客来客往享用的时候,大概半个月就过去了,如果没有冰箱,吃到有异味的肉就很正常了。会不会吃坏身体,这很难说。亲眼见过吃腐烂的肉,以至于上吐下泻,不得不送医院救治的。但是,人穷志短,前赴后继的,还是有老乡因此吃坏肚子。
孔子是美食家,也是养生家,那时候就已经讲究饮食卫生了。他总结了8种不能乱吃的情况,包括:“食饐而餲,鱼馁而肉败,不食;色恶,不食;臭恶,不食;失饪,不食;不时,不食;割不正,不食;不得其酱,不食……沽酒市脯,不食”
电视剧《好先生》有一件事对我印象很深:路远在米其林三星餐厅打工,发现他们的食材保质期标准十分严格,只要保质期一到,毫不犹豫就要销毁。这对我们来说,纯粹是浪费,一般人看不出来,吃不出来,丝毫不影响健康,吃不死人的,怎么可以销毁呢?然而,这就是标准,对于有品质的餐厅来说,严格执行食材健康标准,这是最起码的底线。
中国饮食文化源远流长,夫子之言是互敬互爱之礼,是健康养生之本。不贪口腹之欲,不冒中毒之险,不吃变质食物,维护食品安全,这是饮食文化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