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国家违建拆除将继续进行!如何拆?怎么补偿?
导读
征收拆迁过程中,特别是农村,很多房屋因历史等各种原因缺乏相应的合法的权证,导致在涉及拆迁商谈补偿安置事宜中,因补偿谈不拢,老百姓的房子突然就变成了“违建”的现象是很普遍的存在,也是征收拆迁中常见的“逼迁手段”,遇到这种情况不签字房屋就作为“违法建筑”被拆除,签字后有关房屋补偿、装饰装修补偿极低甚至归零...那么,2021年关于违建该如何解决?如何认定真正意义上的违建?
什么样的房屋会被认定为违建?
关于违法建筑的定义也是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的,广义上的违法建筑是指违反土地管理、城乡规划、水利、交通运输等法律、法规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狭义上的违法建筑是指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根据《城乡规划法》第64、65条规定,国有土地上城镇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建筑物,及集体土地上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建筑物,分别由县级以上城乡规划部门或负责集中执法的城市管理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进行违法建筑认定,并进行限期改正或拆除的处置。其中,国有土地上的违法建筑,可限期改正的,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提醒注意:并不是所有无证房都是违建,根据《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无证房屋应作为历史遗留问题区别对待,按照“比例原则”合理处置。
认定“违建”谁说了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城市违建的认定一般是由规划局或规划委员会及省级政府的授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城管);农村违建的认定是由乡、镇人民政府。
提醒注意:实践中很多被征收人经常遇到,拆迁之前房屋没有认定违建,只有在补偿谈不好的时候房屋就成了违建的情况,关于违建的认定是需要严格的法律规定的,除以上提到的违建认定部门外,其他部门认定的违建很可能是“以拆违促拆迁”的套路,一定要留意,不要上当,必要时可以咨询专业律师帮助维权。
无证≠违建
无证房产生的原因很多,有历史政策原因所致,有政府不守承诺所致,也有房屋所有人过失或故意为之,其形成原因繁杂,因此对“无证房”性质的认定要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历史政策等因素来确定,不得一刀切认定为“违建”,无证房在征收时不能直接被认定为违建而实施强拆,也不能不给任何补偿就随意征收拆迁。
提醒注意:有些企业是通过招商引资进行建厂的,多年后被当地行政部门认定为违建,被下达《限期拆除通知》,对于这种情况,如果相关部门对企业房屋或厂房认定违建,要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对待,随意企业在遇到类似问题时,一定要认真审查,必要时可以提前咨询委托专业律师,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违建必须拆吗?
根据《城乡规划管理》相关规定,并不是所有的违建都要一律拆除:违法建筑对现有规划实施的影响程度并不严重,可以采取补救措施改正的无须拆除;对现有规划实施的影响程度严重,但却不能拆除的,即拆除违法建设可能影响相邻建筑安全、损害无过错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或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因当地政策落实不到位等原因导致无批建手续或翻建手续,但属于村民唯一住宅的情形;村民在自己宅基地或自留地范围内建设的附属建筑,如车库、仓库等;建设行为人因招商引资或行政允诺而建设的建筑物,不宜简单认定为违法建筑而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应结合信赖利益保护原则,从维护政府公信力角度允许采取补救措施合法化;1984年《城市规划条例》施行以前,因尚无规划许可制度要求,当时的建设行为可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就不能认为此前形成的无证房屋是违法建筑并要求拆除。
提醒注意:征收拆迁实践中,有些地方执法部门在房屋征收拆迁过程中打着拆违旗号恶意压低补偿,但违建的认定要经过严格的法律规定认定,责令拆除更要从严适用比例原则、遵循法定的规划影响程度区分要求,被征收人遇到违建强拆时可以果断维权!
结语
征收拆迁中,被征收拆迁人常常会遇到各种的逼迁或降低补偿的手段,防不胜防,所以,在涉及征收拆迁时一定要时刻保持警惕,遇到自己拿不定主义或判断不了的问题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让律师帮助判断其是否合法,另外提醒注意,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在收到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房屋被强拆了,一定要在知道强拆之日6个月内提起诉讼维权,一定要确保在法律规定的有效限期内采取适合的方式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