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国后意想不到的事情

我的陈述全部属实。

我2015年11月彻底离开德国回国工作,由于还有一个月的工资没有领以及租房的押金没有退回,所以就没有注销自己sparkasse银行账户。走的时候账户里面有大约200欧元,2015年12月份工资以及租房押金陆续到账(时间为2015-12-15和2016-09-26),我在2016年10月份查我的账户的时候,看到里面有3645欧元。我联系sparkasse银行的操作员peter把我的账户关掉,把所有的钱全部转到我国内的账户(我当时在离开德国的时候拿了一张转账单,就是为了回国后把剩余的钱转回国)。Peter 叫我把信息全部填好,并签字,但是不要填写要转账的具体数目,因为他要扣除转账手续费用,这个我理解,就按照peter的要求做了。

后来问Peter转了多少钱,他说是2850欧元,感觉很奇怪。于是问他要我的账户的明细,一直没有回复。不得不投诉,然后sparkasse给我发过来我的账户在2016年9-10月份的明细,发现752欧元被转移到BA Service Haus这个账户(或者公司)。这笔钱根本就不是我消费的,我在国内!!大家也应该知道,通过online转账,是需要验证码的,而我的手机号码已经停机了(一年没有用)。

附件是9-10月份明细。

请大家给出个主意,如何追回这笔钱。真是不敢相信!!

Reisender

BA Service Haus是Bundesagentur für Arbeit。。。LZ是不是和劳动局有什么业务沟通?

wuqinlily01

真的不可思议,但是这笔钱不是你转的,应该可以向银行要回来的,只是你人在国内,操作起来很困难。记得我的一对前同事(一对夫妇),他们的信用卡同时被盗,居然被人盗刷了五千多欧元,但是他们找银行把钱追回来了。

shrek_munich

我有一个猜测,不知道是不是合理。lz走的时候应该也取消注册,在最后那个月工资发放的时候,会计没有(办法)做失业保险的帐,但是劳动局觉得这笔钱是算在最后一个月工作时间,也就是lz当时的注册依然有效,所以找银行追讨的失业保险。

live

应该是划账吧,楼主再仔细看看对账单上有没有Lastschrift的备注。

幽雨听弦

lastenschrift据我所知是有时间限制的,过了时间限制就默认承认这笔钱的有效性了,时效性大概是六周?这个可以咨询银行。

感谢大家的回复。今天收到sparkasse银行的回复,说这笔钱是娃娃金的索回。
这是sparkasse银行人员给我的回复:

Hallo Herr Wang, 
die Überweisung in Höhe von EUR 752,00 am 25.10.2016 auf Ihrem Girokonto Nr. xxxxxxxxx wurde 
nicht von Ihnen unterschrieben, sondern war eine Rückforderung von der Kindergeldstelle, welche 
die Sparkasse Ulm ausführen musste. 
Eine Kopie des Schreibens habe ich Ihnen beigefügt.

我的爱人和两个孩子是在2015年九月底回国的,娃娃金发放到他们签证结束,即2015年12月31日。我的合同也是到2015年12月31日,我是2015年11月底回国的,12月休假。

从追回娃娃金上理解,我的两个孩子不能够领取2015年11和12月份两个月的娃娃金。有这条规定吗?我虽然在德国待了很长时间,对这点不清楚。

即便是有这条规定,为什么要等待一年才追?如果我的账户早就注销了怎么办?我岂不成为被德国海关记录在案,成为欠德国政府款项的人?以后入境会不会有影响?

我不是笨猫

我理解的是只要小孩子不在德国了,就不该领了。但是我认识一个人孩子回去很久了,还一直领。不知道后来有没有被追回。

wuqinlily01

只要你离开了德国就不能领取儿童金了,不管签证是什么时候到期。他们自己把钱追回是好事,否则如果你以后回德国会有麻烦。

谢谢几位回帖,现在终于明白了。幸亏我的卡还保留着,钱倒是小事,要是留有欠款记录就麻烦了。

微信号:www-dolc-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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