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出轨,怎么把给小三的钱要回来?她不给怎么办?

电视剧《蜗居》中,有个情节特别扎心,宋思明妻子连套自己喜欢的家具都不舍得买,宋思明却一掷千金给自己的婚外情人海藻置办了别墅,并给了海藻五百万。现实中,不乏这种案件,很多妻子省吃俭用相夫教子,但是老公却在外出轨他人,还豪掷千金,将夫妻的血汗钱拱手送给婚外的第三者。妻子遇到这种情况,依法可以向法院起诉婚外第三者,要求返还所得财产,那么到底是可以追回全部?还是一半呢?有人说,因为夫妻共同财产中有一半属于丈夫,因此这种情况,丈夫有权将其中一半赠与给第三者,这种观点是错误的。

《民法典》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将共同财产无偿赠与他人,严重损害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有违民法上的公平原则,这种赠与行为应属无效。这种无效,是整个赠与行为无效,而非部分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对此类案件的倾向性意见是: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的行为系无效行为,法院应判决第三者返还全部财产。

因为夫妻共同财产是基于法律的规定,因夫妻关系的存在而产生的。在夫妻双方未选择其他财产制的情形下,夫妻对共同财产形成共同共有,而非按份共有,夫妻共同财产应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并不分份额,而是共同享有所有权。也就是说夫妻如果有100万财产,这100万同时属于夫妻二人,而不是直接推定为夫妻二人各50万,每个人对自己的50万说了算。说到这肯定有人会说:那怎么离婚时又一人一半了呢?是的,只有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才可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确定各自份额。而夫妻离婚就意味着夫妻共同共有关系的结束,这时候就可以依法将没离婚之前的共同财产一分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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