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动业内的15号文出台后,各方较为迷茫(详见:宣战),未来路在何方?
其实,早在2019年6月,以中办国办《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为标志,中国地方政府投融资的逻辑已经发生了变化:由防风险为主,转变为防风险与鼓励市场化融资并举,要求在严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同时,厘清政府和市场边界,鼓励依法依规市场化融资。
不仅要求防范隐性债务,而且鼓励开展市场化融资。二者要并举。
当时,信贷白话整理了地方政府合规筹资路径33条,以鼓舞市场信心,这些路径仍然适用于15号之后的地方政府投融资工作。
1、以资本金注入、经营性资产注入,资源整合、归纳合并等方式,做大做强城投,城投以国企身份投资和服务于当地建设,完成政府施政目标。2、城投转型、提高经营能力和市场化融资能力,多方筹集资金,投资于地方经济建设和公共服务项目。3、合理布局城投资产和业务结构,发挥城投互相引流的作用,做大经营规模。4、规划有经营收入的基础设施项目,以转型后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城投为主体,以项目的经营性收入开展市场化融资。5、以规范的ABO模式,用于有一定收益的基础设施项目,结合政府有限支持,实现企业市场化融资。6、其他符合以财政性资金支持《国有资本加大对公益性行业投入的指导意见》的模式。政府可合规给予企业资金支持。7、变政府投资、涉嫌垫资的“F+EPC模式为企业投资的“投资人+EPC”模式,变垫资为投资,以项目的经营性和政府的合规支持回收项目投资和融资。8、提高城投信用评级、增大城投经营收入,运用好交易所融资工具和交易商协会融资工具,发行公司债和融资券。9、发行企业债和项目收益债,运用好发改系统各类债券和融资工具。10、争取额度,发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专项债券、项目自求平衡债券。合规要求参见我们此前发布的《债券大年,我们梳理了以下地方政府债券管理政策》11、合理规划专项债项目,充分挖掘项目经营性,合理确定项目主体和立项主体,合理利用“专项债+市场化融资”模式。12、合规运用PPP模式。不适合PPP模式的项目主动退库,腾出额度用于合适的项目。2015年我们就是这个意见。13、根据项目的收入特征,组合运用不同的融资工具。对于项目的基础设施和运营服务,可采用“专项债+市场化融资”、“专项债+PPP”等模式分别满足资金需求。14、运用好特许经营模式。几年的实践下来,我们认为应全面理解投融资改革,实事求是运用狭义PPP及特许经营等多种模式。15、有限、合适的范围内运用政府购买服务和采购工程模式。2016年初,我们首先发现了政府购买服务模式,提出了9大风险及12项风控措施。87号文之后,政府购买服务基本叫停;棚改也在住建55号文后叫停。但部分真实的购买服务以及土地征迁安置补偿以及3年期内的政府采购工程仍有操作空间。16、合理确定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项目的价格,适当延长运营期限,增加项目的可融资性,以及对于社会投资者的吸引力。17、政府与社会投资者采用股权合作方式,政府少分红或不分红,提高对社会投资者的吸引力,从而为本地建设和发展引入资金。注意:引入社会投资者,不是只能采用狭义PPP模式。18、合理合规配置各类资源,提供土地使用,赋予专营地位等,使项目具有可融资性。做好区域跨行业跨平台跨所有制的投融资规划。19、挖掘、增加基础设施项目的商业价值。基础设施的建设要考虑市场需求,增加商业用途。即使是欠发达地区,只要当地有人民,哪怕人民社保也靠转移支付,只要能把人民的消费留下来,就是很大的功绩。20、设立按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的担保公司,利用好市场化的担保、增信工具。21、盘活存量资产的融资:TOT、ROT、TOO,转让股权、转让经营权、引入投资者等。22、以未来收益为支持的融资:资产证券化,基础设施REITs、ABS、ABN、REITs等。23、深刻分析区位优势、资源禀赋和市场潜力,规划具有市场吸引力的项目,做好招商引资和产业导入。金融机构可利用全系统的产业分析和客户资源予以协助。24、以土地开发的终端产出(房屋销售、租赁收入或以上盖物开展的经营收入)为还款来源,而开发的符合商业逻辑的、注意全产业链各个环节合规的融资模式。此模式应关注终端产出的市场需求。25、根据地块现状和产权情况,灵活运用国家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规划旧改、城市更新、TOD、新型产业用地、工改工、工改商、退二进三等项目,增加项目的自平衡,以项目的自平衡开展融资,扩大片区开发资金来源。26、通过区域内综合平衡乃至跨片区、异地平衡的方式,配合政府的支持资金、专项债等,结合项目经营收入和居民的投入,筹集老旧小区改造资金。27、以未来社区理念,增加片区的智能化、生态化、舒适度及和谐性,合理变更容积率、绿化率计算方式,增加项目可开发面积,结合居民为美好生活愿意承担的经济支出,实现项目自平衡,筹集资金,开展更高层次的老旧小区改造。28、运用好上市和非上市两种资源,投贷结合,放大融资价值。29、分析中央补短板、扶贫开发、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各项政策,了解投资重点,争取资金和项目支持;30、利用建设用地指标增减挂钩平衡政策,做好土地资源保护,并获取资金。31、利用好乡村振兴政策和农村土地流转、三权改革等政策,通过打通农村居民融资,返哺公共项目。32、结合两类国资改革,优化产业、企业、资源、资产组合,扩大融资能力。33、规划好本地的资源条件、招商能力、融资方式,深刻理解国家政策,合理配置项目的公益性、准公益性、商业属性,综合运用政府投资、商业开发、广义政企合作等方式,并考虑资金的滚动可接续性,系统筹划区域投融资活动,获得可持续的健康的最大化发展。
5.政府的预算只有1年,但资金支付期需要十年,这个问题如何解决?14.如何区分项目单位、建设单位、立项单位、实施主体、代建单位、承接单位?17.专项债的信息披露和绩效考核需要注意什么问题?1.土地开发分为几个阶段?各阶段的管理要求是什么?7.委托代建以及政府购买服务、政府采购工程能不能融资?8.委托代建、政府购买服务、政府采购工程对城投的要求有什么不同?11.如何理解“平台公司不得以财政性资金作为偿债来源进行融资”?15.由政府设立的开发主体进行融资是否违反“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企业垫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