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胜境(第二辑《伏牛山》)2-13:神灵寨的新老板应当学会尊重法律,尊重消费者权益

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清明时节,万物生发,清澈明净,正是踏青的好时候。城市园子里的各种花——梅花、樱花、杏花、桃花——或已凋零,或已盛极。俗话说:“花看半开,酒饮微醉,此中大有佳趣,若至酕醄烂漫,便成恶境也。”(菜根谭)城市园子里的花,即便还不至于烂漫而衰,也是花叶表面灰蒙蒙的,眼观还行,若拍成图片,则会大煞风景。
记得2012年4月2日曾爬过一次洛阳洛宁县的神灵寨,当时山上的杏花刚开,空气清新,花叶清爽,拍了一组杏花,感觉不错,所以今年(2016年)还想照方抓药,再去拍一次。
没想到意外就发生了。驱车4个小时,行程近300公里,离神灵寨的山门还有200米时,被几张破桌子,一条阻拦绳和几位满脸霸道的本地人拦住了去路,说什么“换新老板了,规矩改了,游客的车辆不准进入,想进去只能游客自己背着行李再走2公里。”
规矩改了,也行,可为什么不提前告知?《消费者权益法》上明明写着,消费者有知情权,可来前先打电话问讯过情况,没有得到任何改变的信息。所以,人到地头“死”,反正到跟前了,爱进不进,破桌子前没有任何告示牌,阻拦的人也没有佩戴任何有标志的东西,而且脸难看,话难听,一脸得不屑。怎么会这副德性,既不尊重法律,也不尊重消费者。
换了老板也应有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怎么变成恶霸了。看着其他车辆进进出出,看着这些人对有权势的人和车一脸谦卑的奴才样儿,我们这些人微言轻的老百姓,我们这些老老实实的纳税人,就只剩下一条选择:拿脚投票。
我就奇了怪了,在加拿大、美国、日本、韩国旅游时,只要自己遵守对方国家的法律和规则,感觉处处都被尊重,感觉心情舒畅,可在自己国内,却总感觉别别扭扭,憋憋屈屈。总会遇到一些不尊重法律和不尊重消费者的事情。而学会尊重法律恰恰是一个国家文明的基础,所以,洛宁神灵寨的新老板,包括当地的政府监管部门,都应该认真地思考一下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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