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皋陶大人那里去法律解决! | 土城·早茶夜读247
247丨理水
土城金句
你竟这样的侮辱我!
说我不是人!
我要和你到皋陶大人那里去法律解决!
到皋陶大人那里去法律解决!
文/ 土城
大家好,我是土城,欢迎收听早茶夜读。
今天我们说说《故事新编》中的《理水》。今天我念一段虚拟的对话给大家听听。不愿听的朋友,可以直接看文字,也可以看另一篇正式的介绍,相互参看。
走进现代艺术剧院,看到《LG之争》。
以为是某电子产品的广告呢,定睛看海报,发现“L”后写有小字母“uxun”,“G”后写有“ujiegang”。
往里走,注意到几个年轻人在排练现代剧。
主角是两个人,一个短发,黑黑的,一个瘦高个,脸色白皙。
白皙的高个子说话,吴侬软语,蛮好听的:
我要同你争胜,也是“堂堂之鼓,正正之旗”,站在学术上攻击,决不像你这般用阴谋来排挤,用谣言来诬蔑,用小说来攻击。
黑黑的短发男子说话,也差不多是吴语方言,不过更粗一点:
你的学术也就罢了。我见过的,洋洋洒洒,《史记》也不过50余万字,真文豪也。
(一旁有导演扮演的法官喊道:L,你把句子颠倒了。两名演员倒不停下来,继续自己的表演)
G:前一阵忙于工作,无暇顾及先生您。现在,你却在小说中影射于我,毁我声誉,是可忍孰不可忍。
L:我写的小说而已。
G:
“这这些些都是费话,”又一个学者吃吃的说,立刻把鼻尖胀得通红。“你们是受了谣言的骗的。其实并没有所谓禹,‘禹’是一条虫,虫虫会治水的吗?我看鲧也没有的,‘鲧’是一条鱼,鱼鱼会治水水水的吗?”
他说到这里,把两脚一蹬,显得非常用劲。——我实不忍心念这文字,每每看到,心理上都遭受巨大伤害。
L:那,要不要我替你念呢?
G:免了先生的好心。法官大人,您再听这一段:
证据就在眼前:您叫鸟头先生,莫非真的是一个鸟儿的头,并不是人吗?“哼!”鸟头先生气忿到连耳轮都发紫了。
L抢着念了一句,语气阴阳怪气:你竟这样的侮辱我!说我不是人!我要和你到皋陶大人那里去法律解决!
G脸色通红,一时语塞。稍许,他说道:法官大人,这些话分明是对我的侮辱、诽谤,严重侵犯我的名誉权。请法官大人明断,判决L:赔偿我经济损失三万元,并在《故事新编》刊登小说情节失实的声明,以消除影响,并向我赔礼道歉。
L:我写的是小说,小说即虚构,这个常识你们研究历史的大约是不懂的。既为虚构,你何以非得认为自己便是那个鸟头先生,便是那个有着酒糟鼻子的鸟头先生!
G:法官大人,L先生语带讥讽,真藐视法庭也。
L:我写小说,向来杂取种种人,合成一个,往往嘴在浙江,脸在北京。你对号入座,非我所愿。你自认为鸟头先生,我却认为并不是。你不信作者的,竟自投罗网。
G:我不想再念上面的糟糕文字,那些丑化我的描写,熟悉你我的人,一眼就能看得出你在讽刺我。我已经取得H先生、S先生、C先生等7名与我们熟悉之人的证明信,他们均认可鸟头先生与我的职业、经历、甚至被你嘲笑的外貌、语言表达都相当地一致。
L:我很不同意他们的说法。但退步一说,既然他们认为外貌、语言表达相当地一致,那不过说明我如实描写而已。如实不是,虚构也不是,道理让你占全了。既是如实,那自然谈不上侮辱,更谈不上诽谤。
法官大人,我声明,作家享有创作自由。我一生写了许多小说,如果人人都对号入座,跑来找我打官司,不单耽误我的工作,更是侵犯我的创作自由权了。我倒想告你,只不过没那么多闲工夫。
G:我近来研习西方公民权,西法明示,任何人不允许以任何借口、包括某种自由权而侵害人格权。创作自由权,人格权,孰轻孰重?先生您在日本留过学,想必是知道的。法律不允许作家借创作自由而恶意侮辱诽谤他人,侵害他人的人格权。
L:法律也不允许任意对号入座,对作家合法的创作横加指责。
G:你竟强词夺理!老实说,你的文学是我及不来的,你的创作我更是无暇去干扰的。你嘲笑我的历史研究,正如我,你的历史研究同样是我瞧不起的。你的《夏文史略》拿人家的著述做你自己的蓝本,这事本也就罢了,可你何必在小说里来刻薄我。好在吾国向来保护公民权,依吾国宪法、民法之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通过小说,对现实中人物进行侮辱、诽谤,使其人格受到损害,违背法律之规定。
导演扮演的法官喊道:CUT!CUT!又背错台词了,“你拿人家的著述做你自己的蓝本”,这句不已经删掉了嘛?怎么又背出来了?
「理水」
2019.4.01~2019.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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