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回应了|静乐汾水尚苑不合理现象的疑问
有拍友反映:
静乐县汾水尚苑交房时,向业主收取天然气入户费,该项费用于2001年国家发改委联合多部委下发的第585号文件中,明确提出为违规收费,严令各地取消。为何仍然收取,而且收费时只给收据,不开发票,是何原因?汾水尚苑一期工程已经交房多年,各种费用已经向业主全部收取,可是到现在未能办理房产证以及其他证书,是何原因不给办理。购房时给住户安装楼宇可视对讲,但现在已经入住多年,没有办理。
希望静乐县有关单位解决好以上几个事项,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图片来源于网络)
静乐县人民政府回复:
尊敬的拍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经咨询相关部门,现回复如下:
汾水尚苑小区收取天然气入户及工程费用,在销售合同中已约定,房款中不含该项费用,另收取天然气入户及工程费用3500元,符合省、市、县关于新建商品房价格管理的相关规定。
汾水尚苑小区1期工程已办理首次登记,具备办理小区业主分户不动产证的条件,目前,已办理过户手续6个,其余业主可与开发商共同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登记。
汾水尚苑小区不配置楼宇可视系统,未收取此项安装费用。
今日金句
时间会告诉我们, 简单的喜欢最长远, 平凡中的陪伴最心安, 懂你的人最温暖。日久见人心,留到最后的才是好的。人生苦短,别计较太多,与其在纷扰中度日如年,不如让自己在舒适中渡过余生。
作为忻州全市人民自己的随手拍,当然要有一个咱市民自己的论坛,大家可以在这里发现美、曝光不文明、反映民生问题、发布便民信息,也可以随便聊聊生活工作的经历和感悟。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不怕反映问题,就怕表述不具体不清楚。底线:要文明理性发言哦!www.034000.gov.cn
编辑:忻州随手拍
资料来源:www.034000.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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