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氨酸布洛芬颗粒与布洛芬片的区别是什么
您好:精氨酸布洛芬颗粒注意事项有以下几点;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12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6、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60岁以上、肝肾功能不全。7、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疼痛加重、疼痛区域肿胀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8、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9、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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