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如皋对99家企业在线监控设备废液完成行政代处置

近日,南通如皋99家企业在线监控设备废液统一收集代处置工作历时一年多终于划上了句号。针对基层企业长期以来的呼声、诉求,南通市如皋生态环境局迎难而上,主动靠前一步,借助安全生产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想方设法破解这一废液处置难题。

迎难而上设法破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也明确:在线监控设备运营过程产生的废液参照“HW49其他废物”类别中代码为900-047-49的危险废物管理,交由有相应处置工艺的单位妥善处置。作为水污染防治设施重要组成部分的在线监测设备,其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分析废液是法律意义上确认的危险废物。负责在线监测设备运行的第三方机构仅对在线监测设备进行日常维保,而分析废液这种危废的申报、处置主体责任则在相关企业。

法律虽然有明确规定,但在实际处置过程中,大部分企业和第三方运维单位都存在无法转运和申报等问题,主要原因:一是企业建设项目在办理环评手续时未考虑到申报该危险废物的种类,二是后期即便增加了,也因分析废液产生量过少造成长期无法转运处置的情况,企业抛弃也不是,处置又无门。

对此,南通市如皋生态环境局召开专题会议,如皋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张林红牵头局应急科、土壤科、执法分局,会同相关危废处置单位进行会商并签署会议纪要,最终敲定企业在线监控设备废液由一家危废处置单位统一收集处置,由如皋生态环境局危险废物行政账号开具转移联单。如皋市企业库存废液无法转运的难题就此突破。

克服阻难圆满收官

如皋生态环境局迅速着手开展相关处置工作,并在业内公布了详细的危废代处置流程。需收集处置的企业与危废处置单位签定废液处置合同,由如皋生态环境局行政账号申报危废处置计划并开具转移联单,最后由危废处置单位安排线路,统一收集处置。如皋市99家企业迅速报名参与代处置。如皋生态环境局从企业在线设备台数、废液产生量以及安装年限等因素综合考虑,在公开、公正、透明原则的基础上,与危废处置单位核定最终收集处置价格,交付企业签定处置合同。

2021年5月底,所有企业完成废液处置合同的签订。6月初,危废处置单位开始组织收集处置工作。收集期间正值疫情形势严峻,运输和收集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如皋生态环境局加大了协调力度,克服各种阻难,最终于8月13日圆满收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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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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