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见病有七千多种、治疗费昂贵,全纳入医保实难承受
(图文无关)“罕见病”单一病种发病率极低,但“罕见病”总量很多。
近日,西安交大二附院儿科神经康复病区一份住院收费票据显示,一名1岁患儿,从2021年8月17日到21日,住院4天花费55万多。其中床位费、化验费、护理费、检查费、诊查费总计3305元,西药费550177.2元。
患儿得的是脊髓性肌萎缩症(SMA),这是一种严重的罕见病。一型SMA患儿有70%-80%概率会在2岁以前夭折,二型SMA患儿在五六岁以后只能坐轮椅。治疗药物Spinraza是全球首个获批治疗SMA的药物,能将死亡或瘫痪风险暂时性降低47%。
这种暂时缓解性药物,2016年在美获批时,每针定价12.5万美元,第一年6针药费高达75万美金,随后每年3针。但它仍不是最贵的,2019年诺华制药上市的Zolgensm,价格高达210万美元/支。
西安交大二附院,按公立医院“药品零加成”规范,在治疗SMA 患儿的Spinraza药物方面,仅为成本,没有加价。
这些药物的价格之所以如此高昂,主要原因有两点:
首先,药物的研发成本极为高昂,投入动辄数亿美元,当每年有数亿患者的市场需要时,譬如感冒药,其成本才能被有效摊低。
其次,“罕见病”患者极少,数万患者均摊数亿美元的研发、生产成本,制药企业难以降价,而高药价面临社会舆论的口诛笔伐,导致这类“孤儿药”研发与生产吃力不讨好,多数药企不愿涉足。
随后,网上有人建议将“罕见病”纳入医保。这样做是否可行?要弄清这问题,首先要简单科普下:什么是“罕见病”?
“罕见病”是指发病率极低的疾病,又被称为“孤儿病”,根据世卫组织(WHO)定义:“罕见病”是患病人数占总人口0.65‰-1‰的疾病。2018年,国家卫健委等五部委,联合制定《第一批罕见病目录》,共有121种疾病被收录其中。
“罕见病”单一病种发病率极低,但“罕见病”总量很多。据“中国罕见病诊疗与保障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北京协和医院副院长张抒扬介绍:目前世界上已知“罕见病”种类有七千多种,受影响人群超过3亿,仅5%有药可医,大部分治疗费用极其高昂,多数患者难以承受。且“罕见病”都是疑难杂症,即便费用高昂,治疗效果也很不理想。
如果将天价“罕见病、孤儿药”纳入医保,固然可以为“罕见病”患者转移负担,但是,对医保而言,钱不是天上掉下来的,而是每一位工作者所缴纳的,本质上是转移支付,一是富裕的、健康的转移支付给贫困的、病弱的,二是年轻人、工作者转移支付给老年人、退休者。
医保的转移支付,体现年龄梯度:青年、中年、老年,都在医保体系中,青年群体总体上身体更健康、所缴纳的医保资金被转移支付用于老年群体。当自己年老后,再使用青年群体所缴纳医保资金的转移支付。
因此,医保为保障参保人的基本权益,体现出明确的兜底基本保障功能,昂贵的特殊药品和器材,不在医保范围之内。那么,将极其昂贵、用途狭窄的治疗“罕见病”的“孤儿药”纳入医保,不符合医保的基本原则。
正因医保体系代代相传、生生不息,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石,所以必须维持其总体运行平稳,不能任意增减项目、更不能随意挪用资金。
如果将“罕见病”天价药物都纳入医保,有可能使占人口总数4%的“罕见病”患者,消耗掉所有的医保资金都不够,会影响大多数民众的医疗权益,会加重年轻人、工作者的医保缴费负担,影响经济活力与社会发展,所以不能简单地感情用事,慷他人之慨。
那么,对于“罕见病”,在医保之外,是否有可行对策呢?
“罕见病”病因复杂多样,但80%是由基因缺陷所导致,有极强的遗传原因。其余与污染、药物、辐射等所造成基因突变有关。可见,对“罕见病”重在预防,减少遗传疾患、改善生活环境的安全与卫生,能最大程度减少悲剧产生。
因此,对“罕见病”的综合防治,可考虑以下大致方向:
优生优育:“罕见病”80%因基因缺陷所致,所以,婚检(优生四项,染色体检查)、孕检(最早怀孕9周,最晚4-5个月,能查出胎儿是否存在生理缺陷),有相当大的预防概率。
积极预防:在孕前补充叶酸,可预防神经管畸形。夫妻双方都要做好孕前准备,避免某些药物、辐射、烟、酒等影响健康的因素,都能有效降低基因突变概率、提高孕育质量。
做好“三级预防”,在婴儿出生后抽第一滴血,查耳聋、苯丙酮尿症、甲状腺低下等病症。早期干预,治愈希望较大,以降低其后“罕见病”发病概率和治疗成本。
此外,慈善事业方面,可鼓励民间资金、个人资金,参与“罕见病”的防治。
(作者系历史学者)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美逸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