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高处焊接作业,未同时办两种作业证被开罚单!

高处焊接作业,未同时办理高处作业证和动火作业证,被罚2.8万!

10月14日,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发布公告(2021年第23号),按照《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公示行政处罚执法决定信息的通知》(陕应急函〔2021〕345号)文件规定,对陕西恒源投资集团电化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单位作业现场管理类违法行政处罚信息予以公告。

陕西恒源投资集团电化有限公司高处作业涉及焊接作业时,该单位只办理了高处作业证,未同时办理动火作业证;高处作业未设警戒区。违反《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给予该公司警告,并处人民币贰万捌仟元罚款。

解读:特殊作业安全管理规范(GB 3087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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