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举报”、社区建设与公民精神培育

但是没忍住拿起手机浏览了一些群消息,发现群友A有人提问:
家附近有户从武汉开车回来……咋整啊
能举报吗?
害pia
我立刻回了句:
举报啥?提醒人家在家自我隔离两周不就行了,联系不到就联系一下社区干部上门提醒不就好了。
下面接着有群友B跟了一句:
联系社区干部不就是举报吗?
而后面,刚开始提问的那个群友A也说了应对措施:
得了,报给警察了
把这一段群里短暂的对话拎出来讨论不仅仅是想讨论最近各大媒体一直在讨论的对“湖北人”“武汉人”的恐惧、敌视甚至于驱赶的问题。而是想讨论由疫情这一灾难体现出来的我们的社区建设与公民精神建设等问题。
群友A在面临家附近有武汉返乡人员,提出的问题是能“举报”吗?而采取“举报”措施的甚至还有一些政府部门,并且对举报人进行奖励政策。

政府部门的这种行为绝不是一种“抗击疫情的全民战争”的群众工作方法,而是把自身所负有的防治疫情责任的进一步下沉。在笔者看来这种对于疫情报告“举报有奖”的行为极不可取。

正如我在回答这位群友时所说的。并不是咬文嚼字,觉得“举报”是一个相对负面的词汇。而是我们对于武汉回乡的疫情“受害者”同胞所进行的绝对不应该是“举报”,而应该是及时提醒、联系社区干部上门进行登记、量体温、提醒隔离、询问生活上是否需要相关帮助。当然有一些人会质疑,如果这些人是“恶意逃离武汉”、是自己不重视不想割离了。首先,春节离开武汉的500多万人绝大多数都是在疫情大爆发之前已经离开武汉,恶意逃离武汉等这一类人是绝对少数。法律上还讲“疑罪从无”原则,面临严峻的疫情,我们人人都会产生恐惧心理,但是我们绝不能把这种恐惧变成怀疑、敌视其他受害者,将他们假想为“恶意逃离者”。其次,即使有一些武汉返乡人员自身不重视疫情、不自愿进行隔离,我们所要做的也不是“以邻为壑”,任用“举报”话语和手段。因为即使疫情再危及,我们也不会退回到野蛮社会,我们还有制度、我们还有社区。这就就到了第二个问题:社区建设与社区干部。
群友B的话真的让我打出了好多问号。“联系社区干部不就是举报吗?”这是把我们的基层组织当作东厂还是锦衣卫了?随着各省疫情一级响应的开启,各地区都发布了相关应对疫情的政策与措施,各地区的基层组织是这些政策措施向下落实的重要负责人员。他们有对武汉返乡人员进行登记、询问、帮助检查、提醒隔离的责任与义务。而我们作为公民,也有责任与义务理解、帮助、配合社区工作人员,相关情况及时上报,请他们予以处理。而对于社区工作人员可能存在的不作为、拖延行为,我们是可以坦然进行举报的。上自国务院、下到各级乡政府,都开通了相关平台以征询相关工作人员在疫情防治过程中的不力行为。也就是说,我们的“举报”针对的是“公权力”的监督,而不是对个体、对我们的邻居、对疫情的其他受害者——即使他们之中可能会存在一些行为不恰当的人,我们也不应该将这种“举报”话语与行为指向他们。因为作为一个文明社会,我们有我们的基层社区组织、有一套制度规范约束个人行为。由此,我想进一步探讨第三个问题,与制度和组织并存的我们的“公民精神”。
最后群友A的解决措施是“报给警察了”。能理解这种行为,但笔者也表示深为遗憾,从这个问题中也能看到我们的公民精神培育存在的问题。疫情防治下沉到基层是由社区组织来负责的,在疫情防治严峻时期,我们的警察也承担着诸多维护治安、特殊时期的各种工作职责。而我们作为公民,也应该要能够把这些区分清楚,理解各部门工作人员。打一个110当然很方便,但是打完110警察不可能开上警车来把别人“抓”走,警察还是要联系社区上门进行登记。我们不能因为怕麻烦或者因为对社区工作流程、工作人员不熟悉就不去与他们进行配合,共同防治疫情,早日战胜困难。
越是大灾大难越是能够暴露出我们社会细微之处存在的问题。由此而言,社区建设、公民精神的培育路漫漫其修远兮,任道而重远!而面对疫情,我们个体所要做的,便是[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与各级组织、政府部门一道努力,早日战胜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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