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探微(147):秉笔直书——释“秉”

朱英贵

有个成语叫“秉笔直书”,就是手握笔杆根据事实记载历史的意思。其中“秉”的含义就是手持或握住,那么,“秉”的这个意思是如何来的呢?它的构字理据与造字本义又是什么呢?本文就来说说这个“秉”字。

一、“秉”字的字形解读及造字本义

“秉”字的字形演变与字源演变

“秉”字是个会意字,它由表示侧面手形的“又”与“禾”两个构件组成,它的甲骨文字形、金文字形、篆文字形都象以“又”(手)执“禾”之形,借以表示持握的意思。部分金文形体和小篆形体,已经演化为将表示侧面手形的“又”横写于“禾”的中部,其持握的意象更加突出。小篆经过隶变与楷化之后,侧面手形符号“又”变形为类似于“彐”(中间一横出头拉长)的符号,端正地写在“禾”的中部,这便是现代汉字的“秉”字。

《说文解字》卷三又部:“秉,禾束也。从又持禾。”

许慎解释的意思是:“秉”,就是禾束(能够拿起来的一束禾),它的字形就像用手来持握禾束的样子。

清代段玉裁《說文解字注》对《说文》中“禾束也”的补充解释是这样的:“《小雅》:‘彼有遗秉。’毛云:‘秉,把也。’《聘礼记》‘四秉曰筥’注:‘此秉谓刈禾盈手之秉也。’《左传》或取一秉秆焉。按经传假秉为柄字。”

段玉裁的意思大致为:毛诗对《小雅》中“彼有遗秉”一句的解释就是“秉,把也。”《礼仪·聘礼》中有“四秉曰筥”一句,郑玄注曰:这个“秉”也就是在割禾的时候攥在手里的“秉”。《左传》有时候取秉秆的意思,那应该是将“秉”假借为“柄”了。

综上所述,参照“秉”字的古文字字形和许慎、段玉裁的解释,将“秉”的造字本义理解为“禾束”(一束禾稼)应该是有道理的。

   二、“秉”字的字义演变源流

“秉”字的造字本义为“禾束”(一束禾稼)。例如:“彼有遗秉,此有滞穗。”(《诗·小雅·大田》)再如:“四秉曰筥。”(《礼仪·聘礼》)郑玄注:“此秉谓刈禾盈手之秉也。”又如:“老妻稻下收遗秉,稚子松间拾堕樵。”(宋·王安石《吊王先生致》诗)

由此造字本义可得到如下五个方面的引申义:

其一,用作量词,1秉相当于16斛或160斗。例如:“十斗曰斛,十六斗曰籔,十籔曰秉。”(《仪礼·聘礼》)再如:“冉子与之粟五秉。”(《论语·雍也》)又如:“曾子仕于莒,得粟三秉。”(《韩诗外传》卷一)

其二,表示执,持握。例如:“有一人秉剑而前。”(《管子·轻重乙》)再如:“有门生亦有理意,常秉无鬼论。”(晋·干宝《搜神记》卷十六)又如:“右手秉遗穗,左臂悬敝筐。”(唐·白居易《观刈麦》)

由此还可引申出主持、掌握的意思。例如:“失道者诛,秉义者显。”(汉·陆贾《新语·怀虑》)再如:“君秉社稷之重,总百僚之任。”(《汉书·孔光传》)又如:“及秉朝政,阴规诛之。”(《后汉书·何进传》)

其三,表示随顺。例如:“秉,顺也。”(《逸周书·谥法》)再如:“吾秉君以杀大子,吾不忍。”(《国语·晋语二》)又如:“言大子,君之所欲杀也,吾顺君之意以杀大子,吾不忍也。”(王引之《经义述闻·国语下》)

其四,表示承受。例如:“该秉季德,厥父是臧。”(《楚辞·天问》)再如:“所秉自天性,贫富岂相讥。”(南朝·宋·谢灵运《君子有所思行》)又如:“原来这黛玉秉绝代之姿容。”(《红楼梦》第二六回)

其五,表示权柄。例如:“治国不失秉。”(《管子·小匡》)尹知章注:“秉,柄也。”再如:“侯八岁为将相,持国秉。”(《史记·绛侯周勃世家》)

根据上面对“秉”字的字义演变过程的梳理,现将“秉”字字义的发展脉络简示如下(示意图中的横直线表示字义之间的先后演变关系):

三、含有“秉”字文化含义的相关成语

含有“秉”字的成语不是很多,“秉”字在其中大致含有如下三种意思:

其一,成语中的“秉”字表示执、持握的意思。例如:

秉笔直书——秉:持,握住。写史书根据事实记录,不隐讳。语见清·曾朴《孽海花》第三十五回:“我是秉笔直书,悬之国门,不能增损一字。”

秉要执本——秉:执,拿着;要重要的;本:根本。指抓住要害和根本。语见《汉书·艺文志》:“道家者流,盖出于史官,历记成败存亡祸福、古今之道,然后知秉要执本,清虚以自守,卑弱以自持,此君人南面之术也。”

秉烛待旦——手持点燃的蜡烛待天亮。语见元·马致远《陈抟高卧》第四折:“好个古撇先生,还是那壁披衣据床,秉烛待旦哩!”

秉烛夜游——秉:执持。旧时比喻及时行乐。源自《古诗十九首》:“昼短苦夜长,何不秉烛游。”

当风秉烛——秉:举着。迎着风举着蜡烛。比喻身陷危险境地。语见明·无名氏《勘金环》第三折:“我性命恰便似当风秉烛,恰便似水不浮沤。”

风中秉烛——秉:拿着。风中拿着烛易灭。比喻临近死亡的人或行将消灭的事物。语见元·无名氏《海门张仲村乐堂》第一折:“我将世事都参透,幻身躯似风中秉烛,可怜见便似兀那水上浮沤。”

其二,成语中的“秉”字表示主持、掌握的意思。例如:

秉公办理——秉:掌握,主持。公:公法。根据公道办事。语见清·李宝嘉《官场现形记》第五十七回:“本部院凡事秉公办理,从不假手旁人。”

秉公灭私——主持公道,灭除私念。语见明·张居正《论大敌》:“今不务为秉公灭私,振废起坠。”

秉公任直——持心公正,处事正直。语见明·张居正《答郑范溪》:“公但自信此心,秉公任直,纷纷之言,不足为意。”

秉公无私——秉公:主持公道。指做事公道不掺杂私念。语见清·钱彩《说岳全传》第七十三回:“故特请诸公到此三曹对案,以明天地鬼神,秉公无私,但有报应轻生远近之别耳。”

秉钧持轴——执政掌权。语见明·唐顺之《答曾石塘总制》:“使继此而进以秉钧持轴,则夫不动声色而坐销天下之隐忧。”

秉钧当轴——犹言“秉钧持轴”。执政掌权。语见清·魏源《默觚下·治篇八》:“皆边塞将材而不可秉钧当轴。”又《〈淮南盐法轻本私议〉自序》:“用备秉政当轴之君子采择焉。”

秉正无私——主持正义,没有私念。语见清·石玉昆《三侠五义》第十二回:“闻得包公秉正无私,不畏权势。”

一秉至公——秉:掌握、主持;至:极、最。办事一切都出于公心。形容大公无私。语见清·李宝嘉《文明小史》第六十回:“然而平中丞却不以此为轻重,委差委缺,仍旧是一秉至公。”

一秉大公——指言论行事全秉公心。语见明·张居正《答工部郎中刘公伯燮言用人毁誉》:“仆近来用人处事,一秉大公。”

其三,成语中的“秉”字表示拥有、保持的意思。例如:

秉性难移——旧时俗语。强调人要改变习性是非常困难的。语见明·冯梦龙《醒世恒言》卷三十五:“常言道得好,‘江山易改,秉性难移。’”

秉文兼武——犹言能文能武。语见唐·牛肃《纪闻·吴保安》:“李将军秉文兼武,受命专征。”

秉文经武——执掌文事,经营武备。语见南朝·梁·沈约《王亮等封侯诏》:“秉文经武,任惟腹心。”

秉节持重——保持节操,谨慎稳重。语见《后汉书·伏湛传》:“(伏湛)遭时反覆,不离兵凶,秉节持重,有不可夺之志。”

一秉虔诚——指诚心诚意。语见清·曹雪芹《红楼梦》第一零一回:“那凤姐儿也无心瞻仰圣像,一秉虔诚,磕了头,举起签筒默默的将那见鬼之事并身体不安等故祝告了一回。”

遵道秉义——犹言遵守道义。语见唐·柳宗元《清河张府君墓志铭》:“逮夫弱冠,遵道秉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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