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络主权的含义

网络主权主要是指对互联网基础设施和关键硬件设备的所有权和控制权、对互联网软件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互联网通信领域的国家意志和主流意识形态的话语权、依法保护公民网络通信自由和政府、组织和个人信息安全的权利。总之,网络主权国家主权是指互联网治理和内部外部的合作,能力,权力的独立性,自我资格。它既是传统现实意义上的网络空间主权理论的自然延伸和投射,也是顺应时代发展变化的新事物。

一些自由主义者不愿将网络空间交给政府治理,但不可否认的是,他们已经认同了网络主权的概念。他们推崇治理的“全球在线社区”,无组织,无定形聚合物为主要责任松散的网络治理的概念。这与网络主权的跨国性是一致的,但它无法应对网络快速发展所带来的各种安全隐患。现实中常常不可避免的要求一个国家的网络主权必须移交给一个有组织、有原则的政府,以应对各种利益冲突对网络安全的挑战。

奥巴马政府曾在2013年和2015年,主权的两倍传统观念承认的现实意义适用于网络空间治理。这一反复强调的立场是,承认网络主权的概念将把互联网治理纳入现有的全球安全框架,以此敦促各国对其行为负责。毕竟,随着网络生活的深入,改变着世界,网络空间已经成为人类实践的新领域。在金融,交通,文化,政治,军事,医疗等人类社会的各个领域网络无孔不入的渗透可以说是重要领域的新的国际战略格局。类似二战时期的制空权、制海权,网络主权已成为国家竞争的焦点。

互联网治理的“巴尔干化”已不再是大多数国家制定政策的潜在危险,“不相容”是各国政府管理网络空间的难题。主权在传统意义上,政府只能控制自己的网络,但其模糊了互联网网络的跨国界性质的限制。各国制定的网络治理规则各不相同,甚至经常发生冲突,造成网络主权治理的问题。这种“难兼容性”不利于网络空间的良性发展,干扰了数据的跨境流动,减缓了数据的通信速度。在许多国家,政府习惯用数据壁垒,维护本国的网络主权。这极大地阻碍了经济全球化的蓬勃发展,促成了网络孤岛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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