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初阳 | 云南边疆治理史话——鄂尔泰与云南改土归流
元代至清初,在西南民族地区实行土司制度的几百年里,当中央集权统治稳固、土司管理体系健全之时,土司制度对加强中央与地方的政治联系、推动边疆与内陆经济文化交流、维护多民族国家的统一以及安定内域和抵御外侮等方面,都有积极作用。然而土司制度也有其局限性,土司的世袭地位及其原始社会、奴隶社会或农奴社会制度,土司对辖区内民众行使至高无上的统治特权,自订法令,拥有自己的统治机构及武装力量,对中央统治则处于一种半独立状态。当中央集权统治削弱时,土司的割据性便日益明显,明代晚期统治腐朽,国力日衰,西南地区土司势力迅速膨胀,普名声和沙定洲先后发动叛乱,成为加速明王朝灭亡的一个重要因素。这一系列土司叛乱,直到清初才被平定。
雍正八年(1730年),因乌蒙总兵刘起元残暴贪虐,大肆搜刮地方,引发民众不满。已接受改流的禄鼎坤乘机纠合族人鼎新、万福等,率东川、镇雄及四川凉山民众数万人起事,将总兵刘起元、游击江仁、知县赛枝大等人及家人尽皆杀害。面对严峻的形势,鄂尔泰认为,“欲规划全省边疆,必将此数处永远宁谧,斯为长策”,遂以魏翥国、哈元生、韩勋兵分三路,进攻东川、乌蒙、镇雄等地,彻底铲除反对改土归流的土司势力。经此一役,反对改流的土司势力遭到致命打击,云南的改土归流得以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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