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1万亿,“这笔资金”能否用好,是一次责任大考
两个1万亿,“这笔资金”能否用好,是一次责任大考
李克强总理5月23日上午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广西代表团审议时指出,此次我们专门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把相关资金全部转给地方,中央一点不留,省里也只做“过路财神”,要让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用来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民生。要让企业和人民群众收到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
专门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的“相关资金”指的是什么,“这笔资金”到底有多重要,为什么要特别强调,确实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总理所说的“相关资金”或“这笔资金”,就是指财政赤字规模增加1万亿元、抗疫特别国债发行1万亿元。在经济面临极大困难,各种不确定性和风险极大,经济增长压力很大,财政收支矛盾十分尖锐的情况下,拿出“两个1万亿”来支持发展、助力市场主体、稳定就业、保障民生、发展公共卫生事业,且中央与省1分不留、1分不花,全部下到市县基层,体现了中央的良苦用心,也反映了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情况。能不能真正用好“这笔资金”,毫无疑问是对地方的一次责任大考。
众所周知,新增1万亿元赤字后,今年赤字这将达到3.76万亿元,再加上1万亿元抗疫特别国债,占GDP总量的比例就超过了4%。如果再加上其他一些专项债券,规模更大。也就是说,在如何应对经济困难和加强疫情防控、发展公共卫生方面,中国已经做出了极大努力,政策空间已经完全打开。
也正因为如此,对地方的大考也正式启动。要知道,制定政策是一个方面,能否让政策落地生根,让政策的作用效率最大化,一定程度上比制定政策、出台政策更为重要。特别是特殊时期出台的特殊政策,更具有特别作用,更需要用特殊手段确保政策执行不受任何影响。所以,用好“这笔资金”,对地方来说,不能有任何含糊,不能有半点马虎,更不能出现截留挪用等方面的问题。
总理明确表示,对“这笔资金”,不能继续再走“大项目投资”的老路子。也就是说,过去那种依靠大拆大建来体现地方投资决心的方式,已经不能再用,也没有条件再用。按照总理的要求,即使投资,也要“把有限的投资重点投向‘两新一重’领域”。要求说得很明确了,也没有什么好争论的了。“这笔资金”只能用于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
抗疫特别国债,没有更多可以说明和解释的,当然是地方公共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基础条件改善、基本功能健全以及与抗击疫情、保障民生、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相关的支出,且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能有任何截留挪用等方面的问题。这笔“1万亿元”的资金用好了,对改善基础公共卫生条件、提高基层公共卫生水平是能够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的。所以,中央一定会对资金的使用组织专门力量进行科学评估与分析,对地方使用抗疫特别国债的效率与水平进行客观评价,并将其作为衡量干部选拔作用的一项重要标准。
对“一万亿元”财政赤字增加的资金的使用,要求更高、难度更大、出现问题的可能性也更多。因为,它不像抗疫特别国债那样,专业性、指向性很强。但是,也决不是无标准可讲、无目标可言、无依据可查、无作用可评估。要知道,这“1万亿元”资金,是在财政赤字超过国际公认警戒线“3%”的基础上“挤”出来的,能否用好用出效率,显得更为重要。如果这样的钱,在使用过程中也出现问题,那违规者就不仅仅是不负责任,而是对抗政策了,是在拿自己的政治前途和政治生命开玩笑。
如何用好这“1万亿元”,我们认为,重点应当放在两大方面:一是低收入阶层和下岗失业人员生活保障的民生方面。也就是说,拿出“1万亿元”中的一部分,由地方通过配套,来给低收入人群和下岗失业人员托底,确保他们的生活不因经济困难而受到影响。这是民生保障的基础条件之一,也是必须做好的工作之一;二是保护市场主体、保住企业。保企业,就是保就业,保就业,就是保稳定,保稳定,就是保发展,这是相互联系、共同促进的。所以,“1万亿元”中的相当一部分资金,必须用来给企业纾困,帮企业解决难题。这其中,能否在直接帮助企业的同时,拿出一小部分与地方配套的资金建立融资担保基金,从而增强纾困的效率,是值得研究的问题。不然,数量有限,难以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用。
总之,“这笔资金”很重要,是对地方的一次责任大考。可以预料,对“这笔资金”的使用,中央一定会密切跟踪,并建立有效的评估考核机制、监查机制,确保资金不发生截留挪用等方面的问题,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