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财政部:不得仅使用电子会计凭证的纸质打印件报销入账归档

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

不得仅使用电子会计凭证的纸质打印件报销入账归档

近日,财政部、国家档案局联合制定发布了《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财政部、国家档案局有关负责人就《通知》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关于如何落实《通知》,天宫一号发布来解读。结合有关负责人就《通知》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实操的思路更加清晰。尤其对于仅能取得电子会计凭证但暂时又不具备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条件的单位。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明确表示:不得仅使用电子会计凭证的纸质打印件报销入账归档,应当妥善保存电子会计凭证,并建立电子会计凭证与相关联会计档案的检索关系。
也就说,不具备直接使用电子会计凭证进行报销入账归档的单位,可以直接打印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在保存好电子会计凭证的同时,还要按月建立电子会计凭证台账,能与相关联的其他纸质会计档案建立检索关系,并能有效防止重复报销。
从实践的角度看,我们更加期待税务区块链的全面实施,到那时候企业完全不用再使用电子会计凭证的纸质打印件报销入账归档。财务月结也将成为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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