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1月份和甲公司签订了两年管理咨询服务合同,一次性开票和收款,1月份必须把2年收入都交所得税吗?
公司1月份和甲公司签订了两年管理咨询服务合同,一次性开票和收款,1月份必须把2年收入都交所得税吗?
答:不是的,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先开票的,在开票当日产生了纳税义务,需对两年的收入缴纳增值税,但企业所得税是实行权责发生制,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8】875号)的规定:长期为客户提供重复的劳务收取的劳务费,在相关劳务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所以,本问中的咨询服务应在咨询服务劳务发生时当期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
以下内容参考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国税函【2008】87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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