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谣‖文/卫一岚

梧桐谣

一棵梧桐。

何年来,已忘。惟一记著的,是一位红色少女将吾种于此地。此后,在这伫了很久,很久。

她一直仰头望着什么。风不大,但我有些担心松松的红发带会被吹走,如此的话我还得纠结一阵子是否去帮她捡,好在并没有。我试着学做她的动作,不一会脖子很酸。这人是笨蛋吗?还是说怪我头太重,其实她的脖子并不酸。

如果他们说的是真的,那我可能才是一个真正的笨蛋。前不久因为帮爸爸去买香烟时拿回的钱少了一半而被训斥了37分钟,我一直听到一句话“你连笨蛋都不如”,介于此我最近几天都在思考笨蛋这位到底长啥样,我比他还难看吗?那时的我思考时喜欢波浪式前进,其实就是在路两边来回跑跑跳跳。我一直认为这个动作很讨人喜欢。

“你很开心吗”,她软软的声音不知何时从何处溜进我的大脑。

“当然啦”,一个小女孩怎么会问这种问题,我很疑惑。

“我想去这棵梧桐树最高的地方,你能帮帮我吗?就是这棵”,她双手齐指着面前那棵树,尽管周围就这一棵。

“放心吧,看我的超能力”,在看到她细腻的小脸,含笑的眼睛,红豆般的小嘴后,我瞬间答道。

这棵梧桐的确不一样。它长到了天上,树叶没给阳光留一丝能漏进来的门缝。它一定比我们这最高的楼还要高,我那时这么想,现在也这么想。

我又盯着她好一会,脸上有点烫,我觉得自己很像冬日里的烤红薯。

红色的女孩一直盯着梧桐,我认为下一刻她便会张开翅膀飞到树上。我不是笨蛋,但是她闪着星光的眸子,让我对人能否凭空飞行再次产生了疑惑。

“等一会哦,我一定会让你飞上去的,一定。”

“这是什么啊”,他拿来一个小布袋,将一颗棕色的种子从好几层布中取出,白白的手上洗手液还没有洗干净。

“嘿嘿,这是爷爷送给我的梧桐种子,他说我一定可以用这个种出世界上最高的梧桐树,肯定比这棵还要高。等十年之后,我就命令它带你到树顶上,厉害吧。”

“那个”,他低着头说道,”我叫徐逸适”。

“你好哇,我的名字是魏忆笙”。他怎么突然自我介绍了,而且等树长大那得多久啊,这是什么笨蛋主意。我瞅了两眼他的脸,很干净的感觉,眼神清澈。今天并没那么冷,他的脸还这么红,我没忍住笑了出来。

“那个,我把梧桐子送给你,你能比我种的更好,它也能长大得更快。”他飞速地将种子递到我面前,手伸得笔直,声音越来越小,我都快听不清了。

我捧着双手移到他的手下,等他将种子放下。周围的空气升高了几度。我抬头才发现,他在盯着我的眼睛,或许是盯着我的头发、我的额头、我的嘴巴……他一动不动的,吓得我也不敢动,可是我还是忍不住眨了眼。他是忘了要把种子给我吗?

立冬已过,天黑得更早了。此时路边的行人多了起来,气氛回暖。人间在这时躁动起来。

不知何时,小逸很轻地将种子落到我手上,那只手像一片白色的羽毛,挣脱了地心引力飘在半空。我有点近视,低头观察了一会这颗他口中宝贵的种子,再想问问他怎么种时,眼前只留下亮起明灯的马路,戴着口罩的赶路人,繁杂的汽车声和谈话声。这使我感到厌恶,吵闹的地方总是令人不快。下次见到他再问吧,一定会再遇见的。

方才看着我的少女也是红色的,但我晓得,不可能是她。

几天后,我见她提着一个袋子,手里的是铲子吗?她是要去哪?

几天后,我见她红色书包里装着一瓶矿泉水,盖子上戳了很多小孔,她是要去干什么?

再后来,气温再没有回升过,我早早地昏昏地入了冬眠,记忆被刀切得很圆润。

黑夜里人的情感最是丰富。

“今夜,我思念过家,追忆过童年,第无数次道别上一段情感。等到太阳升起,还是得穿上衣服,洗漱干净,披着城市的灰尘一头栽进现实之中。”

徐逸适放下笔,熄灭了那盏光线柔和的灯。他在本子上写的字越来越少,但是写的时间越来越长。

他不情愿地想起,明天有社团里的聚餐。徐逸适一向对这种活动毫无兴趣,推辞掉高中的毕业聚餐就是一个典例。数番纠结后,他还是决定不去。但是请假的理由却堵住了他逃离的路。他又开始纠结明天穿什么衣服合适?该说多少话才显得平常?如果和女生在一桌吃饭会何等的煎熬……

次日, 徐逸适梦幻般坐在了饭桌前。他这会在埋怨桌子小了,即使坐了16个人,但他仍感觉木头那边的人就在他呼吸能感受到的距离内,下一刻就要贴到脸上。

他想:现在我脸肯定很红,大家笑我的时候轻点,轻点。

他机械地低头掩饰自己的窘态,手擦着裤子移到口袋中,捏出平时离不开半步的手机,按下电源键,然后没等屏幕亮起来,又将手机黑屏了,接着端详起手机壳。

像刻意练习过一样,他从盯了好久的手机壳上移开视线,准备看向此刻正在说话的学长,以示他对交谈礼仪的掌握。

你有仔细听过一次烟花吗?于漆黑的夜色中,一道哨响凑到你身边,从脚底慢慢游动到心脏,再到头顶的位置,像细细的电流,像植物导管里的养分,往头顶冲击着。声音短促地消失后,有人将一滴颜料放到了画布上,那团光迅速而优雅地向各方弥散,仿佛还能隐约听到空气被撕扯的细小声音。不知多少种颜色合成的光团亮到了极致时,天地突然被一道厚重而响亮的巨响砸了一下,短暂地让人失去了大部分听觉。那一瞬一声,是世界里唯一的声音。后面的光与雷接了上来,但嘈乱、急促,无趣了良多。

见到她,就像看第一眼烟花般,他不安的内心突然很平静。对面一位女生正和别人交谈,她的微笑很甜,论可爱的程度也能在他见过的女生中排上前。再看几眼后,发现她的眼睛一直噙着笑意。这样的女生真好。徐逸适心中说道,他并不担心别人听到他这句话。他也一直十分喜欢看黑夜里的烟花。

如果说花的蜜是那种甜的话,徐逸适此时的心肯定被浇了一大碗花蜜,他觉得今晚吃的菜都放了好几大勺糖。

聚餐结束后,徐逸适走在降了温的人行道上。他眼角是湿的,不知为何。确有千分万分想回忆起的东西,可记忆此时偏偏玩起了捉迷藏,而且其技艺高超。一颗泪珠在他眼角挂了良久,终于缓缓往下掉,越过了颧骨后速度突然加快,只在下巴那放缓了步子。滴落到冰凉的地面,地面上散落的梧桐叶被风吹翻到另一面。

那天之后,徐逸适脑海中随时随刻都会浮现那个女孩的笑容。吃饭的时候,走路的时候,上课的时候,盯手机的时候……他自己也承认,他被这个可爱的女孩吸引了。徐逸适开始向人打听她的名字,却有一天在听到“魏忆笙”这几个字后,沉默了良久,良久。

原来我跟她很小的时候就认识了,此真乃缘分。徐逸适应该很开心,但是,他并不开心。他脑海里突然出现曾看过的一句话:有的人,失去第一次,也就会失去第二次,难不免会失去第三次。失去只有零和无数。也许,不,没有也许。

徐逸适所谓的理性通常只维持一个晚上。次日,他加了魏忆笙的qq,和她提起了数十年前的事。而魏忆笙在那头说,她知道,她也记得,还有点生气地问徐逸适那天为什么直接就走了。他们的聊天,很有故友重逢的感觉。但始终,两人都没有谈论过那颗梧桐种子,就真的,跟从未发生过一般。

此后,徐逸适每天都会给她发信息,给她买吃的,还一起出去看了电影。如果顺利的话,应该不久就可以表明心意了吧。他心里美美的,但是这份心意是什么,徐逸适也不知道。

一天晚上,徐逸适从外面回学校,刚进校门时,看到一个穿黑色裙子的女生在路边喂小猫零食,她的红色发带垂在柔软的头发上。他第一眼就确定,那是魏忆笙。他犹豫了半秒,用手擦了擦刚吃过烤冷面留在嘴上的油,走到小笙的右边,学着她蹲下去。

“你很喜欢小猫吗?”他问道,但随即又恨不得把话吞回去,女生一般都挺喜欢小动物的,徐逸适觉得自己的开场很失败。

“嗯,它们毛毛的,摸着特别舒服”魏忆笙站起来,用那双笑着的眼睛对他说道。

“哈哈,我也这么觉得。”他平时和朋友开玩笑的巧妙语句此刻却一个想不

出来。

两人正好都要回寝室区,边走路聊起了天。

路上的落叶更多了,他脚踩在壳子上面吱吱作响,声音被安静的周围放得更大。魏忆笙走路的时候,会低头挑没有枯叶的地方落脚,时而会跳起来,落在一大片落叶中间空出的地面上,像一把红色的降落伞。徐逸适知道,她还是一个快乐的小孩。

小孩喜欢记着小孩时的事,也喜欢说,便和他边走边数出自己记忆里的珍珠宝石。在说到祖母的故事时,小孩的眼睛突然亮了几分,像被光照到的钻石,闪了闪璀璨的光。

上世纪五十年代,没有网络,不能随时感受到那个她的心情,想见一个远方的人,也得颠上好几天的大巴。小笙的祖母在那时倾慕上了同个学校的赵先生,赵先生对她也很好。两人家的距离很远,平时不怎么见面,但在学校里,她几乎每天都能很巧地遇见赵先生。看见对方时,他们都会不约而同地笑起来,时而会坐下来探讨学习,但更多的时候,他们会故作匆匆而心跳异常地相背而去。那时,中国的社会主义在发展,播下的种子顺利地生长着。

在最控制不住自己情感时,小笙的祖母收到了一封信,是赵先生写的,端正的行书体让她盯着一个字就看了半天。看完信,她平静到听得清每一声自己的呼吸,脑子也变得异常清醒,她反复读着那句自己将铭记一生的话:若牵子手,此生不悔。随着信寄来的还有一张纸条,相比信上的字,纸条上的字随性了一些:为小姐献上一棵法梧, 就在小姐出家门第一个路口的空地上,望小姐能喜欢。

她立马出了门,一下子冲进大雨的世界中,徐才反应过来雨已经来了并且大了。转身回屋子里拿了一把最喜欢的红色雨伞,又急匆匆去找那棵礼物。今天的路似乎比以往长一些。魏忆笙的祖母隔着很远就看到那棵才长到膝盖的梧桐树苗,雨点溅起的水花开在梧桐周围一圈,像围着篝火跳舞的一群精灵。

“这个笨蛋怎么种树都不会。”她看着栽歪的树苗、低洼的树坑,叹了一口短气,蹲下去用手重新种好了这棵梧桐。

“这样才能种活啊。”她最后看了一眼树苗后,环视四周,有一丝失望地离开了。

魏忆笙很适合当一个说故事的人,徐逸适听得也很着迷。不经意间就到了宿舍楼下,外面也变得很冷,魏忆笙答应下次再说余下的故事,两人互道了晚安。夜晚,又是一个情感涌上岸的夜晚。

过了平凡无奇的几天。一日午后,徐逸适正在啃一本大部头,他着迷于书中那位俏皮而美丽的娜塔莎。他突然想起了有位娜塔莎的故事还没说完,那是一个理应配上圆满结局的故事。

读完书,很巧的是,徐逸适打开手机就收到了对方的消息。第一条说到:上次那个故事的续集来了,来了!!然后是两条语音。

“雨停了好几天,那之后都没碰到赵先生了,她的心情也变得失落,在路上看到那棵梧桐的时候,她忍了忍没有走过去,但是走得很慢。祖母远远的看到,树根处土的颜色比别处要深,嫩绿的叶子上还有闪着阳光的水珠。回到家,她的妈妈递过来一封信,说是放在门把手上的,署名是赵。”

“信中先是一句道歉的话,然后赵先生说,家中生了些变故,他必须退学回

家。信的背面画了一棵树,不高,刚好盖住下面的一朵小花。同是一个人写的信,但这次祖母看完却哭了,她犹豫地把信塞到一本书中,接着裹起被子睡觉。“

“故事说完了,其实后面的也没必要说,我不喜欢这个结局。那棵法国梧桐,就是我们第一次相遇时我一直在仰头看的,是不是很神奇。对不起,徐逸适,你给的那颗梧桐种子我没有种活。“

徐逸适听完语音,对这个结局也有些许失望。窗外换上了黑色幕布,路上的行人缩紧脖子,看来外面比昨天更冷了。

周末,徐逸适打车去了曾住过的那个地方。很多都和记忆中的不一样了,但那棵梧桐树还在。这个季节里,见不到叶子,但粗壮的树干仍然看起来十分厚重。他看着这棵树,想起小笙和他说的故事,再次觉得很不可思议。他转念又想,其实一棵树与人们之间的故事并无关,树可以换成一只小鸟、一本书、一条街道,故事是人的缘分。

故事是人的缘分。徐逸适揉了揉眼,坐在梧桐树下,又听了一遍小笙发的语音。他没有听故事,他听温和平静的腔调,他听她的心情,一遍就够了。

现在大约是冬季了,梧桐唱的却是四季的歌:在春相遇,在夏相识,在秋相知,在冬相守。可缘分的四季很短很短,有时在春天里就经历了四季。

“可以让我们俩为梧桐正名吗?“他按下发送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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