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MCO:船东和租船人有效对话是解决船员换班的关键
近日BIMCO指出,根据与船东签订合同的自由,租船人在签订合同签有权制定与船员换班有关的“要求”。也就是说,船员能否换班一定程度上由租船人决定。
“租船人不能轻易对船东施加苛刻的条件,但他们可以清楚地说明甚至在谈判开始之前,就不会考虑租用需要进行船员换班的船舶。”BIMCO的Grant Hunter说。
自COVID-19大流行以来,旅行限制已迫使成千上万的船员超期履行合同,这使得行业对船舶安全、船员疲劳和获得医疗保健的担忧日益增加。
“我们也不希望租船人负担这笔费用,并且我们认识到租船是商业谈判的问题,但是令人不理解的是,为什么租船人和船东不能进行公开坦诚的对话,以试图为急需换班的船员找到解决方案?”
BIMCO成员的反馈表明,在某些行业(特别是干散货运输)中,租船人了解到船东计划在换船期间更换船员,或者一些租船人在建议的日期或交付之日起14天内退回已经或将要更换船员的船舶。
在不容忍这种做法的情况下,这些限制似乎主要适用于即期租船——通常是持续时间很短的单程航行,船东通常会事先知道预定的停靠港口。与COVID-19相关的短途航行延误,可能会对租船人的商业和合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
“长期的‘定期’租船合同要持续数月甚至一年以上,而‘全球交易’广泛涵盖了停靠港,这就要求租船人采取更加务实的做法。”
BIMCO最近推出的COVID-19船员换班条款,是为专门针对此类定期租船合同而制定的,鼓励船东和租船人之间采取明智的合作方式,以解决船员换班问题。
但BIMCO强调,即使不可能发生船舶航线的偏离,“船员换班条款”在使船东和租船人在困难的情况下就必要的船员换班展开对话方面仍然发挥着重要作用。
“我们不能充分强调良好对话的重要性。船东应向承租人明确说明他们的船员变更计划和程序,并公开任何可能的延误风险。承租人应尊重船东在这种情况下所无法承受的情况。只有与承租人合作,船东才能继续提供完全依靠承租人的可持续运输服务。”BIMCO总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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