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样本-农村耕地租赁协议(样本)

农村耕地租赁协议(样本)

在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1、 甲方将位于     村    公路以东共计   亩耕地租赁给乙方。

地形尺寸如下:北头宽(  )米,南头宽(  )米,南北长( )米。

耕地尺寸测量起始位置:    头尺寸以    起,自西向东测量;    头尺寸以    起,自西向东测量。

2、 租赁期限为    年。租赁起止时间为20    年10月1日~20   年10月1日。

租赁费用每年    元。(根据市场情况,每年10月1日甲乙双方均可提出租金价格调整的请求,以确保租金与市场的一致性)。

每年租金结算日期为: 每年10月1日(即租赁起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未来1年租金。

耕地完好性保证金:租赁之日,乙方向甲方缴纳一年租金额度的耕地完好性保证金;租赁协议到期之时,乙方在没有违背本协议的情况下甲方返还乙方保证金。

3、租赁期间,乙方仅可以用作耕地使用,不可作为它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在耕地内起土用作它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他人。租赁期间乙方不得种植违反国家规定的植物。

4、租赁期终止时,乙方须将耕地恢复原貌(含尺寸)之后归还甲方,归还时,耕地内不得有坑洼和其他物品。(注:以灌一次水之后找平为准)。

5、租赁期间,除打新井或更换新泵的费用由甲方负责之外,机井维修费等相由乙方负责担负。

6、租赁期间,因天气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得因故减少租金。

7、租赁期间的非种植节气,因政策调整或大方土地承包等原因造成的该协议终止,乙方不得因故阻挡或拖延。由此造成的乙方在本季种植期内的损失,甲方不再向乙方索要本种植期内的租金,乙方也不得向甲方索要赔偿。(注:因全年种植期为玉米和小麦两季种植期,故造成的损失以一季种植期计算)。

8、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因故提出终止该协议,提出方须于提前半年提出,以便于双方后续事宜的安排。提出终止协议的时间节点为小麦或玉米种植节气。

9、租赁期结束前,乙方如想续租,应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续租期间等事宜重新再议!

10、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     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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