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博弈论

导读:金钱买不来爱情,但婚姻跟经济学密切相关。欢庆七夕,我们就一起看看婚姻中的博弈论。

作者:董志强
来源:身边的经济学(ID:jjchangshi)
在过去漫长的时间中,经济学一直关注于匿名市场交易。价格机制是匿名市场交易成功的关键。比如,去超市买一瓶矿泉水,不会要求你出示身份证或订立一份合约,只要你付钱就可以了。在股票市场上买卖股票,也不需要知道你是跟谁达成了交易。
但是,经济中有很多市场的交易并不是匿名的。这些交易在对象之间存在很强的单向或双向选择性,价格机制对他们来说不足以解决问题,甚至价格也不是最重要的问题。
最典型的是婚姻市场,金钱买不来爱情,价格机制可能完全失效。在这样的时候,我们如何可以让这些市场运行得更有效率呢?
01 婚姻匹配问题
强扭的瓜不甜。男婚女嫁,理所当然应以两情相悦为基础。
可问题是,两情相悦是双方的事。大明喜欢小红,并不意味着小红就会喜欢(或者应该喜欢)大明。
之所以那么多痴男怨女、爱恨纠葛,就是因为两情相悦实在只是一种难得的巧合——如果你继续往下读,在后面会发现,通常来说爱情是不会完美的,夫妻双方往往有一方会带着或多或少的遗憾结婚。
不过,我们也不必为此悲观,毕竟我们还是可以拥有稳定的婚姻。
什么是“稳定的”婚姻?
简言之,就是不离婚。在一个允许人们自由离婚的社会中,如果夫妻俩选择不离婚,那只能说明对他们来说一起生活至少不会比各奔东西更差,通常还可能更好。
如果一个可以自由离婚的社会,所有的夫妻都不离婚,那么可以说这个社会的婚配市场达到了最佳的效率,因为这意味着没有哪对夫妻可以通过离婚来改善自己的境况。这就是全社会最好的境况。处于这种境况的婚姻配对,就是“稳定的”匹配。
问题是,我们如何得到稳定的匹配?
  • 一种最简单的情况
不妨让大家做这样一个头脑实验。现有三个男子,分别叫张大、张二、张三;亦有三个女子,分别叫李甲、李乙、李丙。张家每个男子对李家每个女子都有一个偏好排序,每个李家女子对每个张家男子也有一个偏好排序,如下:
表中,1、2、3是张家男子对李家女子的排序,一、二、三是李家女子对张家男子对排序。
这六个人要配成三对非常简单。不难发现,张大和李甲彼此最喜欢对方,张二和李乙彼此最喜欢对方,张三和李丙彼此最喜欢对方。所以,就按照这样三对匹配就好了,不会有人离婚,因为每个人都得到了自己最喜欢的人。
  • 略复杂但更常见的情况
“你最喜欢我,同时我也最喜欢你”的情形,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常见。现实中,更可能出现某些人是大众情人,某些人则无人爱怜的情况,比如下面这样的偏好排序情形:
这个偏好看起来就“常见”多了。张二、张三都最喜欢李甲,但是李甲却最喜欢张大;张大最喜欢李乙,但李乙最不喜欢的就是张大……真是错综复杂的关系。我们的问题是,应该怎样配对,才能使三对男女结婚后不离婚呢?
我们可以这样思考上述问题。假设是张家男子去追李家的女子。那么首先,请大家想想,张家三个男子会向谁表白呢?显然,如果大家都秉承自己的内心,那么张二和张三会向他们都最喜欢的李甲表白,而张大却会向自己最喜欢的李乙表白,同时李丙面前没有任何人表白。
面临三个男子的表白,李家三个女子会如何反应?我们假设,每个女子对前来表白的男子能且只能留下一个,同样她们秉承自己的内心做出决定,留下自己相对更喜欢的那一个。
于是,李甲留下了张二,虽然张二并不是她最喜欢的(注意,李甲最喜欢的张大跑去向李乙求婚了),但总归比张三更讨人喜欢一点。李乙面前只有张大,别无选择暂时接受张大。李丙更惨,目前还没有人来追她。
但是,这个时候大家毕竟都还没有结婚。张三被李甲拒绝后,转而便去向自己其次喜欢的李乙去表白。这完全是去撬张大的墙角嘛,因为刚才李乙明明已经接受了张大。不过,我们刚才也说明了,李乙只是“暂时”接受张大,离结婚还早,现在她看到自己更喜欢一点的张三来求婚,还是秉承自己的内心喜爱,她立马与张大分手转而把张三留下来了。
张大被自己最喜欢的李乙劈腿之后,转而向自己其次喜欢的李丙去表白。虽然在李丙心目中,最喜欢的人并非张大,但现在自己最喜欢的张三名花有主,别无选择也只好和张大走到一起。经过这样三轮相互挑选之后,最后形成匹配是这样:
张大(2)李丙(二)
张二(1)李甲(二)
张三(2)李乙(二)
注意,括号内数字是配偶在自己心目中的排序。这里,只有张二得到了自己最喜欢的李家女子李甲,张大和张三都只得到自己其次喜欢的女子。每个女子,得到都是自己其次喜欢的男子,因为她们最喜欢的男子,都不曾来向她们求婚。
我们关心的是,这个配对是稳定的吗?换言之,能确保他们不会离婚吗?从每个男子角度来说,张二得到自己最喜欢的李甲,他不会离婚;张三喜欢李甲甚于自己的对象李乙,但李甲拒绝了张三,而他又认为李丙不如李乙,因此他也不会离婚;同理,张大被李乙拒绝过,而他又认为李甲不如李丙,因此他也不会离婚。既然每个男子不离婚,每个女子也就不会离婚。所以,上面的配对就称为“稳定的”匹配。
在上面的讨论中,我们假设的是男子向女子求婚。同样是上面的问题,如果我们把求婚规则改一下,比如从“男求婚”改成“女求婚”,结果又会如何呢?前面给出的偏好信息中,每个李家女子正好喜欢不同的张家男子,结果是在第一轮中李甲会向张大求婚,李乙会向张二求婚,李丙会向张三求婚。每个张家男子面前只有一个女子,别无选择,结果只好留下来到自己面前的女子结婚。
于是,“女求婚”最后的形成匹配是这样的:
张大(3)李甲(一)
张二(3)李乙(一)
张三(3)李丙(一)
这里,每个男子都只得到了自己最不喜欢的女子,不过每个女子都得到了自己最喜欢的男子。这个匹配确实也是稳定的,因为没有哪个女子愿意转向其他男子,于是每个男子也就不可能转向其他女子。不稳定的匹配,必须至少有一对男女同时希望改变现状。
这两个“稳定”匹配的区别在哪里呢?主要的区别在于,究竟是男性占据求婚的主动权,还是女性占据求婚的主动权。从结果上看,谁占据主动权,结果就会对谁更好。
02 谁从匹配过程中获得最多好处?
在前面张家男子和李家女子配对的例子中,我们至少可以看到如下两个事实:
  1. 稳定的配对有可能不止一个
  2. 张家男子向李家女子求婚,和李家女子向张家男子求婚,两者结果对各方利益来说很不一样。
如果李家女子向张家男子求婚,结果就是每个李家女子都得到了自己最喜欢的男子。反过来,张家男子向李家女子求婚时,所有李家女子都只能得到自己其次喜欢的那个男子。
类似地,张家男子向李家女子求婚,每个男子至少可以得到自己其次喜欢的那个女子(有一个男子甚至得到了自己最喜欢的女子),如果反过来接受李家女子求婚,则每个男子得到的都是自己最不喜欢的那个女子。
看起来,在求婚过程中,谁主动,谁就更得益。问题是,这么一个特殊的例子所得到的结论,会在一般性的匹配博弈中普遍成立吗?
答案是肯定的!
在男求婚机制中,将有利于男子;在女求婚机制中,将有利于女子。这看上去有点反常,因为大家可能会这样想:张家男子向李家女子求婚,明明是李家女子有决策权,这个机制应该有利于李家女子才对呀!
这样想的读者朋友,是忽略了如下重要事实:在男求婚机制中,李家女子的决策权受到了极大的约束,女子能否实施决策权是以男子选择她为条件的。
在前面的例子中,李丙的决策权就是别无选择的——在前两轮求婚中,根本没有人向她求婚,直到第三轮只有张大向她求婚,她除了接受张大之外并无其他选择。
但是每个张家男子,可以序贯地选择他喜欢的对象去表白,这恰恰保证了他可以得到他能够得到的女子中最好的那一个。
反过来,如果是女求婚,那么结果就有利于女子。
看来,现代社会中女孩子要追求自己最满意的爱情,更应该主动出击。
由于在不同配对中存在上述利害关系,因此我们称男求婚对应的稳定配对为“男性最适稳定配对”,称女求婚对应的配对称为“女性最适配对”。除非稳定配对是唯一的,否则,就总是存在“男方最适”或“女方最适”的稳定配对。
上述结果的重要政策含义在于,在“中央协调机制”中,将“求婚”的主动权给予哪一方,对于群体的福利效应非常关键。
比如,在实习医生和医院的配对中,是实习医生向医院“告白”还是医院向实习医生“告白”,福利效应将完全不一样;在学生和导师的双向选择中,是学生先选导师还是导师先选学生,福利效应也迥异。
03 诚实是最佳策略
到现在为此,我们仅利用男子向女子求婚(或女子向男子求婚)来构造对延迟接受配对机制稳定性的证明。当我们把这个过程用于真实世界,我们不太可能让匹配的对象真正地一轮一轮地去配对。
更通常的做法是,我们要求匹配对象报告自己的偏好,然后根据偏好来求解稳定匹配。比如,学生要选择导师,我们并不会把学生和导师集中到一个操场上进行一轮一轮的配对,而是要求一方或双方(通常是要求学生一方)填写自己的志愿,报告出自己的偏好。
那么,新的问题来了:由于偏好是个人私有的信息,人们会如实地报告自己的真实偏好吗?
会不会有人,故意歪曲报告自己的偏好来给自己带来更大好处?
回答上述问题的重要意义在于:如果我们知道每个人的真实偏好,要设计出有效的匹配程序就易如反掌。
回答上述问题的关键在于:人们能否从歪曲偏好信息中获得更大的好处。这要分两个不同的方面来看。
  • 第一,求婚者这一方面,能否从歪曲报告自己的偏好中获得好处?答案是否定的,不能!
  • 第二,被求婚者这一方面,能否从歪曲报告自己的偏好中获得好处?答案是,某些时候有这种可能。
尽管被求婚者可以从歪曲自己的偏好中获得好处,但罗斯教授等人证明,即使被求婚者歪曲报告自己的偏好,对于求婚者来说最佳的策略仍是如实地报告自己的偏好。
因为如此,我们说延迟接受配对机制具有单方面策略免疫性质,即对于求婚者来说,他们不可能从歪曲自己的偏好中获益。
单方面策略免疫性质,或者说未能达到双方面策略免疫,使得我们不可能设计出一种匹配机制,使得匹配双方都如实地报告自己的偏好。
匹配经济学有一个不可能定理:对所有的偏好状况,不存在使得显示真实偏好成为占优策略的匹配程序。
通俗地说,就是没有办法让每个人都显示其真实偏好,或者说得偿所愿。
比如,在男求婚程序中,我们说一个女子接受的男子只是她的追求者中她最中意的,通常可能不是所有男子中她最中意的,因为她最中意的那个男子可能根本没向她求婚,这就意味着稳定的匹配中有女子隐藏了自己的真实偏好,我们永远不知道她最中意的男子是谁;但每个男子的偏好,则得到了真实的展示,因为根据他求婚的顺序,我们就知道他对每个女子的排序了。
不过,我们也不必过于担心面临“不可能”问题。因为在男求婚程序中,男子真实地显示了其偏好,因此女子所选择的偏好一定是对男子偏好的最优反应,而不管女子宣称的偏好是不是其真实偏好,与这种情况相应的匹配,也是稳定的。
关于作者:董志强,华南师范大学经济行为科学重点实验室主任,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广东省'珠江学者'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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